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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起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07-14 来源:县纪委(监察委)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加大作风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7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齐溪镇齐溪村村支委柴生云酒驾问题。2021年2月15日,柴生云饮酒后无证驾驶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21年3月2日,柴生云受到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柴生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桐村镇严村村村委会副主任黄大鹏酒驾问题。2021年1月8日,黄大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当场查获。2021年1月11日,黄大鹏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黄大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苏庄镇苏庄村党员姜伟酒驾问题。2021年1月18日,姜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2021年1月19日,姜伟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姜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开化县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伟兵酒驾问题。2021年2月17日,方伟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查,2013年6月5日,方伟兵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2021年3月30日,方伟兵受到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方伟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马金镇下街村党员胡绍平醉驾问题。2020年5月30日,胡绍平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此外,胡绍平还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020年6月8日,胡绍平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罚款24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胡绍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音坑乡音铿村党员徐志强醉驾问题。2020年11月20日,徐志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20年12月16日,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徐志强不起诉。2021年4月,徐志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齐溪镇龙门村原党员汪晖醉驾问题。2021年3月25日,汪晖醉酒驾驶机动车途中停车休息,被高速交警查获。2021年4月1日,常山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4月,汪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7起酒驾醉驾问题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对违纪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影响较为恶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刚性执纪,严肃查处,持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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