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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重激励强作为 以组织担当带动干部敢为

2024-02-23 来源:市纪委、监委

“感谢潘书记对我的鼓励,这次回访解开了我的心结,让我认识到组织并不会因一次处分就‘放弃’我,我会放下‘包袱’向前冲。”近日,常山县委主要领导带队对受处分的县某国企公司干部王某某开展回访,王某某感动表示。

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与回访对象开展谈话。郑文秀 摄

这是常山县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提级回访”工作中的一幕。为鼓励受处分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新出发,该县对回访主体进行升级,由县委县政府“一把手”、县纪委“一把手”、乡镇(部门)党委“一把手”等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充分体现组织对“掉队”干部的关心关爱。

近年来,常山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勤廉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清风激励”专项行动,以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三条路径,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改革创新‘风险点’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完成任务,是基层面临的普遍问题。”该县纪委监审理室主任叶庆通过调研发现,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容错诉求最集中、最突出。

结合调研需求和工作实践,该县纪委监委将改革创新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已按照上级部署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等7种行为列为容错免责的具体情形,并将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人员、财产损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3类情形排除在容错免责范畴之外。

在认定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诉意见,对一时难以定论的,作出不超过1个月的暂缓处理,期满给予结论性意见,真正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导致的错误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试验与明令禁止后的有法不依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违纪区分开来。截至目前,该县已对4起案例予以容错免责,彰显了为“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

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该县纪委监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一人一案、一人一稿”原则,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为干部澄清正名,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2023年10月,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程某某被信访人反映其利用职务便利,迫使其岳父所在朝阳村违规处置其岳父宅基地。经调查核实,该宅基地不存在未按规定处置问题。11月,县纪委监委运用快查、快审、快处机制,为程某某澄清正名后,该同志被抽调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工作中勇于担当、勤勉敬业,被评为县“巡察之星”。而程某某也并非个例,2023年以来,该县为受到不实举报的22名干部澄清正名。

“通过‘清风激励’专项行动卸下部分干部思想包袱,以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常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绝不是“括一阵风”,将打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这套“组合拳”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全社会释放“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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