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供销社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党委班子提高党性认识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市委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个个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面提升市供销社党委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供销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收到巡察反馈后,立即召开党委会,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市供销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4次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形成合力,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狠抓跟踪督查,从严、从实、快速地将问题整改到位。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联系,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过程。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5人,提醒谈话4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2人次,书面通报2人次。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供销社工作重要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题补学。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总社理事会七届五次全会等上级重要会议精神、2020年以来新修订的全国、省、市三级供销社章程等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补课学习;梳理查找是否还有未传达学习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时补传达学习。
(二)落实学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学习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形成工作闭环。
(三)提高执行能力。完善供销社“三定”方案,印发《关于调整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对上级决策部署的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确保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关于“主责主业存在短板,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新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社有企业管理。优化市农合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和管理层,开展实体化运营;年内新组建市级产业农合联1家,扩大产业农合联的覆盖面。
(二)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全面深化“三位一体”改革,高质量完成常山县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建设任务,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
(三)打造开放型供销社。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开放办社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开放办社力度,积极吸纳衢州市柑桔产业农合联、衢州供销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为市供销社新成员。
(四)完善为农服务平台。柯城石梁、衢江杜泽等农事服务中心在原有服务基础上,先后拓展了信用、农产品展销、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等服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省、市农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2024年新建或改造提升6家农事服务中心,扩大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
(五)加强品牌监督管理。强化“三衢味”品牌授权准入关口审核把关工作,严格对照《“三衢味”区域公用品牌准入和管理规范》等标准进行授权,2023年新增13家企业30个授权产品,企业“三衢味”商标使用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齐全,且所有方出具意见;根据政府采购要求确定实施主体,开展产品抽检工作,对不合格主体取消其商标使用权;开展“三衢味”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抽检200个批次,进一步加强对“三衢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三、关于“推动社企改革进程缓慢,社有企业经营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社企分开筑好“边界”。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公司员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公司法》《社有企业重大事项报批报备办法(试行)》,完善公司员工招聘机制和管理制度,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由公司负责;严格执行《社有企业重大事项报批报备办法(试行)》,梳理公司与市供销社权责边界清单,社有企业重大事项报供销社党委审批或备案。
(二)落实社资委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的通知》,调整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2023年11月-2024年4月,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研究社有资产(企业)议题25个,切实履行好社有资产管理职能。
(三)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经社资委会议研究,对8家正常经营的参股企业,明确兴合公司员工为股东代表,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催收分红,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已停产歇业或退股但未办理注销或转股手续的7家参股企业,明确联系人,通过上门、信函等形式,督促注销或办理转股手续;修订完善《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股企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参股企业全过程管理;重点发展控股型社有企业,成立农产品配送公司等,加快提升社有企业营收规模,缩小与其他地区差距,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全市社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分别增长60.68%、87.96%。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意识形态学习。落实专人负责,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形成闭环管理。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4年上半年已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
(二)严抓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委会对意识形态工作和社会舆情进行综合分析;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每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
五、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仍存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每半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召开全市供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清单制定的审核把关,制定2024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清单。
(二)狠抓工作落地见效。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开展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修订完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2024年度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大商贸政策奖补资金兑现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社政策兑现小组从严审核把关,确保资金兑现安全。
(三)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并运用好《衢州市供销社工作量化指数考评办法》,对干部工作作风进行量化考核,整治工作拖沓现象,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关于“重点领域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项目管理。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采购,加强内控管理;出台《衢州市供销社关于加强财政项目管理的通知》,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合同履行监管,督促市柑桔产业农合联完成包装箱印制,2024年2月27日实地检查包装箱样品和领用台账,核对合同内容和包装设计印制数量是否一致,确保合同履约到位。
(二)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完善《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款项支付手续和相关票据;对承租方未开具发票的情况补开补齐发票;依据非营利性组织提供财政印制的收款收据发放补助;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衢州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合作发展基金用于为农服务,杜绝其他费用转移至合作基金支出。
(三)加强社有资产租金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租金收缴工作,定期对所有社有资产的租金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按时收缴社有资产的租金;把及时收缴社有资产租金工作纳入兴合公司高管业绩考核的内容,对未及时缴纳租金的租户运用法律手段催缴。
七、关于“党委领导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党委会研究部门2024年度工作经费预算编制情况和《衢州市供销社工作量化指数考评办法》;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二)规范机关党建工作。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社党委每年专题听取至少2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及时研究支部换届等重大事项。
八、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组织班子及人事干部认真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按照规定向组织部门进行备案,批复同意后组织实施;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开展机关(单位)借调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关于借调人员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新借用干部的审核把关和兼职审批手续办理。
(三)规范出入境管理。严格执行《衢州市供销社非市管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及时将市社新进干部及兴合公司管理人员纳入管理并向出入境管理局登记备案。
九、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主动清理往来款长期挂账。梳理往来款明细,主动向上级和相关单位报告,争取各方支持,运用审计、法律等手段进行清理。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切实避免产生新的往来款长期挂账情况。
(二)端正态度积极整改。认真反思整改,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规范党委会记录。
下一步,市供销社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带领供销社党员干部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三是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注重查找并解决好类似的问题,切实做到同类问题不重复发生。健全处室综合考核、干部实绩考评等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党建引领、社企改革、社有资产管理、社有企业监督等重点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供销系统工作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26799;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69号313办公室;电子邮箱:qzgxs2013@163.com。
中共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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