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通报7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市纪委市监委通报7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1.龙游县社阳乡社会治理办公室原主任邱继成醉驾问题
2021年4月22日晚,邱继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48mg/100ml。2021年5月10日,因犯罪情节轻微,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6月,邱继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2.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试用期公务员宁旭刚醉驾问题
2021年5月16日晚,宁旭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常山县某农贸市场路段时,与前方同向停车等候信号灯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69mg/100ml。2021年6月2日,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7月,宁旭刚被取消录用。
3.江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朱海曙酒驾问题
2021年3月10日中午,朱海曙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违规工作日午餐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9mg/100ml,朱海曙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5月,朱海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二级主任科员彭囡睆酒驾问题
2021年5月15日凌晨,彭囡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彭囡睆被处罚款11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7月,彭囡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副主任张贵琪酒驾问题
2021年6月4日晚,张贵琪与家人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张贵琪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10月,张贵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衢江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队队长宋永广酒驾问题
2021年7月2日晚,宋永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宋永广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8月,宋永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开化县原经济技术协作中心招商科科长郑翔酒驾问题
2021年5月15日,郑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2mg/100ml,郑翔被处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12月,郑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招商科科长职务。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问题线索大起底中发现和移送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快查快结,对新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要深挖细查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四风”问题,倒查回溯、一查到底,对存在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和领导干部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以及疏于教育管理、有案不查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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