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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2-10 来源: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6日至6月13日,衢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江山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31日,巡察组向江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江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反馈会后迅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反馈的8个方面35个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累计提出意见建议67条,为全面深入系统整改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院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150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院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闭环责任体系,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周推进、月报告”跟踪督办机制,坚持全程督导、对账销号。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专题推进会11次,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着力完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截至2026年2月5日,巡察反馈问题35个,已经整改完成35个。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9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9件,办结率100%。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立案1件、了结1件,党内警告1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9人,批评教育12人,提醒谈话5人;制定完善制度8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5.88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理论学习机制。结合上级部署与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执行独立议程、专簿记录等制度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建立法官遴选政治素质前置测试制度,采取“一周一测+随机抽测”方式,累计开展测试10场、覆盖44人次。创新推行“政治理论+业务技能”融合的“主题+”学习模式,在每月《支部学习及工作提示》中增设“多元视角”业务研习板块,多次组织干警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二)完善执行办案机制。统一规范司法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文书模板7种,提升文书标准化水平。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与失信曝光行动,累计组织集中执行与分组执行19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期。建立执行质效月度通报与考核机制,将执行到位率等3项核心指标纳入执行局内部绩效考核,推动执行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三)健全重大事项报告机制。针对前期个别漏报事项,及时向江山市委政法委完成补充报告。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决策与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专门台账制度,实施“清单记录+季度核查”管理模式,强化重大事项报告的执行力度。

(四)从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支部组织集中学,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并按规定落实好干警健康体检等保障。完成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开展计算机设备配备情况专项清理,规范完成18项资产卡片调整。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监管,系统规范支出标准与审批流程。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坚决有力,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党内法规、上级文件精神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等重要学习议程,深入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组织召开年轻干警警示教育专题座谈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团支部组织开展青年沙龙、读书会及清廉主题教育活动7场,进一步筑牢青年干警纪律规矩意识。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18类61项具体职责,推动责任层层压实。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案件质量指标和发改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案件评查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复盘,常态化组织内部旁听庭审和庭审观摩,着力规范审判执行行为。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填报要求。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出台《裁判文书点评实施办法》,完成近5年新入额法官文书专项评查。完善案例培育机制,深度实施案例观察员、院领导月度关注案例清单、涉系列案件报告等制度,将案例研讨纳入“周一夜学”必学内容,2025年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14个。

(三)深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在全院通报“三个规定”填报负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专题教育活动,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系统内及本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并在各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固定设置“警示教育一刻钟”环节,累计开展集中学习65次。

(四)从严从实强化执纪问责。完善与上级法院督察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会商审核机制,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干警受“四种形态”处理情况。优化内部监督力量配置,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由院领导带队开展专项巡查2次并制发巡查通报,对4名干警予以通报批评。加强司法行为监督,建立司法审判行为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对平台预警信息开展全面核查。规范津补贴发放要求,确保立行立改、全面清退。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五)加强干警监督管理。组织全员签订《任职回避承诺书》,印发《关于加强法院工作人员廉洁司法管理防止利益冲突的通知》及配套人员目录,对35名离任人员从业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未发现违规代理问题。做实受处分干警教育帮扶,由党组书记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落实定期回访,并将帮教计划及档案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形成管理闭环。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高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推动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组织业务庭室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围绕机械司法、诉讼引导等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强化“如我在诉”理念,进一步规范对当事人的举证引导与诉讼权利释明工作。组织司法救助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专题学习,围绕上级法院相关文件开展集中研讨,明晰救助标准、优化办理流程。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着力提升办案质效。组织审判执行部门深入学习省高院《深化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的意见》和衢州中院相关制度文件,切实减少“程序空转”。建立健全未结案件常态化清理与月度动态督办机制,巡察整改以来未结案件数量减少1007件。建立审判执行核心指标月度通报制度,累计召开3次质效分析会并对未达标部门进行专项约谈,逐项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审判质量核心指标实现持续提升。

(三)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完善“带财”“依职权”终本案件的监管程序,将监管要求固化为报批前置条件,夯实规范执行基础。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联合通告,与检察院召开专题研讨会,拒执打击相关指标均居衢州法院前列。成立衢州市强制执行联动中心江山分中心,联合福建浦城、江西广丰法院开展跨省集中交叉执行。通过官方微信号累计发布责令定期报告财产、限期腾退房屋迁出土地、打击违反限制消费令行为等公告9期。

(四)系统推进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严格落实“有信必复”要求,对每件信访事项建立台账,推动办理流程责任化、规范化。对2025年以来全院各平台接收的信访案件开展全面自查与质量评查,组织院领导开展下基层接访,组织开展信访听证,有效化解信访案件6件。

四、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治理不够有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诉调对接机制。组织召开诉调团队专题会议,举办第五期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暨任前培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修订《诉调对接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提升案件调解质效。优化“商人纠纷商人解、行业矛盾行业调”商事解纷模式,深化贺村商事调解服务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经验入选省级典型案(事)例。

(二)规范司法服务流程。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示范文本视频培训并召开本院推广部署会,邀请律师代表参加要素式文书推广应用座谈,持续加大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力度。整理形成要素式文书数据清单,在诉服大厅、法庭等窗口设置5处宣传点位并配备示范文本,推动文书应用规范化、便利化。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优秀司法建议范例,健全司法建议制发与跟踪反馈机制,明确由制发人全程跟进司法建议落实。

(三)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加强短板指标分析研判,配强指导调解力量,持续提升买卖合同解纷效率。加强和规范委托调解,2025年通过行业调解组织成功化解案件534件。加大虚假诉讼甄别力度,加强重点案件研判,持续提升虚假诉讼防范和打击实效。

(四)深化共享法庭建设。扎实推进“共享法庭提质增效年”五大专项行动,对全市共享法庭运行效能进行专项评估,动态撤并部分村社共享法庭。深化“一堂一庭”建设,持续推动共享法庭和民生议事堂工作融合互促。压实指导法官和庭务主任工作职责,完善考核机制,切实提升庭务主任工作能力水平。

五、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够坚决有力,推进中国式法院管理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头雁引领作用。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月度通报机制,严格落实入额必办案要求,落实院庭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规定,院领导办案数同比增加35.32%。院领导带头开展调研并至少牵头完成1项重点课题,顺利完成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评审,1项课题获评全省法院专项调研课题优秀等次,2篇论文在全国性论坛获奖。

(二)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由司法监督员常态化开展回访工作,建立健全案件回访台账,及时研究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对2005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废止内容滞后、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文件35件。

(三)压实案件质量管控责任。建立健全“四类案件”专人催办与日常提醒机制,监管案件数量同比增长30%以上。严格落实案件阅核工作要求,持续完善“承办法官-庭长-分管领导-院长”四级递进阅核机制,院庭长阅核率同比提升9.64个百分点。

六、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有关精神及上级法院关于高质量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4项贯彻落实举措。深入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年度总结+专题汇报”常态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四可”学习力提升工程建设,依托三省边际法院实务交流会、江法讲堂等开展交流学习12场,举办青年沙龙2场。

(二)重视机关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带头示范,结合分管工作累计为干警、特邀调解员等讲授专题党课9场。组织全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7+X”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支部书记履职培训,提升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建立首批13个支部党建品牌,其中贺村法庭党支部案例在衢州法院党建案例评选中获二等奖。

(三)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工作培训和选人用人制度文件学习,对2021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台账、会议记录等资料开展全面系统梳理,提升人事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逐项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七、关于“对巡察、审计及专项整治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常长抓整改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巡察、审计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全面组织开展费用专项清退工作,对涉及的款项逐一核查、彻底清退。严格执行关于表扬奖励工作的最新规定,确保工作规范严肃。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堵塞管理漏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完成司法警察津补贴发放清退工作,法警大队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出台《司法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优化执行案款管理流程。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执行案款专项审计情况,部署系统排查与整改。全面推行案款发放“承办人-分管局领导-执行指挥中心-财务”四级联审机制,配套制定差异化流程导图2份,实施“红黄绿”三色预警及周催办制度。组织执行干警系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及典型案例,召开多部门风险研判会,针对排查出的9个风险点制定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完善闭环管理机制。

八、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够严格,廉政风险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组织财务、资产、采购等关键岗位人员,通过“周一夜学”、专题培训等形式,集中学习食堂管理、资产分类、政府采购、合同审查及项目决算等相关制度规范。审判保障中心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干警开展深刻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严格采购与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严禁拆分预算。修订印发《江山市人民法院合同管理办法》,完善分级授权与联审签订程序,建立合同要素核验机制,对已实施的32份项目合同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整改,优化数字化项目保证金收取方式,积极落实惠企政策。  

(三)规范资产管理。完善食堂仓库保管账目与月度盘点对账机制,实施收支月度报告制度。完成全院2853项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与账务校准,依据政府会计准则规范资产分类。对未决算项目实行“一事一策”销号管理,已全部完成竣工决算编制或取得财政局批复。

下一步,江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在筑牢忠诚根基上展现更高站位。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政治能力与专业素养的根本途径。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压实管党治院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聚焦主责担当作为,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谋求更实成效。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如我在诉”,将巡察整改的势能转化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动能。着力破解长期未结案清理、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持续优化诉讼服务体验,完善科学考评与正向激励机制,全面激发干警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以司法工作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在强化监督制约上构建更严机制。坚决扛稳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与司法权运行相配套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强化对审判执行、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行政等各环节存在的类似问题与深层原因,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推动整改成果全面融入日常管理,筑牢公正廉洁司法的坚固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4119165;邮政信箱:江山市北环路133号。

中共江山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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