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动态 > 反腐要闻

@违纪违法干部,主动说明问题别犹豫

2022-05-16 来源:市纪委、监委

“袁组长、姚组长,感谢你们,解开了我的心结,让我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防止我酿成更大的错误。”5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某处长徐某某在受到谈话诫勉处理后这样说。这是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后主动说明问题的第一例。

2021年8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汝红等多名干部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接受审查调查,后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为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汲取案件中的惨痛教训,4月20日,市纪委监委牵头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暨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会上通报了5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要求市生态环境系统切实抓好整治工作。会议明确“欢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珍惜机会、把握机会,积极主动向组织说明相关情况,卸下思想包袱,30天内愿意主动向组织讲清自己的问题,并配合组织核查、积极落实整改的,将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从宽处理;对心存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相关情况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这些话听在徐某某耳朵里,更落到他心里。去年连续查处的“身边案”已经让他有所触动,而今年初3名轻微违纪人员在纪检监察组函询时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分别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让徐某某对组织从宽处理的政策有了更深的认识。

主动说明、卸下包袱,还是心存侥幸、背着包袱?警示教育大会后,徐某某每日辗转思量这两个选择。随着市生态环境局警示教育学习会、党组书记叶骏逐一找中层干部谈心谈话等措施持续跟进,徐某某的侥幸心理进一步瓦解了。5月5日一上班,徐某某就拨通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袁乐新的电话:“袁组长,我有些问题想主动向组织说明一下。”

袁乐新当即对徐某某主动说明问题的行为予以肯定,立刻组织面谈工作。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相关人员案例、警示教育初衷及相关党纪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后,徐某某表示:“警示教育大会之后,我也想了很多,觉得有些问题还是要主动向组织坦白,争取宽大处理。”之后如实交代了自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土特产的违纪问题,形成书面说明材料进行反思,并于5月12日将违纪款上交衢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鉴于徐某某在警示教育期间主动说明自己违纪问题、如数上交违纪款,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减轻处分,采取第一种形态中的谈话诫勉方式进行处置。

“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关键是要相信组织,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积极改正错误。”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切不可因心存侥幸,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而错失了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

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版):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分享到:
[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