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5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住建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正视存在问题及不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事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分析,制定《中共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13个问题提出117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完成时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8人,提醒谈话1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15项,挽回损失30.5947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上级政策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实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线下一审一核程序,对配套费减税降费收缴情况开展监督,全面落实上级减费降税政策。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制定《关于促进衢江区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一级企业数量增长快速,从原来的3家增加至8家;本区企业中标率维持高水平,2022年1-8月本区企业中标情况为中标项目233个,个数占比91.02%;中标价总和27.64亿元,占比93.38%。2022年第三季度省内建筑业产值排名全市第一。责令建管站向局党组作书面检讨。
二、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接智造新城,完成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土地划拨及土地证办理。召开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因设计变更,初步设计、施工图修改以及招标文本编制正在进行中,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加强工作对接,进一步对接协调发改、资规、监管办等部门,帮助解决项目审批事宜。督促区建投集团完成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项目计划工期横道图,倒排工期,加快项目进度,项目已于2022年8月12日完工验收。
(三)制定《衢江区城市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按照4方面21个发展指标,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行动指南。专题研究城区停车难问题,并与樟潭街道、区建投集团沟通衔接,新建新屋里二期临时停车场,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三、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对运维企业人员、实验室场地、车辆、运维工具等基本条件的核对和抽查工作;印发区级考核细则《2022年度衢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全面摸排衢江区22个乡镇279个行政村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受益农户等实际信息,完成成果数据核实,根据摸排信息已经更新完善农污系统农户信息、站点信息等农污基本信息。877个终端全部完成标准化运维,完成率100%。
(二)完成对45个物业小区分类设施排查工作,发放200只符合标准的垃圾收集容器,全年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59场次。对衢江区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规范化管理维护方案进行了完善补充,并按照要求方案对智能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三)组织召开全区数字化监管工作部署会,部署落实安装施工现场视频监控、PM10在线监测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同步实施市级建筑市场信息体系,严格按照全市信用评价等级,对进入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参照执行。对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运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应用(衢州)”开展信用评价。
(四)人防工程已完成装修主体改造、消防弱电系统布线、墙面粉刷等;暖通工程、通信系统、三防系统有序推进中。谋划并上报“衢江区市民广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建设及绿化改造提升项目”,后续根据项目决策情况继续谋划、调整项目。
(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通过政务网、报纸加大公租房申请公告、房源、配租人员宣传及公示力度,提供公租房入住率。加快申请人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分配入住。
四、关于“行业安全生产防线未筑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除险保安工作。深入研究,制定了“四个一”的推进安全问题整改(即一次安全生产学习会,一次安全生产月现场观摩会,一次专题研判分析会,一次专项整治)。
(二)指导督促衢州柯燃燃气有限公司完成数字化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并开展自有产权瓶置换工作;组织燃气管理业务科室人员集中培训学习;组织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联合安全执法检查6次,检查企业(场站)22家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单16份,安全隐患整改意见36条,整改完成36条,立案行政处罚3起。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工作,累计张拉宣传横幅66条,发放安全宣传单、安全说明使用手册6000余份,通过联通公司发放安全宣传短信15万条,推送微信朋友圈安全宣传信息20万条。
(三)约谈文澜邸、宝红四季澜庭、衢江中悦大厦等项目参建单位,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督促其切实贯彻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履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加强现场巡查督办。
五、关于“下属企业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处置工作;通过人员招考、退休等分流办法,逐步解决企业人员问题,目前已分流人员4人。
六、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制度文件。研究部署住建“五张责任清单”,制定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二)2022年底各班子成员分别组织各分管科室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听取各科室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及履职情况。
(三)完善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
(四)召开住建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局里近三年违规案例;组织干部学习观看市警示教育片、住建系统警示教育片;制定《区住建局常态化警示教育制度》,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五)积极运用五项监督法,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专项监督、护航二十大建筑领域安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紧盯重要决策事项,强化事中监督力度,保证各项决策、制度落地落实。
七、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市政中心、住保中心、园林中心学习有关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会同发改、审计、财政(评审)、水利、交通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开展了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通报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由项目建设中心牵头,局办公室、城乡建设科、村镇中心、市政中心、园林中心、房管中心等相关项目科室定期对局内限额以下项目确定实施单位相关环节是否程序履行到位情况开展抽查。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制度。
(三)组织开展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学习,加强合同管理能力;排查在建项目合同,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履约保证金的立即整改,并在后续项目建设中每年开展自查,确保项目履约条款的依法执行。
(四)出台《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修订完善局内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严格按照“先报审同意后实施”的原则进行。
八、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费用支付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费(业务)收支管理制度》,确保每笔支出符合程序、符合规定。局党组对原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召开住建制度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培训相关文件、夜餐补助管理暂行办法。退回虚增培训人员费用,对原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完成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子账户开设,并完成对历年维修金、保修金收缴、增值收益等数据进行区分计算。
(四)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领用、调用实行统一管理。
九、关于“工作作风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养护考核机制,加强标后监管。制定《衢江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日常考核实施办法》,督促各方主体切实履行责任,倒逼施工期绿化养护的日常监管。约谈2019-2020年衢江区景观绿化等设施改建工程—零星地块绿化改建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压实施工期养护主体责任,完成施工期养护整改。
(二)分别与衢州市衢江区沈家建筑有限公司、浙江开腾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合同,明确了铭豪庄园、朱帝花园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入围企业中标费率(81.37%)相关条款,并按费率81.37%进行了审计结算,及时避免损失26.8933万元;局党组对科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签订前需经局法律顾问审核签字后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合法合规。约谈科室负责人,对联系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十、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区住建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等。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统一配备规范的记录本,规范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记录,切实提高党建业务水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确保会上动真格,见实效。
十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收集上会决策内容,根据事项时序加密党组会召开频次,确保事前上会、事中监督、事后管理到位。
十二、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法治意识,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会,严格按照文件组织我局本级编制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对接司法局,为符合办理执法证条件的人员办好执法证,目前我局持证率约90%。
(二)严格落实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前期程序办理制度,提前统筹,主动对接,确保项目推进规范有序。
十三、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区住建局人事管理制度》;开展“回头看”工作,不定期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开展检查。
下一步,区住建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发挥作用。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三是立足实际,推动住建各项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加强对建筑工地、房地产、市政园林、燃气、住房保障、美丽城镇、危旧房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推进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及时向区住建局党组反映,联系电话:0570-2298892,邮政地址:衢江区仙岩路32号,邮政编码:324022;也可以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5127,邮政地址:衢江区府前路6号区行政大楼0548室,邮政编码:32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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