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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1-26 来源: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国资委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会后,市国资委党委立即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自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市国资委党委共召开党委会议16次、周工作例会16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制定《中共衢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聚焦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处室及完成时限,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完成。党委书记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督促,确保整改措施、整改进度有序推进。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处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巡察反馈后,对于巡察组移交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34件,办结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4人,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8项,清退款项34257.94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题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为主线,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度管理办法等内容纳入委党委会“第一议题”,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二)完善学习机制。制定《2023年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带头领读、交流研讨等工作机制,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议题一般安排不少于2名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

(三)纳入民主生活会议题。将“学习内容有漏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不深入”等问题内容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印发《衢州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工作要点》《衢州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与各市属国企党委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国企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人才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关于“发挥统筹领航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改革方案。围绕7项持续推进的国企改革任务,研究制定新一轮国企改革方案,扎实推动国企主责主业整合等改革工作,破解业务同质化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建立跨层级合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市属国企在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积累的比较优势向县(市、区)有效传导。

(三)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市属国企领导班子选优配强,推动外部董事实现全覆盖。

三、关于“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监管水平。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的要求,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能力。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将主责履行情况和主业发展情况纳入市属国企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推动国企主责主业整合。

(二)优化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统筹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制,将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等重大事项和协调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纳入定期会商工作重点。

(三)深化市县联动。积极推动市属国企加强与县区合作,《深化“两山银行”改革 助力富民增收》获评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案例。

(四)推动合作交流。持续加强与新湖集团、吉利集团等业务合作,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国企投资发展基金的资本招商作用。

(五)完善制度机制。开展国资监管制度“大体检”,组织“回头看”并做好制度立改废释。

四、关于“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企业内审。推动市属国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市属国企完成内审机构增设和内审专员配备。

(二)优化“资金池”管理。加强“资金池”运营风险防控。指导市属国企修订资金管理制度,开展“资金池”未归集资金排查专项行动,推动市属国企资金“应归尽归”。

(三)推动数字监管。完成市属国企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力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推动国资数字化监管。

(四)落实问责处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领导进行批评帮助。

五、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定《衢州市国资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二)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五张责任清单”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2+2”(两监督两报备)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定期交流报告制度。

(三)推动清廉国企建设。健全完善“清廉国企”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2023年度清廉国企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清廉国企”建设工作专题考察组赴台州市国资委、三门核电考察学习清廉国企、清廉文化建设工作经验。深入实施廉洁文化融入工程,组织“南孔清风—8090说清廉”宣讲。

(四)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市属国企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报告制度,将企业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纳入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六治六提”作风建设行动,将主责主业整合推进情况纳入作风建设、日常工作等月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内部管理,推动作风转变、制度完善、责任压实,今后工作中出现纰漏和重大失误的,一律进行复盘并追责。

(二)加强业务学习。全面落实干部定期学习制度,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开展16次专题学习,加强对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上报数据的审核。

(三)积极争先创优。落实“腿勤脑勤”要求,建立委领导定期赴省级部门对接争优工作机制。2023年二季度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指数排名,市国资委位居中上游。

(四)落实问责处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领导进行批评帮助,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七、关于“内部管理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市国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实行分账核算管理。修订完善《市国资委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机关采购行为。

(二)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市国资委机关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合同审批流程,落实签订重要合同前由法律顾问审查出具书面意见要求,确保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规范性。

(三)加强档案管理。健全重要档案和重要资料登记归档管理清单,落实专人负责档案。

八、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委、市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制度纳入“每周一学”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市国资委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明确事项名称、报送时间、报送对象和责任部门,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厘清职责边界。根据《市国资委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工作清单事项,并厘清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界限。

九、关于“国企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三化一创”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国资国企党委成员“联企业、联村社、联项目、联支部”工作机制的通知》等制度,认真履行国企党建工作职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委党委会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听取国企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制度。认真落实市属国企党建季度工作例会制,聚焦国企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清廉国企、人才强企、书记领办项目等重点工作,组织市县国资国企专题研讨交流,挂图作战、有序推进,提高全市国企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三)加强日常管理。推动完成国企“第一议题”、“党建入章”全覆盖,市属国企和县属一级国企党建归口管理全覆盖,设党委企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事项全覆盖,纵深推进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四)严把党员发展。从源头上严把党员发展关,加强国企党员发展全过程监督,在全市国资系统范围开展党员档案审查工作,进一步优化国企党员结构。

(五)落实问责处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领导进行批评帮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晋升方案。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干部职级晋升工作。

(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制定《衢州市属国企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分年度、分行业、分专业、分层次的人才引育和培养计划。修订《衢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市属国企用工的统筹管理,严把国企人才招聘与流动关。

(三)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人事管理专题培训,强化机关干部对人事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认知;与省国资委党校、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开展投融资培训班、国资国企改革专题研讨班等主体班次,进一步提高国资国企干部“两专”水平。

十一、关于在“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共性问题整改。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市国资委党委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认真复盘、举一反三、积极整改,相关问题的整改举措已在通报的第七、第八项问题整改情况中予以体现。

(二)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制定《衢州市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要求市属国企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做好后续整改。两家市属国企在市国资委下发书面《监管函》后,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整改。

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将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践行“两个维护”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坚定不移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二是将“两手抓”与“两促进”相结合。着力提升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水平。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切实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实现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提炼上升为政策和制度,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三是将管党治党责任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充分发挥。着力夯实市属国企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加强、全面过硬,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死灰复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810196;邮政信箱: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58号(国资大厦)1008办公室(邮编324000);电子邮箱:zjqzgz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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