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县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推动风清气正过节,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粮食收储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朱小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朱小平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卡、烟票、现金等财物,共计价值1.03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朱小平指使公司出纳徐某某(另案处理)从公司部分仓库租金、废旧物品处置产生的费用中套取14.31万元用于给员工发放节日福利费等津补贴。其中,朱小平个人违规领取津补贴共计1.51万元。朱小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朱小平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同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陈樟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8年,陈樟兴在原县规划局财务科工作期间,多次收受原县规划设计院院长潘某某、原县建设测绘队队长张某某等人赠送的礼金、油卡等财物,共计价值1.7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2022年3月,陈樟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干部祝建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2年,祝建华负责开发区某工程项目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何某某赠送的香烟、茅台酒等财物,共计价值1.62万元,均发生在春节期间。2022年12月,祝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横山小学原校长方惜春违规吃喝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方惜春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多次无公函、超标准、超范围进行公务接待,并默许下属通过虚报学校食堂物资订购量的方式套取师生餐费0.5万元,用以填补违规公务接待费用。2022年11月,方惜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款。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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