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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4-06 来源: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8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城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城投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2月1日集团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全体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巡察整改意见中指出的4大方面、12类38个具体问题分析了成因,提出了初步整改意见。会后,集团党委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点评意见,立即召开了第一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了《中共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根据《整改方案》,2月18日集团党委召开第二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团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亲自部署,各分管领导对巡察整改进行了认领、表态。各部室、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详细分解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2月19日,集团党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整改责任分工,形成由集团党委领导,各级各部门落实,党群部跟踪进度质量,纪检监察室督促整改的工作格局。确立了挂牌督办、销号管理、过程管控三项工作制度。2月26日,集团党委召开第三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前一阶段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估,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要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5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5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给予政务处分1人,谈话提醒4人,批评教育13人,诫勉谈话1人,在水业集团党委会上作出深刻检查1人,解除劳务合同2人;制定完善制度52项;清退各类款项121.328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83.9454万元,追回各类欠款8006.5145万元,罚没污水三期全过程咨询单位和施工单位10.7万元。

一、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制定《集团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用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提高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应对能力。

(二)建立督查反馈机制。制定“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方案,建立督查、反馈机制。严格把控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工作闭环。针对受环保处罚问题,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强化扶贫帮困政策的落实。主动收集在册低保户信息,已实现退费3048户;累计办理优惠退费13086户,金额总计75.39万元。与民政部门数据共享,对已纳入系统的低保户信息进行完善,对未申请接水的低保户,分片区整理相关信息。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租金减免政策。完成北门街31、33号店面减免租金8130元。修订完成《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采购资产管理软件并投入使用,以数字化实现科学管理。对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城市赋能、服务民生短板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对水业发展保障力度。集团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向水业拨付污水处理三期项目资本金7600万元。主动对接智造新城、衢江区,明确由市水业集团全额收购第四水厂产权,并作为第四水厂运营主体,实现联网联供。智慧水务建设已经完成730公里供水地下管线物探和其他工作;降漏工作,成立降漏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梳理48项降漏相关工作,并逐一销项,管网漏损率下降7个百分点;二次供水改造工作已完成29个小区、33套设备的改造。

(二)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对接运营方,明确停车场设施设备运维巡检、故障报修等相关工作的责任主体。完成车位数纠偏,确保智慧停车信息精准。加强内部整顿,对个人能力素质较差的2名收费员解除劳务合同。

(三)加强责任街区管理。启动水亭门“垃圾不落地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网格监管、巡查体系,加强对街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考核。完成农贸市场“五化”提升改造项目并通过验收。

三、关于“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集团做强做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提高成本意识、竞争意识。集团聚焦主责主业,探索发展新兴产业。加快业务拓展、资质提升、股权收购步伐,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不断完善工程结算进度考核措施和工程款催收奖惩措施,加大工程款催收力度,总计已收回近8000万元。

(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修订完善《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加强对现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四、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集团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加强检查考核,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逐级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制发了《市城投集团2021年关于全面深化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29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形成重点岗位风险防控清单。

(三)强化干部监督。修订“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定《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落实“2+2”监督报备机制,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为建设清廉国企筑牢思想根基。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制度执行。重新修订《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清退3批次应由出差人自行承担的餐费5154元,清退45批次虚列对象拆分报销共计3.4946万元。举一反三,排查清退2015-2018年间出差应自行承担的餐费3792元。

(二)加强企业采购管理。举一反三开展自我排查,共排查超标准采购电脑、碎纸机共计26台,超标金额合计8238元。严格落实公司采购制度和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服务采购流程。

(三)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修订完善《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强化监管,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管理。针对该问题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2人。

六、关于“内控管理松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开展集团固定资产排查盘点并登记入库。建立长效机制,做好相关物品的交接管理,及时归档、登记,并妥善保存。

(二)加强出差报销审核。修定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集团出差审批流程及报销费用标准,清退违规报销打车费751元。

(三)严格绩效、福利发放。追回增发年度绩效共计15.95万元,追回水业集团原班子成员补充医疗保险,共计23.887284万元。

(四)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修订完善了《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审批程序。通过招标确定车辆维修、装潢、洗车等服务点。

(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城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劳动关系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集团业务接待程序,从制度层面规范和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

七、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工程建设审批和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工程管理程序执行,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工程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国资委、城投集团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控。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管理人员工程建设业务培训和廉洁教育,强化业主管理能力,对全过程咨询单位开展严格的监督考核。

(三)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对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收取、发还及工程资料的规范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

(四)落实问责处理。对1名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批评教育3人,诫勉谈话1人,在水业集团党委会上作出深刻检查1人。

八、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程序执行。修订《城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衢城投发〔2021〕3号),上报国资委审批,规范发文程序,落实党委会决策前置规定。

(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修订水业集团“三重一大”制度及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确保重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研究。督促落实工作周报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力度,抓好生产管理。

(三)加快解决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清算计划,梳理账面债权债务,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九、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支部书记已按程序增补到位,对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培训。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强调支委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季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一次,确保所有党员参与。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报集团党委批准,并予以公示。

(三)落实问责处理。针对“三会一课”走形式问题,对3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城投集团“人才强企”三年行动(2020-2022年)实施方案》。2021年度共招聘员工43名,其中研究生3名,拥有注册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8名,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引进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

(二)规范执行人事制度。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市城投集团招聘配置管理办法》等相关人事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员工招聘、入职、离职等相关程序。

(三)加强出国(境)管理。集团党群人事部对员工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证件应收尽收。

(四)落实问责处理。针对上述问题,对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1人。

十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发《市城投集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抓好分析研判和专题研究,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集团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了2021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集团谈心谈话实施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二)分管该项工作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在党委会上就“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作出了自我批评。

十二、关于“推动下属公司落实审计整改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陈欠水费的清缴。完成陈欠的241.4万元水费清缴工作;与两区住建部门完成了污水费代征协议的签订工作。

(二)加强供水营销管理系统整改。完成电脑系统中原始用户户名、地址、电话等信息资料的全面梳理整改工作。

(三)完成国债项目结转。事务所已开展对五个国债项目的财务决算报表及代编说明书进行审核,报发改委和财政结转。

下一步,市城投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二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学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大力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四是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保障城投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6280;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新安路51号城投集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qzctxf@163.com。

中共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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