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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雷红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2-04-14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前,经衢州市纪委市监委批准,衢江区纪委区监委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雷红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雷红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政治意识缺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消费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利用职务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组织观念淡漠,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雷红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衢州市衢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衢州市衢江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雷红彬开除党籍处分;经衢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雷红彬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雷红彬简历:

雷红彬,男,畲族,浙江衢州人,1967年12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衢州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理站工作人员,衢州市环境监理站副站长兼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衢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城南分局局长、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局长、衢江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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