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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11-02 来源: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0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综合执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综合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综合执法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1月6日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反馈会精神及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以党委扩大会议、干部大会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领办并完成9个问题整改;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锣密鼓推进整改。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一周一汇报、双周一调度、一月一研究”机制,以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张清单”为抓手,动态跟踪整改进度与质量。2026年2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有力推动了152条整改举措落地落实。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问题,诫勉谈话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15人,提醒谈话4人;清退款项9100.41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0.89万元;制定完善制度22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法治建设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等精神,提升局党委班子政治能力、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提高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推进城市治理难题破解。2026年2月,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的创新理论与城市治理难题专题研讨。印发《2026年衢州市城市精细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持续深入推进违法建设、停车秩序、流动摊、犬类等城市治理难题专项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对车辆占用盲道、违规养犬、私搭乱建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市容秩序持续好转。

(三)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修改并公布实施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围绕主体与权限、事实与证据、适用法律、执法程序、文书规范、案卷归档等方面,组织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开展2026年一季度案卷评查,按照“一案一评查意见”予以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2025年以来办理的野生动物案件开展裁量权适用专项评查,下发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裁量执法指导意见书,规范处罚裁量标准。

二、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提升执法协同质效。开展执法协同质效提升行动,围绕信安湖保护、违法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完善了部门协同、案件全周期管理、重大疑难问题会商等工作机制。针对信安湖不文明垂钓行为,建立巡查发现、线索处置、联合执法、应急响应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针对违法用地行为,坚决依法处置,同时梳理汇编违法用地典型案例,指导全市综合执法系统规范办案。

(二)深化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召开全市综合执法系统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疑难会商、依法依规”原则,组织市县两级专题部署违法建设专项执法行动,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制定违法建设领域疑难案件会商制度,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治理体系。

(三)开展“综合飞一次”赋能执法。制定“综合飞一次”工作提升方案,按照垃圾固废、裸土扬尘、路障路损等10大类目,将生态环境、住建、资规等9个部门的飞行需求和运行规则纳入巡检,并建立“综合飞一次”问题线上、线下交办机制,形成发现、交办、处置、反馈、评价工作闭环,巡检周期大大缩减。

(四)优化涉企执法服务。研究制定“预约式”涉企行政指导服务场景,常态化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和指导整改风险隐患。印发涉企执法服务典型案例汇编,在全市综合执法系统推广学习。2026年以来,全市涉企“综合查一次”实施率持续提升,“亮码检查”实现常态化。

三、关于“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聚焦违法建设、餐饮油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局党委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复盘分析热点诉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为解决信访问题提供制度支撑。2026年上半年,全市综合执法系统信访量同比下降,办理质效明显提升。

(二)提升信访办理质效。印发信访事项办理闭环管理机制,推行“五快五规范”工作法,实现“快接、快转、快办、快结、快复”,做到登记、流转、办理、反馈、回访全流程规范,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信访件办理质效、初次化解率明显提升。

(三)多举措破解便民服务堵点问题。联合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线上系统优化+线下人工补充”的方式,解决人行道违停系统部分当事人不能绑定车辆信息、重复缴款等问题;在市车管所增设违停处理窗口,方便车主办事,让车主少跑腿、快办事。

(四)平衡市容秩序与民生需求。有效统筹市容秩序与民生需求,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推进流动摊治理。印发市区菜场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指引、查处流动摊贩工作机制,强化市区范围内菜场周边日常管理,菜场周边环境秩序持续改善。

四、关于“履行执法办案主责主业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指南,加强培训学习,建立法治人才库,强化执法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2021年以来行政复议案例警示教育,一批历史遗留案件得到清理。

(二)强化执法办案职能。以直属分局实体化运行为抓手,强化执法办案能力建设。与住建、资规、农业农村等28个领域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实现案件线索高效移送。印发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大疑难案件提级管辖制度,对柯城、衢江等辖区一批案件提级办理,提升办案水平。

(三)抓实队伍专业化建设。增配2名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对评查情况予以反馈。将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纳入2026年综合执法“两专”讲堂课程计划,不定期开展全员法律知识测试。对2026年以来办理时长超过一定期限的案件,下发工作提醒函加快案件办理。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全周期管理、普通程序案件法制审核标准等5项制度,强化从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管控,规范执法办案程序。

(四)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印发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规定,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执法系统涉案物品专项治理工作,统一全市系统涉案物品登记表模板,完成全市系统涉案物品管理制度制定。市局完成直属分局和智造新城分局有关中队的询问室、听证室场地优化提升改造工作;常山县紫港执法队、江山市贺村镇执法队完成罚没品仓库整改。印发行政处罚案件全周期管理制度,明确案件线索统一接收、研判、交办、反馈以及市局、分局研究会商等制度。

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专题研究全局党建工作,明确具体任务,推动举措落实,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履责基本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制定加强内部监督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加强内部协同与监督,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二)加强集体决策全流程管理。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局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工作程序,设置记录AB岗强化监督,同时对近五年来相关的党委会议、选人用人记录进行自查自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制度文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过程监督。

(三)强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组织全员学习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应回避尽回避、项目先经党委会集体决策再实施。

(四)规范服装发放工作。在落实2025年全省综合执法系统统一换装工作时,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五)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局本级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更新相关系统信息、粘贴资产标签,明确各单位管理责任人,开展资产动态管理。

六、关于“项目全流程管控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印发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补充规定,规范采购流程、明确主体责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对2021年至2025年的“三重一大”采购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举措开展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规范项目标后监管。及时纠正乙方违规分包转包行为,并按照合同扣除违约金。对2021年至2025年的招标、采购的项目标后监管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制定项目监管制度,加强项目监管工作,明确主体,压实责任。

(三)严格落实项目验收制度。对近五年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复盘,规范项目验收,堵塞漏洞。组织各单位有关业务负责人开展验收制度学习培训,对后续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审批支付流程审批支付。

(四)完善项目管控机制。对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期)项目进行复盘,深入剖析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各环节存在的短板弱项。印发数字化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机制,明确局数字化项目实施的管控流程。编制犬类智能化管理系统管理员操作手册,对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养犬登记管理及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不定期对有需求的小区和养犬人开展一站式服务活动,推动数字化成果惠及群众。

七、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干部作风建设。2026年3月,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并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2025年12月以来,办结“企呼我应”平台流转的企业诉求4个,形成“企呼我应高效闭环解决涉企问题”案例1个。印发重点工作督查机制,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的督导督办力度。

(二)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综合执法“两专”讲堂学习、警示教育、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提醒等多种方式,持续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整改期间,开展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队容风纪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加大党外干部培养力度。强化局党外干部管理和培养工作,对现有党外干部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因人施策制定培养计划,并不定期与党外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同时,注重倾听和吸纳有关意见建议,持续规范党外干部工作及发展流程,不断提升党外干部工作水平。

(四)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治,并组织人事业务有关人员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文件学习,梳理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并下发学习,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性水平。

八、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违建管控。会同市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出台《市区房地产领域联合监管和涉稳处置工作机制》,强化规划设计源头、施工销售过程、收房交付跟踪的全过程违建管控。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查处行动,有效整治历史遗留等问题。

(二)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内部运行工作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培训,从严管理合同,对合同进行编号管理和归档审查,落实责任单位保管合同涉及从项目申报到支付完成的全过程资料。同时,将巡察整改“回头看”列入局年度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市综合执法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五张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两级班子政治建设,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抓实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建设,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二是紧盯问题不放,确保整改清仓见底长效。坚持责任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化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集中整改期内尚未整改到位的历史遗留案件办理问题,集中全局力量资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清零。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做好结合文章,融合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把整改过程中激发出来的担当精神和严实作风,融入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与城市治理水平的各项工作中,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综合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能力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36335;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80号。                  

中共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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