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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通报6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2022-10-31 来源:市纪委、监委

今年4月以来,全市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对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问题持续“亮剑”,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01

柯城区九华乡近山村党支部原书记余显忠、党支部原副书记王明祥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及收受贿赂问题。

2017年1月,余显忠与王明祥通过挂靠方式,合伙承接本村公墓及其配套附属工程,项目审定价为27.24万元。2020年,余显忠、王明祥利用职务便利,在近山村土地开发项目工程中,多次共同收受项目施工方贿赂,并为其谋取利益。2022年7月至8月,余显忠、王明祥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2

衢江区上方镇立模新村党支部委员吴德洪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问题。

2017年12月,吴德洪通过从衢州某公司转包的方式,违规承揽实施了本村移民小区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审定价为34.4万元。2022年6月,吴德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龙游县湖镇镇童家仓村文书童卫清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问题。

2017年9月,童卫清违规承包童家仓村赵家山头自然村公墓扩建、北塘自然村公墓扩建工程,项目审定价为4.4万元。童卫清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9月,童卫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

江山市贺村镇长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管会委员、报账员吴明花近亲属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问题。

2019年9月,吴明花丈夫吴某某借用他人泥工证中标承建长埂村道路绿化护栏工程,期间吴明花还参与工程雇工。2020年1月,长埂村在工程尚未完工、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支付工程款4.7万元。2022年9月,吴明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05

常山县球川镇西村村党支部委员詹日平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问题。

2018年至2020年,詹日平违规承包村级卫生保洁清运项目,涉及项目金额共计13.63万元。2022年7月,詹日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6

开化县桐村镇门村村党支部原委员谢道旺违规承揽村级工程项目问题。

2020年,谢道旺以他人名义违规承包实施本村多处电力设施安装以及路灯维护工程,涉及工程款共计1.72万元。2022年7月,谢道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始终守牢廉洁底线。各县(市、区)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对前期整治工作认真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制定下一步具体工作举措,积极运用工作提示、约谈提醒等方式,压实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的重要内容,深挖细查15种违规情形,加大核查督办力度,对顶风违纪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加大打击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的力度,建立健全村级工程项目长效监管机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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