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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06-02 来源:县纪委(监察委)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纠治工程建设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工程建设领域案例通报如下:

1.开化县住建局原房管处主任胡署雁指定施工方,擅自提高合同价,超付工程款等问题。2018年12月,胡署雁在担任县住建局房管处主任期间,在未经县住建局班子会讨论也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直接指定某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某小区污水管网零直排改造工程进行施工。2019年2月,在项目实施后,胡署雁将该污水工程提交县住建局班子会讨论,会议同意将工程给该公司实施且通过预算资金为45万元。次日,胡署雁擅自将预算资金提高至48.9万元,并以此价格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胡署雁仅和发包方业主代表叶志平及施工方简单查看现场,未按规定履行验收职责,导致超审计价支付9.7237万元。2022年5月,胡署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志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开化县村头镇原党委委员、副书记汪义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其亲属承揽工程问题。时任村头镇党委副书记汪义根被抽调至开化县原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工作专班期间,利用负责组织协调县土地储备中心日常工作的便利,在坝头粮站工程承揽事项上,为其外甥余某向某建设公司原董事长姚某某打招呼,后余某从该公司转包坝头粮站工程。2021年6月,汪义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开化县池淮镇原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原副镇长孙军平对池淮镇多个工程项目违规发包,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孙军平在担任池淮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违反程序,将池淮镇张湾敬老院房屋修缮工程、后沟清理工程等多个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时任池淮镇张湾敬老院院长张某某继子韩某某承接,并直接将敬老院消防工程交由某消防工程公司承接。2017年12月,孙军平在担任池淮镇副镇长分管民政工作期间,同意将敬老院整治工程直接发包给池淮镇政府敬老院院长叶某某女婿汪某某实施。2020年12月,孙军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漠视纪法,违规为亲属承揽工程;有的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发包工程;有的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对照自警自醒,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按程序办事、照制度做事。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本质及危害,切实以“六治六提”作风建设行动为抓手,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堵塞监管漏洞,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闭环式监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紧盯违规干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问题,持续精准发力,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以监督的新成效促进“清廉开化”建设的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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