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起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春节将至,为深入推进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防止“节日病”的发生,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开化县石川村党支部书记张玉平酒驾问题。2021年4月26日,张玉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6mg/100ml,且存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2021年4月27日,张玉平被暂扣驾照六个月,罚款1500元。2021年7月,张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开化县池淮镇中心卫生院工会主席姚宏军酒驾问题。2021年5月5日,姚宏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1mg/100ml。2021年5月7日,姚宏军被暂扣驾照六个月,罚款1500元。2021年7月,姚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开化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洪闽军醉驾问题。2021年5月8日,洪闽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3mg/100ml。2021年5月26日,因犯罪情节轻微,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11月,洪闽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开化县池淮镇寺坞村原党支部书记赖家余两次醉驾问题。2017年9月22日,赖家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mg/100ml。2017年12月,赖家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21年8月7日,赖家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1mg/100ml。2021年9月14日,开化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1年12月,赖家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开化县芹阳办事处金村小学退休教师余延斌两次醉驾问题。2011年4月8日,余延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暂扣驾照六个月,罚款2812元。2011年9月,余延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1月18日,余延斌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7mg/100ml。2021年12月17日,开化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2年1月,余延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开化县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员徐祝明醉驾问题。2021年11月4日,徐祝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至老北门小学停车场后,因挪车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5mg/100ml。2021年11月29日,开化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1年12月,徐祝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上述6起案例,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违反纪律底线,触犯法律红线。时值春节来临之际,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八小时”以外酒驾、醉驾等易发、多发问题的监管,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酒驾、醉驾问题从严从快处理,严肃查处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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