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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8-07 来源: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8日至8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统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充分认识市委巡察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巡察有关制度文件,把握好巡察整改各项具体要求,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自觉对表、深刻警醒、认真剖析、全面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聚焦问题清单,及时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反馈的四个方面30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梳理,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带头统筹、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处(室、中心)具体落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的整改责任体系,全面推进,不留死角,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整改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统筹部署巡察整改阶段各项工作,全面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跟踪重点事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处(室、中心),每周清单化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巡察反馈后,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3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巡察整改期间,按照“六见”要求,共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11人次),批评教育14人(43人次),提醒谈话14人(42人次);制定完善制度17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通过“三会一课”、夜学等,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突出理论学习的政治性、严肃性、针对性。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专题调研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统计法治调研。

(二)加强制度建设。成立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领导小组,制定《衢州市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2022)》,规范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增强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科学性。制定《衢州市统计局统计巡查工作制度》,开展统计巡查,规范统计工作。制定《衢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网格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基层统计单元智治的主要任务和工作保障。制定《衢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构建工作协调机制,并制定《2022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任务。

(三)加强普法宣传。“以依法统计,做诚信企业”为主题,制作法治动漫宣传短片,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同时在“浙江统计”抖音号和“衢州统计”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获全省统计法治微视频作品(动漫类)微信票选第1名;编印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册2000份,广泛开展宣传。2022年10月,督促推动相关单位深入学习防惩统计造假文件,并要求提供学习记录;组织推动各县(市、区)统计局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学习,有效巩固学习效果。

(四)强化协调联动。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加强统计工作的文件精神,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衢州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衢州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共7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260余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建立由市府办牵头、市统计局主抓的全市经济运行关联性指标监测预警机制,每月抓好落实,发挥统计与部门的联动协调作用,提高统计分析精准性,提升统计参谋水平。

二、关于“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战略部署提供统计支撑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把好调查单位入库关。印发《统计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流程和职责分工实施办法(试行)》,重新梳理统计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流程,着力解决县(市、区)职责不明确、专业协同不到位、区块衔接不充分等问题;召开全市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培训会,传达学习有关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会议、文件要求,提升统计人员专业素养。

(二)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和统计制度变化,组织开展特色小镇统计监测业务、工业单位年度审核确认工作、网络信息安全与防护、投资领域统计工作、服务业统计、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等培训。

(三)提升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质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新时代衢州人文精神知晓度调查、“浙江有礼衢州先行”文明新实践之使用公筷公勺知晓度和遵从度调查、衢州市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知晓度调查等,形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单位。经多方比较论证形成计算机辅助调查系统建设方案,向市政府报告请示后,两次向市府办专项汇报,并与市财政局对接沟通经费保障事宜,会同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对项目选址进行初步勘察。

(四)压实数字化改革责任。梳理统计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工作清单,以清单化对各责任单位任务进行督办。建立统计数字化改革工作成效月度通报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制定《衢州市统计局顶岗挂职、跟班学习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外派和接收顶岗挂职、跟班学习干部的管理要求、管理举措等内容,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制定《衢州市统计局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管理监督办法(试行)》,明确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要求、管理举措等,落实落细监管责任。

(二)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赵抃祠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以各处(室、中心)为单位组织学习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通报,引以为鉴,执行到位;组织机关夜学,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

(三)强化风险防控。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2022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在填报前发放填报提醒函,对填报对象、填报要求、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同时在报告表首页印制对填报指标的解释说明,确保规范填报。由处(室、中心)统一收集汇总,经分管领导审签后送党组书记审签,层层压实审核责任。

四、关于“作风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衢州市统计局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机制(试行)》《衢州市统计局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重点课题管理。紧盯2022年纳入市发改委市本级重大项目的共富背景下产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进程研究,未来社区规划建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等两项课题,按时间按节点推进课题进度,目前两项课题均已在既定时间内完成结题评审。

五、关于“党组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好民主生活会。分别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报送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会前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后及时报送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二)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落实修订《中共衢州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根据最新规定明确学习频次和学习要求,组织开展学习研讨。

(三)严格落实党组分工。严格按照党组分工,规范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成立局采购管理小组,由分管采购的局领导任组长,指导监督采购过程,由分管纪检的局领导及相关人员会同局采购管理小组加强对采购程序的监督检查。

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考核机制。制定《衢州市统计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局干部职工强化考核管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衢州市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聚焦“德能勤绩廉”,推行以岗位赋分、实绩评分、服务积分、专项计分的“四维考评”考核体系,加强日常考评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外人员参照执行。

(二)做实做细教育培训。制定《衢州市统计局2022-2025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系统谋划统计干部教育培养等工作。在市对县推进共富型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中,明确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细则,督促各县(市、区)局切实做好培训教育工作。

七、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操作办法,规范做好局科级干部选任。修订《衢州市统计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晋升实施办法》,规范晋升职级程序,进一步树立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正确导向。

(二)做好人事档案管理。认真梳理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情况,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人事干部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政策学习,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利用材料归档、专审复查、干部选拔任用等契机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强化管理责任。

八、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规范完成支部换届工作。严格按照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市统计局机关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以集体研讨、专题党课、党小组学习例会等方式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并积极组织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党员学习参与率达到100%。

(三)加强党员信息管理。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规范存档。对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汇总各项材料。按要求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及时向市机关工委报送工作年报。

九、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到位,执法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通报评查情况。

(二)落实法治考核。严格落实《2022年各县(市、区)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法治工作考评,督促各县(市、区)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三)加强执法培训。定期召开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培训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实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统计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推动局党组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执行落实到位。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党内监督、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顽疾”、“痼疾”和强化防惩统计造假的重要抓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后续还需长期推进的工作,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制度执行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强化统计监督结合起来,与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六治六提”作风建设行动结合起来,瞄准政治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双重定位,强化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强化制度落实,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巡察整改落实机制,真正做到用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市统计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为衢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0582;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37号;电子邮箱:qzstjj0570@dingtalk.com。


中共衢州市统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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