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六轮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政法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由主要领导传达学习市领导“双约谈”整改要求,统一思想,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筹备和部署,理清整改工作思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常务副书记周秋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机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2次,对照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巡察整改工作在委机关班子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研究,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对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委机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听取各科室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给予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人;清退款项60元;坚持举一反三,长效治理,建立各项制度13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1月22日以来,召开委务会议4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次内容12项。
二是坚持每周一专题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1月22日以来,组织开展周一专题学习7次,各科室干部结合工作岗位,开展业务交流学习4次。
三是常态化召开政法全会、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例会。1月7日,市委政法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关于“执行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五个配套规定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开展“强担当,树先锋”政法队伍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作方案,将组织开展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列入专项行动,推动政法各单位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做好政法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向衢州市委政法委报告、请示、报备重大事项,2025年1月1日以来,共向衢州市委政法委报送报告事项4项。
三是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结合平安考核,定期开展综治督导,已于2025年2月向市委办督查室报备2025年平安督导计划,并结合平安督导计划督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情况。
四是建立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网信等单位的联系协商、工作协作、线索移送等机制,建立健全与同级人大、政协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制度。
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三、关于“牵头抓总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和4月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严格落实《浙江省党委政法委员会决策和执行办法(试行)》制度,定期召开政法全会,1月7日,市委政法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听取政法各单位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思路,分析政法工作形势,部署相关工作。
三是要求政法各单位对2024年以来本单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相关情况进行分析。
四是制定《中共江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健全政法委员述职述廉制度,推动政法委员履职尽责。
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四、关于“执法监督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4月16日至25日,对法院和司法局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发现并整改问题8个。
二是2025年5月21日召开执法监督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执法监督情况,政法委解读《关于开展2025年度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政法机关涉企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目标管理。政法各单位汇报交流2024年度执法司法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计划、2024年以来本单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相关情况等内容。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五、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常态化扫黑除恶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按照《江山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每月报送摸排线索情况,并督促各单位按照制定下发的《江山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加强线索摸排深度,提高对新兴网络平台及大数据技术的使用。
二是督促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金融监管支局等行业主管单位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执法权限的部门抓好各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紧盯招投标、安全生产、矿石资源等行业领域,从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摸排线索,督促政法单位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研究、学习,强化发现犯罪行为和审判执行的能力。
三是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并根据线索案件情况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推进阶段性工作。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六、关于“反邪教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梅泉社区“关爱之家”规范建设,新设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牌、标识牌,做好“关爱之家”日常管理维护,今年已组织开展涉邪人员心理疏导、社会面警示教育活动3次。依托周家青社区现有反邪教主题公园、心理咨询室、文体活动室等设施设备,新建“关爱家园”。
二是推动反邪宣传氛围更加浓厚。深化学习教育,将反邪教内容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邀请省专家作专题讲座,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邀请衢州专家对全市1200多名基层干部开展培训。持续深入开展“八进”活动,表彰宣传3起举报邪教违法犯罪的典型事迹,用足用好反邪教举报奖励制度。村社、中小学校、宗教场所宣传阵地定期更新张贴反邪教《警钟》墙报、海报。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七、关于“加强社会关注强烈的安全问题管控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指导督促教育局开展全市中小学问题学生摸排,对问题学生提出了具体的帮扶意见。建立了班级、学校、市级管控对象名单,进行分级管理。
二是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定《关于加强我市“24小时自助棋牌室(麻将馆)”管理的建议》,同时牵头组织召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例会。联系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等单位对我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受侵犯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撰写《江山市预防未成年违法和受侵害工作分析、短板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是牵头前往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对校园学生矛盾冲突事件进行复盘,督促检查职能部门和学校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四是督促教育局完成《多维协同·护航未来——江山市校园安全体系构建方案》,并于3月开始持续开展江山市中小学“平安守护”十大专项行动。推进全市116所中小学、幼儿园按要求完成防冲撞设施的建设,部分视频监控设备已完成更新换代。
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八、关于“督促平安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2月22日至2月24日,牵头应急、消防及各行业主管(监管)单位、部门组成自查小组,迅速行动、全面下沉省暗访检查各领域备查点位,确保在暗访组检查前对各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对现场发现问题即查即改。
二是坚持高站位部署、全量化排查、精准化管理、立体化防控,打好“全面排查、多元化解、教育稳控、整体防控”组合拳,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督促乡镇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机制,今年以来已累计排查发现问题隐患5395条,整改率100%。
四是开展国省道隐患排查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发现安全隐患300余处,自行处置200余处,交通部门治理100余处。
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30日召开委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分别于2025年3月10日和3月31日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江山市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
三是2024年12月30日召开委务会议,对委机关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研判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组织干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19人次。
二是制定《江山市委政法委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范围、程序及记录要求。2025年1月22日以来,班子成员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干部岗位调整及民主生活会等重要节点,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9人次,并规范做好谈话记录,推动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认领巡察整改责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一、关于“从严治警责任未层层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开展“强担当,树先锋”政法队伍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作方案,将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政法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是上报2025年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培训计划,明确将纪律教育纳入培训必修课程,并于2025年7月组织开展为期五天的政治轮训。
三是将组织开展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开展政法干警正面典型选树活动作为政法队伍建设专项行动重要内容,通过以案示警与示范引领相结合,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全面激发政法队伍正能量。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二、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3月31日召开委务会议,专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晰权责边界,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委务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要求填写“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告知单,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2025年1月以来,召开班子会议3次,商议重大事项5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指导。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三、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财务审批和物资采购权力集中问题,已重新调整班子分工,由两名领导分管,建立交叉监督机制。
二是财务报销流程完成优化,实行“经办—审核—复核”三级审批制度,2025年1月起所有报销单据均实现双岗审核。
三是追回超标报销费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修订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流程,并严格按要求执行,杜绝超标准支出问题。
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四、关于“采购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采购管理制度,新增“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条款,明确验收单与发票必须同步存档。2025年以来,所有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先验收、后付款”流程,未再发生提前支付情况。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认领巡察整改责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五、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已建成的数字化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相关平台建设。
二是出台合同管理制度,2025年1月以来,签订政采云平台合同2个,衢州中介超市平台合同1个,所有合同的签订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归档。
三是按程序于3月19日开始对委机关1983-2024年的文书档案、特种载体等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四是出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细化标后管理、合同签订、档案归档等流程。
五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六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六、关于“决策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江山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工程、大额采购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委务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细化决策程序,坚决杜绝未经集体决策擅自实施及决策不充分的情况。
二是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及货款支付制度,所有决策过程均需在班子会议本中详细记录。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七、关于“会议记录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班子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调整,安排政治素养高、责任心强的党员负责班子会议记录工作。
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和内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所有会议记录全部详细记录议题讨论过程、参会人员发言要点、决策结果及依据,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等重要议题的决策过程完整可查。
三是加强会议记录管理。会议记录时,记录人员严格按照会议议程,详细记录议题讨论内容、各班子成员意见和讨论结果。会议记录完成后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保记录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八、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4月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江山市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等选人用人相关文件规定,确保全体干部了解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强对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培训,4月9日,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全市人事干部业务培训会,提升人事干部工作和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从严归档审核把关。2025年1月调整的中层干部,所有归档材料均由考察组成员进行初审,考察组组长进行复审,不符合要求的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十九、关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组织7名中层干部开展个人重大事项集中补报工作,实现应报尽报、规范填报。
二是2025年4月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由人事科对《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进行系统解读,重点明确报告范围、程序要求和纪律规定,推动全体干部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修订《江山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反向扣分内容。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江山市委政法委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将“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廉洁自律”等内容纳入谈心谈话内容。1月22日以来,班子成员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干部岗位调整及民主生活会等重要节点,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9人次,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是修订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平时考核与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直接挂钩。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一、关于“党员考评未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2025年4月9日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全市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会,提升党建业务能力。
二是于2025年4月7日制定印发《江山市委政法委党员“优学优做”先锋指数考评办法(试行)》,结合干部平时考核,常态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党员干事创业、履职尽责。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二、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2024年度“优秀”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经党委审核后,均报送至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
二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2025年4月8日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全市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会,专题学习《江山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三、关于“党纪学习教育自查问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提升思想认识。
二是3月10日,召开机关支部3月“主题党日”活动,机关支部纪律委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不担当不作为自查自纠,深入细致排查问题,并在排查表上签名归档。
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二十四、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由办公室统筹各业务科室,对预归档的材料,进行分类、排序,认真清点、核对、整理,对有遗漏、有缺失未按规范移交的材料要求相关科室重新整理补充。加强常态管理,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向档案室查询、借阅、复制材料的全部进行详细登记,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二是有序落实档案“三合一”制度。以市档案局推行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为契机,按照市档案局要求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规范整理档案。
三是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对原有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健全完善,进一步明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管理与保护、利用与开发等规范化机制与程序要求,为档案管理提供规范遵循。
四是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班子成员认领巡察整改责任。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衢州市委、江山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推进整改工作不断走深入实。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强化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源头整改,强化标本兼治,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对已经成熟的经验作法,固化上升为长期坚持的制度机制,推进常态长效。三是深化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改促治、以改促建、以改促效,进一步补齐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短板。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全市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执法监督、反邪教等政法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奋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山、法治江山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中共江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联系方式:0570-4037845,邮政信箱:江山市鹿溪北路236号,邮编:324100,电子邮箱:pinganjiangshan@163.com;也可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570-4031475,邮政信箱:江山市江滨四区28号中共江山市委巡察办314室收,邮编:324100,电子邮箱:jsswxcb@163.com。
中共江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