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化县何田乡晴村村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7日至8月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晴村村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晴村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晴村村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 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诫勉谈话 2 人,批评教育2人。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8个问题中,5个问题已立行立改,3个问题已对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并常态化实施。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三改一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旱厕整治不到位,尚有余某某户家门口旱厕一个未拆除或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做通农户工作,由村集体落实相关人员给予整改,目前已完成余某家门口旱厕整改;二是对全村附房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将“三改一拆”纳入网格员工作内容,进行定期巡察,防止新增旱厕及违建房屋出现。
责任追究:召开村两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该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关于“五水共治”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针对“晴村村污水处理工程于2016年建设完成,但是建设和维护存在不足,雨天涨水的时候村口江滨窨井污水经常溢出,至今未达到有效整治,影响环境,群众意见较大。”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邀请专业人员对全村污水排放管道及相应设施进行一次排查,列出问题清单;二是制定维修整改方案,目前已维修好江滨窨井,已彻底阻断污水外溢情况;三是开展污水设施定期检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报。
责任追究:召开村两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该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关于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配合落实进度慢问题的整改。
针对“开化县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徐齐线何田乡段改造工程晴村段征地任务至今未启动征地签约。”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将征地任务指标落实到村两委成员;二是由村书记带队,邀请农户现场复核征地亩数,及时签约,公开征地面积,发放征地补偿款,做到公开公正。目前“徐齐线拓宽”晴村段征地工作已完成,徐齐线拓宽晴村段基础改造基本完成,下一步将配合施工单位做好路面浇筑等工作。
责任追究:召开村两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该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祠堂修缮项目核对工程量和工程资金,补齐缺失工程资料,完备相关手续程序;二是规范“三议三公示”等工程台账记录、项目档案管理等,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设计预算、招标承包、施工管理、验收决算、结算拨付等环节,配齐人员力量,有效降低廉政风险;三是加强工程管理,发挥各级监督执纪部门职能,强化监督,督促工程管理公开公正透明;四是对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避免因业务不熟导致的流程、记录不规范。
责任追究:给予村书记余思昌谈话诫勉处理。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清退违规报销、发放的相关款项18720元。其中村书记余思昌清退10440元,村监会主任余思承清退8280元。时任村主任余正军领取的5480元工资(自来水管理和维修,做挡墙等),经乡纪委核查为其实际劳动所得;清退2015年违规接待用餐支出33072元。二是加强村级财务制度执行力度,强化村级财务监管,进一步落实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三是开展村级财务专项监督及村级财务自查,形成村级财务常态化监督机制;四是提高村级财务业务工作水平,规范村级财务台账记录,对村级报账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责任追究:给予村书记余思昌谈话诫勉处理;给予时任村主任余正军批评教育处理;给予村监会主任余思承批评教育处理。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缺方面
1、关于党支部在本村培养发展党员不够,后备干部培养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鼓励年轻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完善入党材料收集等各方面工作机制;对出现问题的新发展党员进行材料补齐。三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实行“一人一卡”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外出务工流动党员的务工去向、联系方式等;四是规范党费收缴流程,定期做好党费收支公示。
责任追究:给予村书记余思昌谈话诫勉处理。
2、关于“三个三”基层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日活动,加强党员交流,进一步明确落实党员联户制度;二是加强党员的教育,结合党员平时的表现,优化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细则,发挥普通群众监督力量,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人员予以奖惩;三是通过这次巡察及时纠正党员内部存在的不履职、不尽责、党性不强等各种不正之风,有关问题正在逐步纠正。
责任追究:给予村书记余思昌谈话诫勉处理。
3、关于党员发展把关不严、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何田乡党委已取消余某预备党员资格。由村书记带头学习党章,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步骤和各项要求;二是对接上级组织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支党员发展程序,加强预备党员考核管理;三是查漏补缺,完善党员管理制度和党员档案管理。
责任追究:给予村书记余思昌谈话诫勉处理;给予时任乡组织委员张宗法谈话诫勉处理。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晴村村党支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13735053661、邮编324307;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解放街65号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
中共开化县何田乡晴村村党支部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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