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7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医保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牢牢把握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改目标,深挖问题根源,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将全局干部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严明工作纪律,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根据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4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4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5人;制定完善制度37项;清退违规资金1204万元。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勿使医保成为新的‘唐僧肉’”的批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对两定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市卫健委对部分医疗机构的检查反馈情况,跟进核查涉及医保领域违规行为及开展医保定点准入资格复审;开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工作,核查违规问题并开展违规资金追缴工作。
(二)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培训机制。修订出台《衢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及绩效考核准则》,进一步丰富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手段,持续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季度沟通培训机制,精准培训赋能医药机构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增强基金监管的全面性。按照“五年查一次,一次查五年”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综合巡查工作,并将重点医疗机构纳入省级巡查范围。目前,已完成对全市224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对核定的违规金额开展追缴工作。
(四)提升医保基金抵抗风险能力。以“开源节流”破题,制发2025年度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宣传方案,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结果互认、力量叠加的联动机制,持续深挖参保扩面空间,切实增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穿透力。完善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机制,进一步强化基金运行情况预警分析能力。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提升病组点数付费精准性。率先在全省实行等级系数分段设置,引导小病在基层治疗。确定80个低点数病组,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采用相同的等级系数,实行同样的医保支付标准,实现同病同价;会同市卫健委提出医疗服务提质控费若干举措,助推分级诊疗落地。
(二)进一步推动国家谈判药品有效落地。建立全市国谈药品配备情况月度通报和县级国谈药品配备率末位约谈工作机制,落实国谈药品医保支付补偿,持续推进国谈药品DRGs结算。
(三)进一步压紧压实助推公共服务桥头堡建设举措。对标市委建立公共服务桥头堡建设工作要求,厘清年度基本任务、标志性成果等具体要求。建立“月要点+季分析+季攻坚”桥头堡推进工作机制,推动打造具有辨识度的衢州医保公共服务桥头堡标志性成果。“一人一档”全民参保库建设、门诊看病“最多付一次”等工作得到国家医保局及省政府领导肯定。
三、关于“推动医保体制改革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常态化开展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建立基金运行情况常态化分析工作机制,出台《衢州市医保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管理办法(试行)》,设计相关分析报表并提交智慧医保信息系统开发使用。
(二)认真落实医保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用评价结果年度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综合巡查,同步抄告卫健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倒逼医药机构合法规范经营;梳理完善信用管理工作流程,健全医保信用全闭环管理链条。
(三)持续优化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积极协助省医保局完成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基线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整准备工作;持续推动“四大”活动,开展全市医保系统“五进五看”活动,推动职能范围内收集问题全量得到化解。
四、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组织全局干部重点围绕民生保障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及能力水平;研究制定违规非医保资金处置方案,平稳合理处置违规非医保资金。
(二)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建立医保经办问题收集流转和分析会商机制,全量收集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并做好登记流转,及时处理、答复到位;建立经办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培训考核。
(三)丰富医保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和手段。创新开展医医合作、医银合作,在全市22家医疗机构、1624家银行网点设立医保便民服务站(代办点);制定参保宣传方案,通过“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定向宣传+线下集中宣传”相结合,以及拍摄宣传视频等方式,积极拓展医保服务和宣传阵地,不断提升宣传质效;健全“民呼我为”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闭环管理机制,做到全量收集、靶向分析、即时答复、快速办结。
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从紧强化干部管理。积极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深化局季度正反面典型事项通报机制,建立作风建设情况双周通报分析工作机制,调整完善局模块化干部考核制度,确保干部管理责任落细落实。
(二)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指定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台账归集、整理、编册工作;建立档案管理闭环监督管理机制,制定档案检查工作办法,强化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责令具体负责工作档案管理的市医保中心副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三)细化规范财务管理。逐项排查分析暂收(付)款款项及原因,针对性开展并全面完成清理工作;制定市本级医保基金往来款管理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暂付款、暂收款管理,确保往来款及时销号清零。
六、关于“行政执法乱象丛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案件线索查办规程。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规程,强化干部严格执法意识;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举报线索查办情况,确保应查尽查;制定医疗保障基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切实防止、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
(二)确保发现线索应查尽查。对案件涉及非医保部门职权范围线索,移交公安部门查办,及时追回违规资金;制定医疗保障基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切实防止、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组织召开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学习教育会,认真学习我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行政案件败诉追责办法,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素质能力。
(三)强化工作合力消除执法盲区。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相互抄告相关执法结果信息;根据相关部门抄告的执法信息,及时开展医保基金损失情况的甄别工作并完成资金追缴工作;全面梳理部门联动监管和执法结果互认工作流程,联同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基金多部门联动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四)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性。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组织程序,明确重点巡查问题规则127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治理,适时开展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第三方经办核心业务的管控。研究制定《第三方经办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倒逼服务方加强派驻人员素质教育,提升服务质效;完成5大类共439项业务权限的梳理,明确各岗位权限,合理控制第三方人员岗位权限;强化专项业务内审和高风险业务日常检查,实现检查全覆盖,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建立岗位交流工作制度,对关键岗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靶向防控廉政风险;完成《智慧医保标准化经办规程》2.0迭代升级工作,有效提升服务的规范性和经办工作效率。
(二)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闭环管理。全面梳理部分内容重复、实用性不强的制度并进行整合、完善,增强制度的实操性;印发《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能力作风“双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基金监管制度,开展“废改立”工作;组织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基金监管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
(三)强化协同治理优势。发挥部门数据共享优势,及时终止死亡人员医保待遇,完善医疗费用结算流程,防范“人亡卡活”问题;在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典型案例现场警示宣传活动,不断营造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修订完善医疗保障基金多部门联动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联动监管和执法结果互认工作流程。
(四)强化政策文件制发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组织干部学习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发相关规定,多维度梳理形成《衢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工作流程图》,强化干部制度意识、效率意识、标准意识;根据“四大”活动要求,开展“五进五看”活动,全面收集并推动医保政策相关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八、关于“党建人事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把党员发展关。支委会召开支委学习会议,派员参加党务干部培训,提升支部委员工作能力水平;梳理形成包括发展党员等高频事项的党务工作手册,明确工作流程和环节要点;对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谋长谋实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医保大讲堂”学
习制度,进一步丰富干部知识能力体系;建立干部“传帮带”工作机制,全链条锻造年轻干部成长梯队;针对性招录紧缺专业干部,优化干部能力结构;常态化落实谈心谈话和家访制度,及时了解干部诉求。
(三)化解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机构改革人员超配消化方案,完成了机构改革临时超配消化工作。
(四)严格规范干部选调工作。局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党组会专题剖析选人用人问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对2名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市医保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二是全力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树牢“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主责主业意识,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考核,以党建引领推动业务发展。三是完善长效机制,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分类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深化,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推动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强化成果转化,推动医保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医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全力推动医保领域各项改革,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医保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民生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79432;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中大道158号国资大厦市医保局1213办公室。
中共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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