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山市上余镇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对上余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对所辖的余航村、七一村、木车村、李坪村、湖珠村、塘岭一村、高洋村、望江村、五程村、一都江村、苦叶田村、山头村、塘岭三村、大溪滩村、方家村、江村村、上余村、塘岭二村等18个行政村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2025年1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上余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上余镇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制定《关于落实十五届市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过硬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真正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5人,批评教育93人;清退款项7.4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4.63万元;坚持举一反三,长效治理,建立各项制度9项。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即知即改、长期坚持,安排专人做好学习资料整理印发及学习记录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深入学习乡镇工作重要指导材料。同时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周一夜学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确保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党委书记领学、专人领学等方式,将“第一议题”学习紧密与工作实际融合,真正做到以学促用、学用结合。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关于“项目资金长期未投入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项目谈判小组,系统梳理强村公司专项资金账目清单,确保资金及时投入新项目并产生收益。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强村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对资金账户及投资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跟踪审计;联合相关部门科室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单位内部平台及政府公共渠道公开资金使用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三、关于“砂石资源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业务培训,集中安排镇村干部学习《江山市砂石资源管理办法》,强化资源保护意识和规范使用理念。结合本镇砂石资源丰富的实际,明确各村、各项目遇到砂石问题时的规范化处置流程。
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开展砂石资源自查与交叉互查,对管理薄弱区域实施不定期专项督查,并安排镇综合执法队,对疑似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四、关于“对非法制砂行为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集体出租地块全面排查整治,拆除两处非法制砂场所制砂设备,要求村集体租赁用地不得用于非法生产活动。
二是加强村级网格化管理,健全非法制砂监管体系,加大重点区域、关键时段巡查力度,通过动态巡查、常规检查与突击督查相结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非法制砂行为。同时明确各职能办公室职责分工,实现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五、关于“用地审批程序缺失,非法用地行为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项目用地审核前置,建立项目落地用地规范,做好项目审批、建设前的用地性质审核,对未进行用地审批的项目实现一票否决,镇项目前期专班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批。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六、关于“项目建设投入与预期不符,群众获得感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摸排整改,对现有在建项目进行摸排整改,加强项目实施及管理,于2025年1月启动香樟露营基地公厕、路灯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七、关于“村庄环境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摸排各村公厕设施损坏情况,及时统一维修或更换水龙头、冲水设备等损坏部件。
二是制定下发上余镇农村公厕管理制度、人居环境管理制度,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强化制度约束与社会监督。
三是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每月开展互看互学互比活动,将道路扩宽项目纳入镇村临时项目库,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八、关于“对乡村公益性墓地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根据民政局指导意见,退还向村民收取的违规费用,严格实行按顺序安葬,严禁超标准收费、择位安葬及留置出售“活人墓”,规范殡葬操作。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要求镇村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深入细致排查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并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殡葬工作依法合规。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九、关于“‘共享食堂’管理机制运行不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业务干部学习“共享食堂”管理细则,并研究制定各行政村管理制度,强化“共享食堂”负责干部、分管领导监督力度。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写入年度述职报告专题汇报。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对镇村干部进行网络安全培训和保密培训,增强干部保密意识。
三是定期排查整改,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操作系统、数据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开展保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一、关于“安全防护网织得不够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织好制度防护网,调整上余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上余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
二是织好预防防护网,联合交警开展电瓶车安全帽佩戴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专人对高风险路口进行交通劝导。截至2025年7月,完成133处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三是织好宣传防护网,强化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二、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上余镇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内容,按制度要求记录规范。
二是组织全体班子学习《上余镇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议事程序和记录把关。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三、关于“党政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20余人次,班子成员廉政家访12人次。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开展专题廉政警示教育、纪法教育,提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四、关于“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干部严肃查处,形成“查处一人、通报一起、警示一域”的震慑效应,以从严问责倒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五、关于“‘四风’问题整治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镇村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以案促改。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发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上余镇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发文、收文管理。
二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上余镇文件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文件收发管理水平,确保公文阅办精准及时,资料存储安全有序。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七、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即知即改,全额退回非公务接待餐费。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餐”资金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要求严格按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程序。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八、关于“标前管理失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专题培训,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衢州市镇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衢监管办发〔2023〕13号)等相关文件,牢固树立规范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考核标准,建立标前会商制度,对招标文件、招标方案进行会商、审核。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九、关于“项目变更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江政发〔2016〕87号),将工程管理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牢固树立规范意识。
二是加大监督管理,成立重点项目工作小组,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图纸审核。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关于“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面整改,针对审计核减情况,追缴多付的工程款。
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对工程实施情况、工程变更程序、工程量核对情况等进行自查,通过后方可竣工验收及审计。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一、关于“对村级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村级项目监管体系,发挥村监会监督职能,全流程、全过程参与监督。
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工程招标专题培训,集体学习《衢州市镇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衢监管办发〔2023〕13号)等相关文件。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不符合发放的福利和慰问费用进行清退。
二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江山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规范干部相关福利待遇。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三、关于“受处分党员未按规定考核评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镇村党务工作者学习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文件。
二是镇党建办、镇纪委加强民主评议结果的审核把关。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四、关于“机关党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管理,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题研究,指定专人加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记录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等党建资料的保管。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五、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常态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利用月度工作例会、“主题党日”、节前廉政提醒等时机多载体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对党员干部处分人数较多村,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由镇纪委、镇党建办列席会议。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六、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学习《江山市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进一步明确干部考察、任前公示、工作纪实等环节的程序规定,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二是优化完善党委议事制度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七、关于“干部缺配、空编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干部培养,按照《上余镇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新完善的《上余镇公务员平时考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化培养,新提任中层干部4名。
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下一步,上余镇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衢州市委、江山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引导全镇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二是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制度机制层面“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三是深化成果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镇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紧紧围绕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镇中心工作,把整改激发的正能量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奋力谱写“山水新城,活力上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上余镇党委反映,联系方式:0570-4370269,邮政信箱: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洞塘山59号,邮编:324100;也可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570-4031475,邮政信箱:江山市江滨四区28号中共江山市委巡察办314室收,邮编:324100,电子邮箱:jsswxcb@163.com。
中共江山市上余镇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全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