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1-07-29 来源:市纪委监委
“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交通运输局原公路管理段党支部委员、原205国道超限运输检测站站长曹金青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曹金青违规收受江山市某矿业公司负责人徐某某所送的6瓶五粮液和18条软中华香烟,共计价值16320元。2020年11月,曹金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黄慧华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黄慧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严某某等人赠送的礼品、购物卡,共计价值2720元。2016年至2020年,黄慧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程某某等人宴请。2020年10月,黄慧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3.清湖街道和睦村党总支原书记毛小华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7年8月,时任江山市清湖镇和睦村党总支书记毛小华违规收受本村建房户席某某所送的4条中华香烟,价值1600元。2020年5月,毛小华退还席某某4条中华香烟。毛小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毛小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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