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县监委通报11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纠治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乱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11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湖镇镇大路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国平近亲属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16年5月至2021年11月,李国平在明知村两委干部及其近亲属不能参与本村工程的情况下,放任其子李某在大路村承揽挖机作业工程19次,工程款16.75万元。2023年2月,李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湖镇镇希唐村文书吴明清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18年10月,吴明清承揽了希唐村西章污水处理装电工程,工程款1.75万元。2020年至2022年,吴明清承接希唐村全村路灯维护项目,维护费3.28万元。2023年2月,吴明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小南海镇傅家畈村村委徐银才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20年8月,徐银才承揽了龙游县农村公路路网完善工程(小南海镇傅家畈村双宅-箬塘)中的挡墙浇筑项目,工程款9.6万元。2023年2月,徐银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塔石镇叶村村党支部书记叶根明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叶根明与工程老板周某某共同承接叶村村道路硬化工程,工程款21.44万元。2023年2月,叶根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塔石镇童岗坞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监会主任童仕友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14年11月,童仕友承揽了童岗坞村“三改一拆”房屋拆除及部分村庄道路挖机作业工程,工程款29.45万元。2023年2月,童仕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塔石镇豆腐王村原村委毛海荣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时任豆腐王村村委毛海荣参与豆腐王村给水提升工程项目立项、备案审批和工程造价预算等决策环节,并承揽该工程,工程款3.81万元。2023年3月,毛海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湖镇镇下叶村村委叶永根近亲属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20年10月,叶永根在明知村两委干部及其近亲属不能参与本村工程的情况下,放任其兄叶某某承包下叶村三组水渠改造项目,工程款2.77万元。2023年3月,叶永根受到诫勉处理。
8.湖镇镇大坪村村委廖伟平违规插手本村工程问题。2017年至2019年,廖伟平受雇使用个人名下拖拉机为大坪村拆违提供3次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工程款3.16万元。2023年3月,廖伟平受到诫勉处理。
9.横山镇后徐村党支部书记徐卫成近姻亲属违规插手本村工程问题。2021年,徐卫成在明知村两委干部及其近姻亲属不能向本村工程出售相关原材料的情况下,放任其女婿方某向后徐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装饰及附属工程项目出售了价值1.68万元瓷砖。2023年3月,徐卫成受到诫勉处理。
10.横山镇河宗村村委舒莹近姻亲属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21年,舒莹在明知村两委干部及其近姻亲属不能参与本村工程的情况下,放任其公公张某承包河宗桥两端道路拓宽工程,工程款4.7万元。2023年3月,舒莹受到诫勉处理。
11.社阳乡连上村村委巫爱清近亲属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21年1月,巫爱清在明知村两委干部及其近亲属不能参与本村工程的情况下,放任其兄长巫某某承包连上村上缇湖塘湾机耕路扩建工程,工程款3.1万元。2023年3月,巫爱清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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