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深化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问题整治,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马金镇霞田村党支部原书记汪培雄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等问题。2017年7月,汪培雄通过支付霞田村某厂房拆除项目中标公司2%管理费的方式私下承揽该工程,工程审定价为96.28万元。汪培雄还存在未经村集体讨论直接发包工程项目且未经结算支付工程款问题。2021年4月,汪培雄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齐溪镇里秧田村党支部原委员(主持工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张树林违规发包村级工程项目问题。2017年6月,张树林将里秧田村某桥梁修建工程直接发包给其朋友汪某某实施,并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与汪某某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审定价为7.51万元。2021年6月,张树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芹阳办事处龙潭村党支部原委员、原妇女主席江法远配偶违规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问题。2012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江法远配偶陈某某使用其与朋友共同购置的挖机参与龙潭村土地平整等挖机作业14次,获取挖机费用共计26.5万余元。2021年11月,江法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中,3名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违规承揽、插手、参与村级工程项目,败坏基层风气,损害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啃食人民群众获得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各乡镇(芹阳办)党(工)委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深刻认识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问题的危害性,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堵塞漏洞、治本清源,不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变相承揽、违规转包、规避招标、干扰工程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发力、一抓到底。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查严治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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