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制度优势释放更大治理效能——浙江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综述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省市之一,五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整体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改革的突破、先导、创立作用,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着力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坚持探路先行 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贡献浙江经验
杭州市临安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全区306个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前哨”作用,紧盯议事决策程序、村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以零距离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图为临安区天目山镇纪委与月亮桥村监察工作联络站联动监督,对该村未来养老项目进行实地督查。杭州市临安区纪委监委 韩艳微 摄
时间拨回到2017年12月26日,杭州市某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余建军贪污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余建军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予以没收并继续追缴赃款。
这起看似寻常的职务犯罪案件,其实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密切相关——此案正式移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前,由新成立的上城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2017年3月17日,上城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对余建军作出立案调查决定,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这也是全国首例监察留置案。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的三个省市之一,浙江牢牢把握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目标路径,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各项工作大刀阔斧、笃定前行,为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国推开积累了浙江素材、提供了浙江经验。
改革试点中,浙江始终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省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省纪委细致谋划、扎实推进,各方共同努力,有力推动改革试点任务的如期落实。2017年1月22日,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4月底,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面组建完成。
完成人员转隶、机构组建,只是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尽早实现监委正常高效运转才是关键。浙江从实践最亟需的制度抓起,在全面试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赋予监委的12项调查措施的基础上,坚持边试边改边总结,相继出台《浙江省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等25项制度、82类法律文书和79个业务工作模板,基本建成一套规范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监言监语”制度框架,为监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监察体制改革前,全省行政监察对象38.3万人。改革后,监察对象达到70.1万人,增长了83.02%。”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监督范围的扩大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全新的要求与挑战。近年来,针对新增监察对象很大一部分是基层公职人员、被授权履行公共事务人员的实际,浙江还积极探索将监察职能向基层进一步延伸推进。2018年7月底,率先在全省1389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2020年初,部署开展“强化清廉村居建设 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在全省设立2.4万余个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切实打通监察全覆盖在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据统计,自监察办、监察工作联络站设立以来,全省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3709人次,其中诫勉14566人次,政务处分554人次,提出监察建议5623条;全省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共开展交叉监督、联合检查2万余次,提出整改意见2.8万余条;报送问题信息10.8万余条,其中转为问题线索2639条,基层群众真切感受到了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后的实际效果。
坚持分层分类 推动派驻机构改革提质增效
三门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依据实际情况,调整有关派驻机构及其综合监督单位,持续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将派驻“探头”更加有力有效延伸到各部门、各领域。图为三门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在县液化气供应站开展实地督查,了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三门县纪委监委 陈昌晖 摄
派驻机构改革贯通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五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委坚持全省“一盘棋”,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事求是总结提炼有效做法、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做到“塑形、铸神、赋能”三管齐下。
针对派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散而少”的实际,2018年底,浙江省一级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新一轮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改革后,派驻机构由35家减少至25家,派驻机构编制数平均达到9.8名。同时,全面推进委机关与派驻机构干部一体化管理、工作一体化运行机制,实现派驻干部与委机关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和党建工作“六个一体化”,在体制机制上保证了派驻机构的监督权威。
在此基础上,省纪委监委进一步探索分类推进省属高校、国企和金融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撤销浙商银行等5家省属金融企业纪委和内设监察部门,改设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受到外界广泛关注。“通过改革,我们的归属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大增强。”驻浙商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改革后不久,该组就按照省监委授权,对浙商银行某支行原副行长涉嫌职务违法问题进行监察立案调查,对银行公职人员产生了很大的震慑效应。
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近年来,针对开发区(园区)既往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自由裁量权大、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省纪委监委积极主动作为,把做强派驻监督作为加强开发区(园区)建设的重要方面,同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全面提升监督权威性有效性,防止“发展高地”变成“腐败洼地”。
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是派驻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所在。为此,浙江探索建立健全省直派驻机构、高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化协作机制,派驻机构与监督检查室协作配合机制,审查调查协调机制等,让监督力量攥指成拳,不断释放系统集成、有机衔接的综合效应。
如今,在浙江,“室组地”联合办案已成常态。2022年4月21日,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和丽水市莲都区监委对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一级高级警长冯金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联合审查调查,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机构与地方监委合作办案的体制优势,在合作中达到“1+1﹥2”的效果。此外,基于“室组企地”协作查办省医保公司7人腐败窝串案等实践探索,省纪委监委还探索制定《关于在查办省属企业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室组企地协作配合的意见》,从破解国有企业案件查办难等问题入手,为提升国企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五年来,全省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51102件、立案9727件,2021年处置问题线索数比2016年增长385.3%,办案量增长94%。从机制健全到监督精准度的提升,从案件数量的增长到办案质效的提高,浙江的实践印证了派驻机构改革不仅是职能、工作的深化拓展,更是在校准、擦亮派驻监督“探头”中治理效能的释放。
坚持数字赋能 系统联动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
湖州市吴兴区纪委监委依托全省基层监督数字化改革“揭榜挂帅”试点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吴兴智慧纪检监察集成门户建设,整合智慧监督、智慧审理等5大板块9个应用,实现工作全局“一屏掌控”、办公“一键智达”、监督“一览无余”。图为该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应用驾驶舱查对监督预警信息并进行研判分析。湖州市吴兴区纪委监委 秦路炜 摄
2022年1月,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收到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平台涉及“劳务用工”领域的红色预警,显示横溪镇某村3名村干部违规领取工资以外报酬。经查,预警情况属实。1月19日,横溪镇纪委对3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并将超发部分共600元予以追回。
从小到20元的违规领取村社劳务补贴,大到470多万元的侵占受贿问题,都能“一网打尽”,这得益于数“智”监督的精准助力。近年来,浙江省各级纪委监委紧紧抓住数字化改革的有利契机,探索建设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体系,创新利用数字化手段,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权力运行实施监督,以数字化赋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率先开路,剑指老百姓最关心的基层事项和小微权力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对村级工程、资产资源、劳务用工、村级采购、困难救助、印章管理等六大村社腐败易发高发权力事项进行动态监督、实时预警,已产生预警信息2.76万余条,处理2258人。
行政权大数据监督及时跟进覆盖,以派驻监督为切入口,交通工程、国有房产、涉企补助、高校科研经费、拆迁等5个领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多跨协同场景成功点亮,截至目前共产生预警信息9620条,各地根据应用推送的预警信息,核查处理285人,追缴资金1245万元。
日前,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借助交通工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查处了一起以他人名义违规承揽本村工程案件。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全区交通项目实施各环节进行溯源倒查时,发现山下村简易桥修缮加固及村道路面硬化项目虽名义上的承包主体为某公司郑某某,但经项目内业资料、财务支付凭证、审计报告和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等数据间关联度对比分析,项目实际负责人指向山下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某某。在预警信息的指引下,该区纪委监委查实了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郑某某的名义挂靠某公司,违规承揽本村工程的事实。最终,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发现的问题实现闭环监督。浙江还建立起“预警处置、问题归集、面上整改、制度重塑、成效评价”的数字化监督闭环管控流程,通过对预警问题的分析研判,全自动生成区域性领域性问题,举一反三推进面上整改、系统治理。截至目前,应用已生成问题清单220份,推动开展闲置资产处置、工程直接发包比例过高等专项治理89次,推动完善省级层面制度9项、市县层面制度116项,真正发挥大数据的监督治理效能,将公权力关进“制度+技术”的笼子。(颜新文 孙凯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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