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招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2日至5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招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招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整改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头等大事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党组先后5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对标对表反馈意见,认真起草、修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构建完整的整改责任落实体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坚持党组抓总,科室协同,上下联动,推动点上问题有力整改,面上措施有效落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理清工作思路,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出台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确保不越“底线”,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推进招商中心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目前,对反馈的2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1人,开展日常廉政谈话12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25项;追回资金5.55万元。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衢江区招商中心学习制度》,严格按照2022年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全省招大引强电视电话会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流程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招商引资实际情况,提出工作思路、对策建议,形成招大引强“5433”工作体系,即树立五种意识、紧盯四张清单、攻坚五率考核、确保三项争先。注重学习方式的创新,针对意识形态、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专题,进行知识分享和交流研讨,强化了理论学习效果。
(二)组织学习《关于落实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招商中心党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招商中心党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化检查,履责留痕。
二、关于“‘招大引强’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改完善出台2022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提高项目入库指标的考核权重,制定区领导挂帅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方案、调整区领导挂帅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方案,充分发挥区领导“头雁招商”作用,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痛点难点,确保项目落地入库。形成全区在谈、已签约未落地、已落地未入库及入库重点项目四张清单,设定项目季度节点目标,督促项目牵头部门按照任务有序推进项目建设。2022年共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8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1个、20亿元以上以上项目9个。
(二)新增季度赛马考核细则,将项目入库资金指标纳入2022赛马考核,每季度对全区各单位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实行考核打分。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入库到位资金进行任务分解,并对完成情况实行每月通报。每季末对全区在库项目进行到位资金预估,对资金完成率较低、出数较慢的重点项目进行逐个分析梳理。对全区已入库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确定招商中心挂联人员,挂联人员定期联系项目牵头单位及投资方,掌握项目出数情况,四季度对重点入库项目形成交办单,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节点任务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出台《关于健全驻外招商工作管理办法》,明确驻外招商日常管理制度、考核细则等。督促各对接办按要求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三大产业对接办均已完成管理办法制定并按照办法落实考勤打卡、报销等制度。全面梳理驻外招商成果、成效,形成衢江区驻外产业对接办“双招双引”工作情况汇报。
三、关于“推进山海协作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制度管理,与鄞州区、新昌县共同制定《援建项目筛选机制》和《援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支援方和受援方各自责任,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共同筛选和审核把关,确保援建资金在规定内用到实处、展现实效。联合相关部门对援建项目联合督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实地业务指导,指导其按要求对工程程序进行把关,并规范其资料收集归类存档,督促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加强与鄞州对接,进一步优化产业飞地布局,与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最新方案的汇报与沟通。目前,我区“产业飞地”启动地块内已开工产业项目2个。
(二)拟定飞地干部选派方案,选派1名副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1名业务干部赴衢江-鄞州产业飞地挂职,统筹协调三个“飞地”的资源共享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快飞地经济政策向产业项目招引的转化。认真学习省市下发关于山海协作工作的文件、通知,并与省市山海协作主管部门每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拜访等方式,开展一至两次对接,提升业务能力。优化“产业飞地”选址,与鄞州区多次沟通洽谈,根据省里的工作要求,优化选址范围,并于8月31日重新签订了建设备忘录。牵头做好“产业飞地”申报认定工作,完成建设方案编制,并率先完成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交申报台账。强化“科创飞地”管理,制定考核目标,一年来,已吸引入驻科技企业13家。引进高端人才12人(其中博士5人),与浙江万里学院共建大学生创业基地,引进22个创业团队,其中5个团队已孵化为初创企业。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将“学习强国”推广使用纳入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做到领导干部带头用、党员干部积极用、查阅资料首先用、学习知识经常用。把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四维考评,未完成者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对全体干部每日学习积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日均学习积分至少在20分以上。
(二)组建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研习小组,体制内8090后干部全部纳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并鼓励非80后成员积极参与研习及宣讲。引导青年干部紧紧围绕招大引强、山海协作等中心工作,带着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深学细研、弄通悟透。制订中心《关于开展“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用实用好智慧管服系统,按照区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工作要求,每月及时上传素材并完成点单。鼓励宣讲团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并积极参与区级以上组织的比赛。今年以来,8090干部到联系街道为党员干部进行宣讲,年轻干部参加全区8090宣讲比赛;业务干部在中心内部作业务知识宣讲。
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订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招商引资、山海协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制订《区招商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明确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招商协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二)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列入《2022年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重点之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要》,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全体公务员通过浙政钉公务员讲堂学法用法栏目参加集体学法,全体干部均完成全部6门学法用法在线直播课程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六、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党组书记为全体干部上廉政党课,通过带领大家认真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组扩大会汇报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工业口各单位工作会议上汇报中心本年度党风廉政廉政工作落实情况。党组书记分别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日常谈话,各班子成员分别对科室长进行了廉政日常谈话,并规范程序,做好记录。
七、关于“落实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衢江区招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业务活动、财务核算行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各种原始数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由中心财务人员为全体干部开展财务报销知识培训,对浙里报业务和报销清单材料进行详细讲解。修订完善《衢江区招商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
八、关于“违规超前拨付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核对已交付的宣传册数量,对暂未使用的结存款5.55万元,已于2022年5月15日追回并退至区财政。对招商引资各项经费申请、支付,按照区财政局发《关于加快“浙里报”推进工作的函》执行,通过浙里报系统进行操作,并对原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九、关于“业务培训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审核培训协议签订相关要求,规范协议签订流程。进一步规范培训等财务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账。在2022年度全区招商引资培训工作专题培训,培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要求,培训凭证收集齐全后通过财务系统进行报账打款。相关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二)配齐科室力量,协作科新增1名业务干部,强化业务工作力量。提升业务培训的重视度,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批评及整改,强化培训的严肃性。优化培训方式,每年下达山海协作干部培训任务时,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和精简参训人员,进一步完善培训期间的管理和纪律,达到“思想有提升、业务有提高、工作有激情”的培训目标。
十、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学习,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时,加快进度做好前期谋划,相关方案尽早尽快上会,在集体讨论决定后,做到规范高效地实施。进一步加强科室的业务规范化。通过集体学结合自学等形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深参透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经费使用,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内容,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中心党建工作。制定《衢江区招商中心党组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衢江区招商中心党组关于开展“双建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牢固树立“党建、业务”齐抓共管的新理念,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发挥党员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联系服务企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头雁”作用,共开展50余个招商信息的洽谈、70多家企业项目的走访服务等。
(二)落实党支部专人规范记录组织生活记录本,加强对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要求在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相关议题。安排党务工作者参加区级机关业务培训,加强业务能力。
十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衢江区招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主要事项、议题的提出和确定、会议的主持和召开等内容进行再明确、再学习,明确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内容、区分边界。修订完善《衢江区招商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人事任免属“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中心党组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用人纪律和程序。制订《衢江区招商中心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试行)》,对干部任用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建立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三)对去年以来中心发布的各种文件开展自查,确保文件落款时间与党组会议讨论时间一致。办公室开展办文业务培训,围绕“公文格式与规范”,就行文规则、发文机关标志(红头)的标注、文种的选用、送审稿与代拟稿、标题的拟制、其他常见错误示例等五个方面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办公室人员对抓好办文重要性的认识。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推进、长效化目标,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眼于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化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区委决策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在深化成果上见成效,在招引项目上见成效、在项目推进上见成效,努力为衢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打造强引擎,为“五城”建设贡献招商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及时向区招商中心党组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8851,邮政地址:衢江区府前路6号区行政大楼0307办公室,邮政编码:324022;也可以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5127,邮政地址:衢江区府前路6号区行政大楼0548室,邮政编码:32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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