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起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综合通报
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狠刹恶习歪风、弘扬优良作风。现将6起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方阳红等人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4月,县文化馆对全馆办公用房进行整改。时任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韩志勇未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对其办公室进行整改。2019年12月,方阳红上任后,日常办公地点为韩志勇原办公室。方阳红未对其本人使用的办公用房按标准进行自查、整改。2022年4月,检查发现方阳红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后经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认定,方阳红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31.46平米,实际超标准22.46平米。2022年7月,方阳红、韩志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芹阳办事处同丰村党支部原委员、文书柴有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0月,某公司董事长余某红为承接同丰村项目,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送给柴有宏1万元。此外,柴有宏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2年5月,柴有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酒驾问题
3.桐村镇杜坑村党支部委员陈孝聪酒驾问题。2021年9月23日晚,陈孝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6mg/100ml,且其还存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陈孝聪被处罚款15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2022年4月,陈孝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池淮镇星口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汪光新酒驾问题。2021年11月30日晚,汪光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2mg/100ml。汪光新曾于2017年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开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其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汪光新被处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行政拘留五日。2022年5月,汪光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赌博问题
5.池淮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廖望赌博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廖望在手机微信群内参与拼手气“抢红包”赌博,参与押注的金额为100元至500元不等,期间共投入金额41万余元,“抢红包”获得金额35万余元,未获利。后廖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廖望被行政拘留三日。2022年5月,廖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马金镇岩潭村村委会委员余木洪赌博问题。2021年12月28日22时至12月29日2时,余木洪以营利为目的,在马金镇某饭店内伙同他人以打“牛牛”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余木洪被处罚款300元。2022年6月,余木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6起案例,有的违反纪律底线,心无敬畏、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有的触犯法律红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饮酒驾驶,参与赌博。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将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牢记初心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抵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自觉远离“酒局”“牌局”,主动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爱好,不断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日常行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合理使用办公用房,对违规收礼等“节日病”,酒驾、赌博等“高发病”精准施治,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纪执法力度,既要对党员干部酒驾、赌博等问题严查严处,又要深挖细查其背后的“四风”问题,查清饮酒人员、饮酒场所以及费用来源,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破“酒局”、“牌局”,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查处。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全方位、多渠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打高压的强烈信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安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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