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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仓” 为闲置的国有资产搬新家

2021-08-16 来源:市纪委、监委

“自从‘公物仓’制度实行以来,2021年全县政府部门采购预算比2020年削减约260万元,仅电脑一项办公用品采购量就下降了16%。节约资金110余万元。” 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李卫明笑着点赞道。

公物仓制度的推出,源于此前常山县纪委县监委对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开展的专项督查。

常山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正在登录资产云系统给常山退伍军人事务局调配公物仓中的物资

去年5月,专项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特别是在机构改革办公区调整腾退、临时专班撤销等机构建立和解散过程中产生了大量闲置办公设备,散落存放在各单位的仓库中无人问津。而一些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专班等,又因集中办公需要采购办公设备。一边是闲置的资产,一边又新增采购,信息的不对等、渠道的不畅通,这些管理使用上的漏洞,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浪费。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散弃在单位仓库内的办公设备还是很新的,只需简单修缮一下,还能用好多年呢,就那么闲置在那里,怪可惜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徐串联介绍。

点上问题,面上解决。随即,县纪委县监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责任、完善管理,从源头上优化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调配,提升资产使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为规范闲置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节约行政成本,县财政局、国资中心积极破题,提出建县级“公物仓”,实现资产的共享共用。随后,常山县推行“公物仓”制度,出台《县级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临时性机构的闲置、超标准、低效运转资产一律上交公物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并由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公物仓的日常管理,把勤俭作风真正融入到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中。

“‘公物仓’是一种国有资产共享治理的新模式,不仅打通了调配渠道,更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常山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一些临时办公或重大活动等需要的物资保障,不再重新购置,而是优先从‘公物仓’内调剂,既节省了时间,又节约了资本。”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物仓管理人员王奇介绍,“自县公物仓建立以来,不到一年时间,已累计接收闲置资产225件、资产原值约122万元,累计调剂办公设备165件,高效盘活了闲置的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

为保障制度可行性,县财政局还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在实体仓的基础上,利用“资产云平台”建设了“虚拟公物仓”,实行库存物资入库、借用、调剂、处置等网上信息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通过“线上+线下”运营相结合的“公物仓”资产共享共用信息平台,实现公物仓管理的透明化、科学化、精准化。

“报批后,只需在平台上审请,不到半天时间,办公需要的桌椅、柜子、复印机就从公物仓调剂来了。”对于“公物仓”带来的便利与好处,常山县征迁中心的詹立燕津津乐道。

“‘公物仓’制度的推行,盘活了闲置国有资产,也规范了国有资产调剂和处置行为。”常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管理不严、违反“公物仓”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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