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埠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7日至7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华埠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华埠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华埠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反馈会后,华埠镇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先后多次牵头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会、党委会、党政班子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线上站所办负责人研究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深落细落实。二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了《中共华埠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就4个方面16项44个问题逐条剖析研究,逐项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站所、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点、落实到位。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碰头会,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做到举一反三。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40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40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5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关于违规违纪问题,党纪政务立案3件,开除党籍1人,严重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对7人进行谈话诫勉,责令3人作出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14人,召开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3人,对37人进行批评教育,对4人进行提醒谈话;清退款项218034.46元;追回违规领取的工资报酬1.98万元;收回占用国有房产的租金总计6118.5元;找回29件固定资产;制定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学习贯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精心组织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分享学习心得、学习专业知识,阶段性地对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
(二)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组织开展宣讲比赛、知识竞赛、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清明祭英烈”等主题党日活动、在外党员云学习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
(三)规范记录到位。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及时规范记录“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形式、参加人员和学习、交流研讨的过程,并按规定整理成格式规范的会议记录。
(四)严肃问责处理。华埠镇党委副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二、关于“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耕地保护举措。统筹镇、村、网格三级力量,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违法用地工作纳入每月金牛擂台考核,与35个行政村签订责任书。同时,落实项目全过程跟踪,严把项目前期关,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巡查。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控。以安全生产“三张清单”为抓手,突出道路交通、森林防火、消防、燃气、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完善风险排查发现整治举一反三督查评估闭环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喇叭响起来,各村社对沿街商铺、饭店发放消防告知书。
(三)积极壮大村级经济。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因地制宜,谋划长短结合、农牧结合的产业发展模式。同时,完善规章制度,出台《华埠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通知》,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四)严肃问责处理。华埠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时任华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由县纪委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农经站站长进行批评教育,对许家源村党支部书记和大史村党支部书记分别进行谈话诫勉。
三、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不动产权证发放。对已经下发的不动产权证分类结果进行再确认,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应发尽发。同时,组织不动产确权发证业务培训,提升不动产登记发证相关人员业务能力。
(二)加快安置补偿工作。按要求落实拆迁户安置相关工作,完成拆迁补偿发放。
(三)强化信访办理。严格落实信访办理“五个一工作法”,由镇主要领导签批信访件,明确责任领导、科室、办理时长,确保形成工作闭环。定期组织回头看,切实提高信访人满意率及信访件的化解率。
四、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克难攻坚。针对土地整理项目重难点问题,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实地开展核查,邀请专家现场指导,建立问题销号清单,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大攻坚力度,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当前已提交验收申报材料,等待专家组到现场联合验收。
(二)强化“三重一大”制度落实。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核查,修订完善《华埠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工程项目变更相关程序。
(三)严格执行会议决议。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核查,重新签订协议,退回核减费用。同时,加快党委会会议纪要的印发,在党委会形成决议后,由责任领导签字确认,杜绝“党委会决议决而不行”问题。
(四)严肃问责处理。对副镇长进行谈话诫勉,时任华埠镇副镇长由县纪委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集镇办主任进行谈话诫勉,对集镇办副主任进行谈话诫勉。
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问题整改。对相关文件进行销毁处理,同时全面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扎实开展内审。调整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华埠镇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每年定期开展两次内部审计工作。
(三)严肃问责处理。对禁毒办相关干部进行谈话诫勉。
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混乱,廉政风险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核查,并完善《华埠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华埠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华埠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立项审批流程和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程序,并加强镇村干部工程管理业务培训。
(二)规范合同签订管理。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核查,并举一反三,对在建工程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应缴未缴、应缴少缴的项目立刻补缴到位。
(三)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开展调查核实,并对镇、村两级工程项目台账进行全面整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同时,完善《华埠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四)严肃问责处理。对集镇办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集镇办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时任华埠镇副镇长由县纪委进行批评教育,对资规所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七、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清点盘亏实物。同时,完善对调动人员、报废资产、新购买的资产办理资产交接及登记手续,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二)加强国有房产出租管理。收回房产租金和占用房产,完善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建立巡查台账,杜绝占用问题再次发生。
(三)加快结转固定资产。针对工程交付使用后,已经审计好的在建工程内涉及资产的部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同时,每年定期对完工资产开展回头看,加强资产的盘点与管理。
(四)严肃问责处理。对时任华埠镇副镇长进行批评教育,对财政办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八、关于“村级‘三资’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监管作用。加强镇代理中心人员业务培训,高标准完成“组账村代管”问题的整改。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开化县组级财务管理办法》,出台《华埠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通知》,常态化严管村账、组账。
(二)严把村账报销。立即追回违规领取报酬,并今后严格执行村报账审核相关制度。同时,针对未完成整改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
(三)加强思想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三年一轮审”整改情况,对2022年开展的第四轮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既要做好整改还需做到建章立制、常态长效。
九、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当前党员干部中突出的问题。结合实际,与班子成员重新签订责任清单。
(二)全力支持“三转”工作。对驻村团长和驻村干部进行调整,全力支持镇纪委“三转”工作。
(三)落实教育管理制度。立即对华埠镇近年来受处分党员开展回访帮教,并建立华埠镇受处分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四)开展靶向纠治。对镇村党员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出台《从严管理村社党员干部相关规定(试行)》,加大对镇村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管。
(五)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十、关于“镇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立项监督。立足主责主业,督促推进全镇清廉建设工作。用好“监察三日”工作机制,开展监督检查。
(二)提高办信办案质效。重视办信满意率,及时开展阶段性反馈,对问题较复杂的信访件,由纪委书记带队上门调查。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办信办案能力。
(三)规范廉政档案建设。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系统性学习廉政档案建设的相关要求,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同时,开展线上线下廉政档案自查自纠,按要求补充完善档案。
十一、关于“履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紧扣全年目标任务及华埠镇实际,研究制定《2022年华埠镇党建工作计划》。强化党员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全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培训计划,做到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强化指导督查。针对会议记录内容不实问题,开展督查指导,要求实事求是开展好“三会一课”,并做好会议记录。同时,举一反三,对标巡察反馈问题,要求其他党支部主动开展自查自纠。
(三)提升发展党员质效。开展党员档案自查,对发现问题立即开展整改。规范审批程序,从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党员发展,并专题召开党员发展培训会,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四)规范党费管理。立即开展整改,重新计算收缴党费,并按照规定建立缴费通账户进行党费缴纳。
(五)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华埠镇党委委员(组织)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
(六)严肃问责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二、关于“谋划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选拔途径,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层干部队伍结构。
(二)规范干部人事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完善《华埠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严格按制度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进一步规范纪实材料归档和党委会议记录,开展归档业务培训。
(三)严肃问责处理。时任华埠镇党委副书记由县纪委进行提醒谈话,对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三、关于“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抓细问题整改。针对党员联户牌、走访信息上报、联户走访情况等立即开展自查整改,相关责任人作检讨。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检查,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对党员联户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村及时整改。
(二)提高会议质效。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党政班子会议,及时研究一些紧急、重要的议题。加强研判分析,严选把关议题,控制议题数量,做到不成熟不上会。
(三)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扎实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整治,组织学习酒驾危害专题案例,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对“酒局”“牌局”进行自查并签订承诺书,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管理。
(四)严肃问责处理。责令华埠镇党委委员(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村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时任华埠镇党委副书记由县纪委责令作书面检查,对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五)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下一步,华埠镇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持续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并以市委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华埠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松手。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对须长期推进的事项,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紧密结合,重新修订或完善规章制度6项,通过制定管用、能用的制度,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坚持从严治党管党。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约束,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6351266;邮政信箱:324302;电子邮箱:476473678@qq.com。
中共开化县华埠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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