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山市纪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衢州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3日至11月8日,衢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江山市纪委市监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9日,衢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江山市纪委市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江山市纪委市监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衢州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整改要求。坚持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最前面,深刻认识衢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于1月10日召开江山市纪委常委会进行工作部署;坚持把每个问题都作为必答题,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责任,坚决摒弃应付思想、“过关”心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通过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体现政治担当。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江山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科室协同推进”的责任链条,同时,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领导,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三是强化过程管控,狠抓整改销号。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强化工作调度,积极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做到一体推进、挂图攻坚、从严督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同时,坚决杜绝“纸面整改”“数字整改”,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应改尽改、清零见底。
巡察反馈后,对衢州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5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5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组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5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诫勉谈话1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8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清退款项1.77万元;制定完善制度7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开展上级精神学习。严格落实每月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对照应学未学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常态化落实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一刻钟制度。
(二)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工作。梳理形成《关于2024年度政治监督情况的通报》《江山市2024年度政治监督典型案例汇编》,组织《要素争取政策解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政治监督能力。印发《关于开展“清风护航·大干快督”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9个专项监督组对49个重点项目和“千项万亿”工程开展监督。加强与政协、财政、信访、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政治监督“四全闭环”管理机制的通知》,做好闭环管理。
(三)助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好招投标领域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促治。完善“企呼我应”涉企问题职能部门诉求办理和纪检监督“双闭环”机制,开展“跟进式”监督。严格执行亲清政商交往“三张清单”,8家民企获评2024年度衢州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典型案例。
二、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派驻监督质效。江山市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常态化听取派驻(出)机构履职情况汇报。组织各派驻(出)机构学习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相关文件规定,并对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完成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9份。组织各派驻(出)机构对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开展驻点监督等履职情况进行自查,按要求上报监督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提高基层监督质效。加强国企纪委力量配备,各市属国企已完成纪检监察部(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下属子公司党支部按要求配备纪检委员,目前共有专职纪检干部11人;将国企纪委书记纳入培训范围,已开展培训3期;由职能科室加强对国企纪检工作的指导,陆续安排国企纪检干部到委机关跟班实训。由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辖区内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开展业务培训,已开展培训19次,实现全覆盖;通过工作例会、现场检查、抽查履职日志等方式推动监察工作联络站履职。
三、关于“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决策机制。制发《中共江山市纪委江山市监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等重大事项列入决策范围,并由专人记录讨论决策过程。
(二)统筹人员力量。印发《中共江山市纪委江山市监委关于调整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晰权责分工。分层分类进行干部队伍情况梳理,及时补充空缺科室负责人,根据干部工作经历及岗位匹配度,对13名干部进行调整。常态化开展导师帮带、跟案锻炼、闭卷测试等,加强后备干部储备。
(三)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对2019年8月乡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提任人员档案进行审查。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江山市选人用人相关文件规定。系统梳理各节点流程,制作提拔选任工作流程图,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关口,严格执行干部试用期等相关规定。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做好关心关爱。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完成对207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谈心谈话,共收集意见建议22条。落实请休假、疗休养等制度。制定江山市纪委2025年度工会活动方案,常态化开展工会活动,先后组织青年“展望新年 共创未来”联谊活动、篮球友谊赛等活动,持续提升干部获得感,增强队伍凝聚力。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纪委常委会加强“五张责任清单”相关文件学习,专题研究本单位“五张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听取本单位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024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汇报。每半年常态化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讲清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肩负的使命责任,共开展谈话207人。强化用印登记管理,落细落实《江山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印信管理制度》。出台《审理案件内部交叉评查机制》,印发错题集,提高案件质量。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切实做好保密工作。通过纪委常委会、党支部会、室组会深入学习保密规定,组织保密工作专题培训,定期提醒、通报典型案例,并每季度常态化开展保密检查。修订出台《江山市纪委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完善回复工作内部流程。
五、关于“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内控机制。修订《江山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经费审批、经费支出等规定。完成一名财务人员的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内控规定分设会计、出纳。完成2013-2018年会计凭证整理并装订成册,共装订89册。建立工会账册,按照工会会费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算会员会费,补缴2022年以来会费。加强委机关保留公务车辆和公务租车管理。
(二)规范财务报销审批。强化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等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对近三年报销审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从2024年度开始停发移动虚拟网包年费,清退47人次重复报销的夜餐费。
(三)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江山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并控制办公用品规格和节约开支。完成对全委资产全面清查,做好资产登记、入账、处置核销等工作。建立涉案财物管理总台账,做好涉案财物的移交、保管和处置工作。
六、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纪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已听取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2025年工作计划。邀请组织部开展党建实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建干部履职能力。
(二)严肃组织生活。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县(市、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等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班子成员常态化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8名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常态化执行支部选举相关要求,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按照要求执行报批制度。
(三)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管理。开展党建实务培训,全体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常态化执行每月收缴党费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及党费管理相关制度,并对支部党员发展程序、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等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各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对照检查,相关责任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
七、关于“巡视整改不够彻底、巡察整改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配齐巡察组股级干部。2025年3月开展中层干部调整,打通委机关、巡察机构之间的岗位调整通道,配齐4名巡察组股级联络员。加大委机关与巡察机构干部交流力度,2025年2月批次有2名委机关干部交流至巡察机构。
(二)强化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履行。纪委常委会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相关制度规定,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对十五届江山市委第五轮巡察13家被巡察单位未及时出台整改方案问题立行立改。优化评估机制,形成整改监督闭环管理,2025年3月12日前,江山市委第六轮巡察8家被巡察单位已按时间节点印发并报送了整改方案报告。
下一步,江山市纪委市监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增强政治定力,永葆长期坚持思想自觉。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清醒认识巡察整改不仅是当下的迫切任务,更是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的重要工作。始终将强化思想自觉作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首要任务,切实提升对持续整改必要性的认识,同时,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到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常态化落实巡察整改举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二是持续狠抓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到边到角。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察整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不留尾巴。一方面,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以点带面深入查摆同类问题和潜在风险,坚决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另一方面,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开展源头治理铲除问题“病灶”,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做好做实统筹融合文章。将巡察整改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实现用制度管人、靠流程管事;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切实保障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整改成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队伍建设、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让整改成效持续体现在正风肃纪反腐过程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4071340;邮政信箱:江山市市区中山路118号江山市纪委。
中共江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 [全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