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2022-07-15 来源: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深化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问题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1. 柯城区航埠镇上河东村党支部书记孙献华、村委会原主任吴云红在村级工程中获取非法利益问题。2017年7月,孙献华、吴云红利用职务便利,在实施村级工程期间,非法侵吞公共财物。2022年6月,孙献华、吴云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2. 衢江区廿里镇塘底村村委会原委员童建江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问题。2018年10月,童建江以他人名义违规承揽实施本村生态养殖小区外墙涂料工程,工程结算审定造价27.61万元。2022年5月,童建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江山市大桥镇陈家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监会主任徐元群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等问题。2020年11月以来,大桥镇两个工程先后在陈家村实施,徐元群主动向中标方提出雇佣其挖掘机参与项目施工,并从中获利。徐元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徐元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常山县招贤镇高埂村党支部原书记兰冬生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等问题。2017年9月以来,兰冬生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违规承揽3个本村工程项目,共获利21.6万元。兰冬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兰冬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5. 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同丰村村委会副主任柴有宏插手工程项目收受财物问题。2018年10月,柴有宏利用职务便利,在邀请招标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浙江某建筑公司董事长余某某通过银行转账所送钱款1万元。2022年5月,柴有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整治对于建设清廉村居、优化基层治理的重大意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堵塞漏洞,抓本治源。对履职不力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铁腕查处,坚决打击,把“严”的主基调落到实处,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反腐强烈信号。做深做细“后半篇文章”,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的治理成效,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分享到:
[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