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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山市贺村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1-26 来源:市纪委、监委

根据衢州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2月16日,衢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贺村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贺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贺村镇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首要工作”压茬推进。先后多次召开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按照“每天有行动、专人有跟进”的标准,做好跟踪督办,多次开展巡察问题现场督查。二是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整改任务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通过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责任办公室和人员,通过催办、督促等形式予以推动,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38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办结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留置1人,立案审查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书面检查5人,批评教育19人,集体谈话2批次,岗位调整2人;清退款项50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0.5万元;制定完善制度14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编排14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落实方法。组织镇干部、村(社)书记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调研指示进行学习,分4批次组织村干部现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到丰益村调研指示精神。

(二)开展警示教育。落实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谈心谈话机制,启动2023年度警示教育月活动,常态化通报上级纪委下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酒驾醉驾、赌博等典型违法违纪行为警示教育,组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参观衢州市法纪教育基地等活动。

(三)规范政府工作程序。制定党员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多形式开展学法活动。规范镇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答复、镇村合同等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新配备法律专业人员专职从事合法性审核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二、关于“推动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优化产业结构。成立争先创优工作小组,制定《贺村镇规上工业高质量发展和小升规相关工作方案》,系统推进全镇工业高质量发展和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转型。通过发展引进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二)实施共富行动,建设美丽乡村。制定《贺村镇2023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考核办法》,指导各村因村施策、充分挖潜。引导各村抱团发展村集体经济,组建强村公司,实现互利共赢。结合创文、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不断提升村庄整体风貌。

(三)推进跨江发展,加强精细管理。推进区域集聚。加快异地搬迁三期等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大搬快聚”政策,组织二期异地搬迁户选房。制定《关于推进小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秩序整治工作。加强街道沿线、特别是车行店外经营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巡逻劝导。招募长干队员,劝导文明交通、文明停车等。

(四)加强隐患排查,提升镇域安全。制定《贺村镇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加大环保日常监督力度。开展为期2个月的“低小散”木材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排查整治500余家次。建立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整治多处安全隐患。完成一轮交通安全全覆盖宣传。

三、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出台《贺村镇人民政府工程管理办法》,建立五方联审机制,做深做实做细前期工作,为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奠定基础。贺康大桥正式通车、第三福利院等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开工。

(二)积极推动民生项目。2023年通过网格宣传、讨论研讨会、会议表决,确定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分别对未如期完成民生实事、2023年民生实事制定推进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镇人大办启动项目日常监督,项目进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

(三)完善建房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时效,完善并制作农民建房流程图,明晰建房审批步骤并在村委进行公示,从建房申请到审批完结全流程上墙公示,做到建房审批程序公开透明。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谈心谈话,对机关干部、联系村社“一肩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83人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57次。修改完善机关干部(含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二)压实党员日常教育。开展村社党组织书记集体谈话,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执行年度农村党员轮训计划,轮训4000余人次。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岗位风险点362个,制定防控措施187个。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

(三)加强纪委主动监督。充分谋划,制定2023年度政治监督项目,对农民建房和农村建房审批、“8+X”工作实施监督。开展政治监督18次,发现问题7个,约谈镇村干部6人、党纪立案审查1人。

五、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庸懒散慢推拖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治理。取消各类工作群26个,减少上传照片、截图项目数,纠正转发、投票、点赞等形式主义。优化精简会议。以清单化的形式落实工作,减少“文山会海”,着力谋发展、抓落实。发挥镇纪委监督职责,开展干部约谈363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人。

(二)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各村社党组织签订《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全镇公职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引导全体干部规范从政行为。镇多项工作在江山市排名前列,获得一季度争先创优流动红旗,连续获得江山市土地整治金牛奖。

(三)提升干部“两专”能力。运用浙里学习、远教平台、老干部分享会等载体,培养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开展各类专题学习培训6次。优化完善《贺村镇干部四维考评考核办法》,推动镇村干部提升专业能力和素质。

六、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镇村干部全面学习《贺村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重点内容。严格控制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邀请招标和直接委托等可不公开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

(二)完善工程管理机制。出台《贺村镇工程管理办法》,建立内审、财政、资规、纪委、职能科室等五方联审机制。制定《经济干部业务培训方案》,邀请审计局、绿城大学讲师对干部进行培训。制定《贺村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协审单位管理考核办法》,开展竣工财务决算试点,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国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国资公司财务支出;制定《贺村镇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办法(试行)》,由镇政府与镇国资公司签订代建合同,明确区分镇政府和建设单位职责;完善《贺村镇人民政府工程管理办法》,强化制度执行,做好项目前期论证。

七、关于“下属公司政企不分,有名无实,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和规范企业架构。规划企业架构,注销僵尸企业1家,加强政府财政管理和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建立四家国资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管理、人员管理、工程管理、“三重一大”等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应收款核减依据,并按计划按程序追索。规范21名从业人员岗位编制。

(二)明确划分政企事务。签订《委托履行江山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监管职责的协议》,理清政府和国资公司之间的权责清单。摸排政企不分情况,7类事务全部按政府职责落实。

八、关于“村干部插手工程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农村基层“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对镇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干部作风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办理村干部插手村级工程项目问题线索3个,党政纪立案6人,诫勉谈话1人。

(二)全面对村两委干部进行约谈。签订《不插手、干预村级工程承诺书》,避免“一边查一边犯”行为发生。

(三)发挥村监会和村级监察联络站的前哨作用。落实问题直报制度,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的不规范行为,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九、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完善资产资源发包管理制度,制定《贺村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村级资产资源交易事前申请、审批,档案资料规范存档等流程。开展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大清理专项行动,排查兑现不及时合同55宗。

(二)提升资产管理规范。组织干部学习《江山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办法》,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国债资金设立专户,进行单独核算管理。及时清理多年挂账往来款。完成全镇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清查,完善《贺村镇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十、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机关整体凝聚力。整合镇办公区域,科学合理分配办公区域。进一步加强镇主要领导之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领导之间的沟通交流,浓厚团结干事的氛围。按照贺村镇“三定方案”和组织机构设置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调整分工。

(二)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强化会议纪要规范性,如实反映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的过程、结果。全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经过党委会讨论作出决定。

(三)提升项目决策能力。制定资规、集镇、行政服务中心等各办联审机制,对实施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论证、联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组织召开图纸联审会。完善《镇村两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组织相关办公室定期会商、巡检镇村工程项目现场,加强标后工程监管。

十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激励党员争先创优。按照江山市村级组织运行“八大规范”等,常态化对村开展规范化管理的指导与督查,全面提升村社党建规范化基础。对照“筑基”指数列出重点培育梯队名单,加强指导,提升五强、五好党组织在全镇农村党组织中的占比率。制定202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方案,激励争先创优意识。

(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梳理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强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组织生活,每季度定期进行台账记录规范化检查。加强下属党支部指导培训,对镇机关一、二、三支部、镇执法支部开展党务培训。

(三)规范“两新”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两新”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迁转程序。强化检查指导力度助推两新组织活动规范开展。走访两新党组织30个,指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规范性。制定《贺村镇两新党建积分制考核办法》,运用积分考核办法激励两新党组织。

(四)严肃党建工作纪律。制定《党组织换届预警表》,严格执行党组织到期换届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做好预备前培训、党员政治审查等工作。加强村党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审查整改预备党员转正材料问题13个。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山市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强化选人用人规范意识,提高人事干部专业能力。完善中层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梳理材料清单,持续改进工作方法,推动选人用人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开展镇编外人员情况摸底工作,完成编外人员基本情况、签订合同等情况核查。建立《贺村镇编外用工管理机制》,规范编外用工管理。

下一步,贺村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二是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察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三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以严而有力的纪律保障推动高质量的巡察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4550117;邮政信箱: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62号贺村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hczz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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