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6日至10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衢州市住建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从政治上看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改。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将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树立“问题出在基层单位、根子在于党委班子”的担当意识,2024年1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主动将自己摆进去,开展自我批评、认领责任,推动点上问题有力整改,面上措施有效落实。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9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9个、整改率96.74%,剩余3个问题按计划年底前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新建、完善制度28个;清退费用1万余元;对39名干部进行“第一种形态”问责。
一、关于“落实‘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要求不够扎实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改善提升人居环境。赋能“住有宜居”工程,以加装电梯为着力点,增强老旧小区机能。在去年加装电梯任务完成的基础上,今年自我加压,提高加装电梯目标任务,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发力“共富单元”建设,制定下发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清单,压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推动18个以上社区参与第八批省级未来社区申报。
(二)有力推动城镇危房解危。聚焦城镇房屋安全,深入推进城镇危房解危三年行动,完成2023年全市目标危房全部解危;完成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措施整治率要求,超额完成省定阶段性目标。今年扎实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及时掌握情况,落实动态管控三类房屋。
(三)全力加强施治“城市病”。加强城市体检运用转化,用好2023年度城市体检结果,制定城市精细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启动《衢州市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将城市体检问题清单分解落实到各区块、各职能部门,推动结果运用、督促整改落实。
(四)致力严管工程项目建设。加强项目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和审议决策程序,防止先签合同后集体研究决策等问题发生;组织对项目建设相关责任人开展项目招标采购预警提醒,打好“预防针”。深化项目建设前期研究,加强项目过程管控,做好项目建设中巡查检查,严格项目建设中工程变更审核审批,防止“未批先变”;加快推进竣工项目结算决算。加强合同管理和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加强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控,及时对履约保证金、违约金按合同执行收取、扣取。
二、关于“对加强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现代化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深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截至4月我市新改造小区进度列全省第一。加强垃圾分类工作,一季度相关指标达到省定目标任务,季度国评排名进入中等城市第一档。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监管,联合多部门开展检查、执法,2024年1-4月,柯城区建筑垃圾违法案件40起、增长42.8%;江山市18起、增长38.4%。
(二)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挖掘潜力,用好已有政策,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1家企业成功升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把握方向,及时调整举措,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企业“扩中提低”服务。
(三)加强房地产领域监管。防风险、保增长,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涉房信访问题化解,维护群众利益,对已交付的小区信访积案引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对在建的市本级房开项目强化设计质量管理,对可能出现延期交付楼盘提前介入处理。
(四)强化执法工作力度。主动对接市执法局,明晰双方职责,推动案件移交更顺畅、执法协作更密切;联合开展检查、执法,加强执法经验交流,一季度进行了113次执法协作;加强工作人员执法培训,执法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考试。
三、关于“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及时组织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最新安全教育专题片等。强化安全一盘棋,健全市住建局安委组织体系,全面统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各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
(二)多措并举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健全抓安全工作体系,制定相关机制,明晰权责,压实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好建设施工、城市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月”工作。用好“七张问题清单”机制,与市应急局、执法局等部门协同深入治理日常发现的建设施工、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开展联动救援演练、联合检查执法,责令停工整改9起,共同拧紧安全生产的“安全阀”。持之以恒开展城镇危房、国有土地自建房等房屋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城镇危房解危三年行动工作成效。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结合“五张责任清单”“四责协同清单”,局班子成员认领责任,按要求开展分管领域廉政谈话、参加分管单位廉政例会、讲授廉政党课等相关工作。用好身边典型案例,组织干部对照学习。开展廉政风险、“八小时外”风险排查,严密队伍监督。
(二)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加强日常正风肃纪明查暗访,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等重大节假日节点,机关纪委会同局办公室等深入局属单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三)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监督,班子成员按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问题情况,定期在党委会上报告履责情况。
五、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执行效度。聚焦市委“10+2”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保五争三拼第一”要求,举一反三,以“十条军规”反面事项为倒逼,以“四维考评”机制为激励,引导干部担当作为,推进中心工作大干快赶。
(二)增强争先意识。年初,局主要领导为局系统干部开展新年新作风教育宣讲,提振广大干部的精气神,一季度取得房地产投资排名全省第四、省级民生实事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排名全省第四、新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名全省第二、新改建城市燃气管网排名全省第三、改造提升历史文化街区排名全省第一等好成绩。
(三)持续推进形式主义整治。深入开展纠治“四风”,规范会议召开、文件印发、信息报送、基层督查等事项,建立了规范的信息报件报送机制,杜绝文山会海、减轻基层负担。
六、关于“财经纪律和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审大额资金支出。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规范大额资金支出程序,将党委会议纪要作为大额资金支出的依据。加强财务审核,所有大额支出均通过“浙里报”提交审批。
(二)严控会议培训。严格落实会议相关制度,对会议筹办经费加强审批,防止“同城接待、超标开支”等违规事项发生。
(三)加强局属单位监督。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以及协会财务人员开展学习交流培训,组织对局系统差旅费和加班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严管公车使用审批,防止用车使用审批不到位、里程登记不规范等情况发生。
七、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局党委会议事。修订局党委工作规则、局党委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则、议题报送、议题审批程序,明确人员回避情形等。
(二)加强党建业务融合指导。结合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新课题,指导各支部谋划党建特色项目16个,从优遴选推2个党建项目报市委机关工会参评,申报省级“红色物业”项目。
(三)强化支部班子建设。加强对下属单位支部班子配备指导把关,对职数超配问题开展整治,免去1名支部副书记职务。
八、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加强党建业务培训,邀请市委机关工委专家开展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材料等相关要求,提高各支部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修订局“三会一课”制度,科学制定安排学习计划。提前预告学习时间,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率。
(三)严格支部换届选举。加强对支部特别是“两新”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指导,督促及时开展;重新选派优秀党员担任“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开展“一对一”服务。
九、关于“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用工作。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落实落细考察事项,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细化科级干部选拔相关程序要求并严格执行。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培训,强调关键环节和重点要求,规范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
(二)加强干部人事管理。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加强重要岗位监督管理,规范干部借调程序;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质量,组织对干部档案信息填写不规范、重要材料缺失、归档手续不完备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十、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开展整改不彻底问题攻坚。严格公房租金缴纳,对超期缴纳租金家庭通过法律手段申请法院行政非诉执行,已缴清45户,其余19户欠租家庭进入司法环节。加快竣工项目结算决算,目前已完成50个项目的结算、21个项目的决算。
十一、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用好审计成果,提高预算执行率。今年通过加强统筹,主动向上对接,深入指导局属单位申报年度预算,提高了预算科学性,同时按季度对预算执行率开展晾晒,推进局属各单位保持预算执行率平稳,目前最低执行率80%。
下一步,市住建局党委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久久为功,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按计划抓好攻坚。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和长期坚持的推进措施,经常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复发。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改革创新,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把抓好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抓好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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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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