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1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先后多次召开市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把市委巡察“回头看”当作检验工作成效、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对巡察指出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按照“立行立改、真改实改、见底见效”原则,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2类问题建议细化为28条具体问题,并迅速制定出台整改方案,成立市局巡察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并落实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坚持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实施整改全过程管控,以一问到底、一抓到底的态度和决心,确保问题件件能解决,事事高质量。
截至2022年9月30日,巡察反馈12项28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6个,正在整改2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2.8%。共批评教育13人次,提醒谈话5人;清退款项14.575万元;制定完善制度29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四个最严’要求有差距”问题,全面重视加强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深入开展2021年度食品药品考核情况分析,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制定《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方案》,迅速分解2022年工作清单交办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并分别对食品协调处、药品检查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针对“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够到位”问题,提出整改要先抓思想要求,局党委会多次学习传达部署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和相关重要文件。全面打好市场监管部门反恐工作战,先后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平安建设工作的通知》等3个文件,在人流密集农贸市场等30余个区域加大反恐宣传频率,推动在《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等4项专项整治文件中贯彻落实反恐要求,为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打牢基础、积聚力量。针对2020年和2021年三季度“有礼指数”排名倒数问题,已对照《衢州市“有礼指数”(CI)指标测评标准》补全短板,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有礼”建设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物业工作奖惩机制,常态组织巡查抽查。2022年度一季度“有礼指数”获全市42个一类部门第1名。
二、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个别问题反弹回潮”问题,迅速整改落实。2022年2月,党委研究同意24名同志兼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理事,并同意推荐2名同志兼任衢州市法学会理事职务。2022年2月,再次对2020年信访件反映某退休干部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发现与信访情况不符,市局机关纪委经办人员对该信访件回复不够精准,已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已起草《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防范“两违”“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和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变大。二是针对“同类问题重复出现”问题,加强警示教育。2021年5月21日,已对相关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并在局务会上对该问题进行通报,要求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强化常态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新提任干部凡任必查机制。三是针对“整改措施执行不严”问题,严明财经纪律。下属单位超标准接待费用2019年内审时已责成当事人将超标部分补缴至财政零余额账户。2022年1月,市局财科处召开财务工作座谈会,对下属单位及分管财务人员集中开展财经纪律教育,对财务经费支出、部门公务接待、差旅费审批等财务审批流程及制度作进一步规范明确。
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制度规范管理。已印发《衢州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考核标准。二是专题研究专项部署。2022年2月,市局党委听取组织人事处关于2021年度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及社会舆情分析,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已按每年不少于4次要求制定出台《2022年度市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
四、 关于“履职尽责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浙江制造标准’数量以及全省占比情况均逐年下降”问题,加强对主导或参与“浙江制造”标准企业的资金奖励扶持,已兑现300余万元。成立专家团队,为在研“浙江制造”标准制定提供全过程技术指导。2021年全市新增发布“浙江制造”标准19项,同比增长26.7%。2022年一季度,全市新增发布“浙江制造”标准6个,同比增长50%。二是针对“2020年专利授权量和发明授权量全省排名落后”问题,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知识产权分局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出台《2022衢州市专利质量提升计划》《衢州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突出专利奖励政策质量导向,加强主体培育和知识产权保护。截至2022年2月,全市累计有效发明专利3596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8件,同比增长26.4%。三是针对“国家中低压空压机及钻凿机械质量检验中心辐射带动作用不够”问题,已制定出台《国家中心2022年-2024年发展规划》《关于国家中低压空压机及钻凿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以非营利方式向四省边际城市开放实验室的工作方案》,全面提升国家中心辐射带动能力,打造四省边际城市空气动力装备检验检测桥头堡。
五、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争先创优能力不足—2021年全省‘三比一讲’有11项指标完成进度与完成率排名末位”问题,相关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分别对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召开复盘分析会,推动落后指标增量提质。依托省局2022年“双五”竞赛活动,印发《衢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五新月赛、五星月晒”竞赛作战方案》,建立完善“1+8+42+4”联合作战工作体系。二是针对“推动重点工作不细不实——2020年度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多个指标扣分”问题,多次组织条线和市级有关部门召开考核部署会,学习传达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标准和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等。对标2021年考核工作任务和考核标准,建立市县区一体考核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分工,市局干部包干县、市(区)。三是针对“对重大项目管理缺位——2018年衢州市国民消费教育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布展项目部分新增内容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变更和未开放”问题,已联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补充相关手续,并提交市财政局完成备案。自2022年4月起,每个工作日9:00-12:00对外开放,订立开放牌,公布预约电话,并做好参观登记、疫情防控、内部管理等。四是针对“对县(市、区)指导督促不够——2021年对衢江区指导督促不力,新增放心消费单位注册申报进度滞后被省局通报”问题。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并对消保分局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制定出台《2022年衢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分解各地各单位工作任务,全市全年计划新培育6700家放心消费单位,其中无理由退货单位2700家以上,放心工厂600家以上,放心消费商圈14个以上,放心消费乡村13个以上,覆盖行业(领域)37个以上。加强市县督查联系指导,3月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线上抽查,全市共抽查7485家次,发现问题136家,撤销放心消费单位10家,已全部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六、关于“依法行政存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存在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情况”问题,召开败诉原因分析会,举办执法办案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完善投诉举报答复机制,出台《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实名举报投诉答复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答复行为。二是针对“执法主体不适格——存在执法主体不合法的风险”问题,明确两区执法体制调整纳入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重要内容,按改革意见执行。三是针对“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相关案件在法院主持下,已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原告已按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市局认真开展原因分析,已出台《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案件处理程序。2022年举办两期执法办案人员能力提升班,同时每年开展2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时发现案件存在问题,持续提升办案质量。
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已出台《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局主要领导依次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责任书,层层压紧压实责任。2022年2月,召开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征求党员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二是针对“压力传导不力警示教育只开花不结果”问题,已部署常态化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攻坚行动。针对特检中心特定问题,已督促制定《2022年衢州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衢州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人员工作情况考核评分细则》,以及中心《2022年支部工作计划》《2022年监督执纪计划》,并强化日常监督落实。2021年11月,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级机关党建、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会议精神学习暨重点工作布置会,对机关纪委工作做强调部署。2022年1月,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观看违法违纪警示教育片。2022年2月,组织各党支部和党员围绕政治敏感性、大局观念、风险意识等八个方面查摆问题,各支部共查摆出问题35条,党员干部查摆出问题479条,已对照整改落实。每周利用短信平台发布警示语,廉政走廊、微信(或钉钉)工作群和局内网“纪检监察”栏目等渠道,常敲廉政警钟,筑牢思想防线。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2017年违规发放信息宣传稿费”问题,已按照相关整改要求,除7名退休和编外人员外,全部清退违规领取信息宣传稿费,共计退回12.877万元,同时废止《衢州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宣传稿费发放办法》。市局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并对时任财务分管领导,以及时任办公室、时任财务科技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针对“2018年至2021年违规报销市内探亲假路费”问题,迅速落实退费,并全部清退到位。市局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并对财务分管领导提醒谈话,财务科技处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市局财科处对财务经费支出要求作进一步强调和明确。
九、关于“财务、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对应收(付)款挂账原因分析,全面开展账款清理。目前,市局本级、消保委财务账目已全部处置完成,市特检中心3年以上共计85笔往来款相关账目,经第三方审计,正按照市财政相关要求处置。同时加强其他应收(付)款日常管理,做到年结年清。二是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2021年12月,市局财科处已出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制度》,对部门专项项目资金开展全覆盖绩效自评,并常态开展资金动态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三是针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不及时”问题,2022年2月,市局党委会研究同意聘请第三方编制市局办公大楼完成项目竣工决算资料,并已报评审中心审核,待审核完毕并报市财政局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固定资产入账
十、关于“民生投诉信访举报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社会化维权工作。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站点,目前全市已建成村级消费维权服务站190家,聘任农信协管员169人,各大型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运行通畅,打造消费纠纷“小纠纷不出门店、大纠纷不出商圈”社会化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体系。二是落实投诉举报快办工作机制。2022年一季度共受理并办结投诉举报2573件,做到“五个及时”(即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及时回访),确保群众投诉举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十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2019年省安全巡查指出隐患问题,已全部交办整改清零,并持续做好综合治理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2月以来,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22年衢州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除险保安“六大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重点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黑气瓶”、电梯质量安全等专项行动,发现隐患问题全部及时处置。二是针对“省安委办通报特种设备检查处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并分别对特种设备处、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2022年组织开展两期执法业务能力提升班,制作特种设备违法案例汇编,加大监管执法衔接力度,线上线下结合排查隐患,提高问题隐患发现精准性。截至9月底,2022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50件,同比增长108.33%。
十二、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压力依然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的通知》等,全面部署开展小餐饮、小作坊隐患整改工作。二是摸清行业底数。对全市1.4万家小餐饮店、0.2万家食品小作坊全部进行登记建档,向每家发放相关法规宣传册,传达教育食品安全、卫生要求、法律责任等,逐家签订承诺书张贴在加工场所进行公示。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春节前后组织小餐饮、小作坊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活动,卫生环境状况得到较为明显改善。四是规范系统提升。下发《衢州市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积极推行标准化、园区化、文旅化、数字化、阳光化“五化”改造。五是针对2021年省食品安全县跟踪暗访中学校食堂、小餐饮单位、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等关键点位扣分较多问题,柯城区政府已完成点位整改,于2021年底向省食药安委提交整改报告。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认真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组织开展再“回头看”,巩固已取得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全部完成的,按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行见效、整改完毕。二是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锚定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擘画的宏伟蓝图,观大势、谋全局、抓大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实施政治建局战略,不断在疫情防控、改革创新、稳进提质、智慧监管、除险保安、文明创建等工作冲锋在前、攻坚克难、担当铁军。三是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整治“两违”“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早、抓实、抓严、抓细。重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将廉政风险防控逐步纳入业务管理,逐步形成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持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四是持续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智治法治、专业专注、精准精彩”目标导向,不断强监管、促民生、保安全、守底线,持续提升智慧监管和创新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成为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排头兵”,在不懈奋斗努力中谱写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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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