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山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1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七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常山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常山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常山县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坚决落实市委要求,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毛凌锋率先垂范,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围绕6大领域19个方面问题进行细化梳理,逐一明确“四张清单”,实行“挂图作战”,从严从快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坚持系统施治,深化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与党委政府重点任务、中心工作相结合,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更具共富成色“浙西第一门户”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0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10人,通报4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5人;制定完善制度14项;清退款项1.73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武装。制定全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支部2025年每月理论学习计划和内容,明确学习重点,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组织全局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等内容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今年一季度,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开展交流研讨1次。
(二)强化规矩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有关要求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对前期报送情况开展“回头看”并补报2份。
(三)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就生态环境保护、违法犯罪打击、生态价值转化等问题进行讨论和部署。主动侦办生态领域类案件,联合林水、农业农村、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捕捞、张网捕鸟等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持续加大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四)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组织全警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信访工作法治化等业务培训。召开信访积案会商会,逐件分析,明确方向。开展领导接访下访活动,落实领导包案,强化积案攻坚。积极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组织前往“国枫所”学习,制定县局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整体方案,明确对大桥头派出所进行重点培育,谋划“乡安家宁”家庭情感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品牌。
二、关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护航高质量发展。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三个一号”工程、《浙江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若干措施》,制定出台《常山县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全县公安机关“项目警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最新26条举措。运用“居住证跨省双向互认”改革成果撰写的案例入选2025年第一季度全省“企呼我应”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典型案例。对未结涉企案件组织重新审卷,逐一落实领导包案,加大案件侦办力度,联合检法开展疑难案件会商。制定出台涉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加大涉企案件侦办力度。
(二)加大民生类案件侦办。组建“1+2+5+N”的快打小组,对盗窃类案件每案必研、重点盯案。建立“四级”联动响应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电诈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制定出台“小案快破”机制方案》,推动民生小案快侦快破。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制定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月分析制度,定期发布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报告,推送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对320国道、205国道、351国道等重点路段开展国省道宣防大会战活动,劝离占道经营行为、路边违停车辆,并开展国省道沿线村社、穿村镇道路沿线村庄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参加交通项目评审会、向住建、交通、各乡镇(街道)等单位发送隐患整改提示建议函,完成路口警示标志标识缺失、隔离护栏损毁等隐患问题整改80余处。梳理窗口服务高频办事项和极少办事项清单,对全县乡镇(街道)公安便民服务窗口开展学习培训、业务考试,定期开展办件抽查、电话回访,及时掌握窗口服务态度和业务熟悉程度。
三、关于“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打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宣传力度。加强聚众赌博打击整治,每月对涉赌警情进行专题研判,鼓励群众举报聚众赌博线索,推动全县乡镇(街道)村社组织将禁赌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制定《常山县公安局法治公安建设十项制度》,不断加强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管。
(二)深化法治公安建设。专题部署“执法创优”行动,严格执法监督管理,狠抓执法质效提升,抓实执法能力培养,不断提升全警的法治观念。加强对全局执法办案全流程的巡查管控,对执法优秀单位、执法优秀标兵给予表彰奖励。严格执行“一键勤务”合成作战机制,对每日警情处置开展全量检查。编印《110业务文件规范汇编》,组织开展学习培训、送教上门。严格落实每日警情盯办制度,落实警情处置闭环。修订完善常山县看守所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在押人员日常行为,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评估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警示教育、保密提醒,督促民(辅)警提高保密安全意识。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赴发达地区学习考察“一站式”审批流程和数字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汲取先进经验。加大“跨省增值改革”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先后在《浙江日报》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发声,提高社会影响力。完善相关系统平台,迭代分析模型,联通汇聚数据,实现系统互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动重点要素联合管控、协同处置。构建共享数据库,研发监测预警模型,提升风险感知管控水平。
(四)不断优化警力配置。结合全县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改革工作,重新核定编制人数,推动基层警力上升,机关警力下降。通过从严控制从基层借调警力,推动新招录民警充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基层一线,在重要节点等级响应期间机关民警下沉增援派出所工作等措施,有效缓解基层派出所警力紧张问题。对被处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家访,加强关心关爱。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意见》,营造“容错改错、实干争先”的工作导向。研究制定民警轮岗交流实施方案,鼓励机关民警到派出所等基层一线工作,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
四、关于“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下发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层级管理责任清单、机关党建四级五岗责任清单以及明确层级管理架构及责任的通知,持续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严格按照《常山县公安局政工干部“十个一”履职担当工作指引》,进一步提升政工干部履职能力。组织开展辅警教育整顿活动,消除岗位风险。严格落实“1+6+N”大监督体系要求,坚持以案促改,做好教育帮扶,常态化开展监督提醒,强化民(辅)警“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
(二)把牢严的主基调。对近年来违纪违法情况开展复盘分析,就问题漏洞着重强化监督检查和日常提醒。严格执行《常山县公安局问责办法》,落实“一案双查”。坚持抓早抓小、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组织全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身边人的惨痛教训,筑牢廉政根基,提升纪法意识。严格执行《衢州市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对民(辅)警每月开展记分通报。定期对全警发送廉政短信,开展督察提醒。
五、关于“防控重点环节廉政风险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巡察期间对相关涉案财物问题立行立改。对全局涉案财物管理开展复盘分析,就突出问题予以通报整改。修订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移交等工作。将涉案财物处置情况纳入每日执法巡查重点,定期通报涉案财物管理问题,有效杜绝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二)严格制度规范执行。对相关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组织召开后勤保障工作专题培训会,提升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一把手“七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财务、固定资产、公务用车及司勤人员管理、采购管理、采购事前审批、经济合同管理等制度规定,按程序进行集体决策。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力量加快全局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进度,已完成全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召开专题培训会,提升固定资产管理能力。完善后勤保障业务评估细则,定期开展抽查测评,推动各科所队落实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六、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公安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旗帜引领 护航常安”党建品牌打造。制定下发《党建重点任务清单》,严肃“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依托县局“三衢智警”平台智慧党建模块,全流程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七不直接分管”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巡察发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修订完善中层干部选拔调整任用工作规定,规范谈话调研推荐、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等程序环节,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严肃性。
(三)加强年轻干警培育。制定《“三能U警”人才等级申报评定办法》,围绕19个方面开展人才评定工作。提升专业人才招录比例。开展大数据平台应用培训,提升全警信息化水平。制定《常山县公安局青年民警培养方案》,推动年轻民警一线历练。
下一步,常山县公安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做到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查检查不松。持续深入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力度。二是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常态长效、重在预防,充分用好整改成果,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上查找问题,找准制度漏洞,在建立完善常态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构建形成更加规范运行的体制机制,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三是持续加压巩固转化成果。通过巡察整改,找差距、改作风、解问题,锚定“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主题主线,在全局凝聚起创新实干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压紧压实管党治警责任,着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打造更具共富成色“浙西第一门户”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5667718;邮政信箱:浙江省常山县紫港街道文教东路259号。
中共常山县公安局党委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