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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4-28 来源: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6月29日至7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金融办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金融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金融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办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提出党组要全面扛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回避问题,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2020年10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中共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办党组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分析研讨,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实施、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巡察反馈后,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3人,严重警告处分1人,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项,清退违规资金34249.2元。

一、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效果;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全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等,并结合衢州实际抓好落实。

(二)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全省首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月度金融评价机制(MFI),推动贷款利率水平持续走低。2020年为企业减少利息成本9.22亿元。推动银行机构实现还款方式创新、无缝续贷全覆盖,全年为企业节约转贷成本5.09亿元。推动贷款向民营、小微实体倾斜,截至2020年底,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51.42%,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分别高出全国、全省要求的27.06和22.06个百分点。

(三)积极推动“信保基金”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捐资,通过考核等办法鼓励城市商业银行捐资给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底,银行捐资已达1000万元,柯城区、衢江区、智造新城分别注资5000万元,龙游县注资参股6000万元,信用保证基金的资本金已从2亿元增至4.2亿元。

二、关于全面履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打造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桥头堡”。认真对照央行等7部委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查找差距,专题研究,讨论制订措施。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提升,积极打造精准化保障体系、科学化标准体系、系列化产品体系、立体化服务体系以及数字化应用体系等绿色金改五大体系。加快绿色金融融入长三角步伐,与复旦大学、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合作开展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研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衢州绿色金融改革成果。

(二)着力推进企业上市。加大资本市场培训力度、企业IPO帮扶力度,加快“破零”工作,加强市县上下联动、部门横向协作,推动企业辅导验收、IPO材料申报。启动编制完善新一轮凤凰行动计划、上市扶持政策、上市服务机制等各项工作。巡察反馈后,五洲特纸、华康药业分别于2020年11月10日和2021年2月9日在A股主板上市,衢州上市公司达到8家;IPO排队企业达到3家、在省证监局辅导企业达到8家。

(三)积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5个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统筹、联系协调、会商研究等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促等各项工作。

(四)强化金融风险管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制订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排名赋分办法,完成对县(市、区)平安建设专项工作年度考评排名。组织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宣教力度。印制2万份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折页,分发各县(市、区)、有关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活动。

三、关于服务经济发展和市委中心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地方金融组织培育力度。召开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压降专题会议,针对小贷公司不良率较高问题,分类施策,制定具体举措和完成的时间节点,同时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分类整改的小贷公司名单。指导小贷公司切实履行好清收贷款、化解不良的主体责任。推动小贷公司配齐职业经理人等专业人才,健全小额贷款风控体系。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小散快灵”的特点,满足小微、三农正常发展资金需求。

(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强化考核,将银保合作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列入MFI月度评价体系,推动制度完善,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专做强做大。截至2020年12月,全市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7.29亿元,放大倍数2.02倍,为企业减少担保费712万元。

(三)推进“三服务”工作持续深入。完善“组团联企”实地走访企业、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组织金融机构服务“组团联企”网格企业,创建金融服务小分队,通过减息降息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严格按照“组团联村”要求,农村工作指导员全程参与并指导村支部委员会完成换届工作,同时邀请衢州学院经管学院为联系村就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增收等做指导。

(四)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提前谋划2021年市金融办招商引资工作,并将招商引资工作与全办干部考核相结合。

四、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重新修订实施《中共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对照检查内容纳入今后的个人述职报告中。

(二)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党组班子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干部学习教育,通过“金融讲堂”学习制度,每月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党建纪检、金融业务等方面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

(三)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以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程序。完成本单位网军队伍组建,建立“衢州市金融办”微信公众号,强化意识形态的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提升意识形态引领作用。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制度落实。党组按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召开党风廉政季度例会并规范会议记录,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按要求修定《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国(境)管理制度》,明确审批备案程序,增加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条款。

(二)提高思想认识。全面系统学习《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参加驻在单位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开展自查工作。开展2019年以来全办廉政风险大排查“回头看”行动,全办工作人员完成岗位风险点自查和风险防控廉政承诺。开展全办因私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等自查工作。清查核对本办国有资产情况,完成固定资产无偿划拨工作。

六、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业务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全省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明确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系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强化党员干部的公文处理能力。

(二)进行集体谈话提醒。2020年11月16日,党组书记丁丽霞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线上线下监管无漏洞。

七、关于对下属协会失管失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梳理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相关情况并清退费用。梳理2013年以来以协会名义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的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违规费用34249.2元已全部清退到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账户。

(二)解除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原任秘书长聘用关系。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于2020年11月9日正式免去协会秘书长职务。

(三)加强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管理。约谈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秘书长,要求其今后严格按规定做好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各项工作。

(四)强化问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关于牵头抓总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建章立制工作。认真梳理、修订、完善、汇编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截至2020年底,共制定完善《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

(二)强化一行一局一办的联系。由市金融办牵头、市人行和市银保监局配合,建立了金融贡献度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持续关注抓总协调机制的建设工作。加强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接,待省局出台沟通协调机制后,第一时间起草我市的一行一局一办沟通协调机制。

九、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专题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要求大额资金使用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决策的透明度,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

(二)完善党组会决策规则。制定《关于提交办党组议题的申报流程规则》,规范提交党组会重大议题流程,保证议题上党组会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之间充分沟通酝酿,有效提升党组会的质量和效率。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实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内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严格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记录本分开记录,并落实记录人员,机关支部书记每月检查审定会议记录。结合我办工作实际,逐步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

(三)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严格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开门见山、严肃认真、凸显辣味,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选人用人规章制度学习。组织学习《党委(党组)选人用人重点风险防范清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每个环节规范到位。

(二)规范选任文书材料撰写核查流程。完善选任文书材料的复核审查工作,明确撰写、审核、审批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十二、关于整改浮于表面,跟踪督促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问题整改跟踪督促机制。分析梳理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建立《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跟踪督促机制》,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制定跟踪落实清单,记录整改情况,核对整改进度,定期督促推进。

(二)严格落实跟踪督促机制。根据问题整改清单和跟踪落实清单严格整改,要求相关责任人与责任处室每季度末上报整改情况,做到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下一步,市金融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抓牢抓实后续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分门别类做好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注重成果巩固,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严格执行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事项,进一步分析原因,改进做法,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制发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执行不打折扣。二是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运行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深挖制度根源,倒查制度缺陷,注重标本兼治,重点解决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单位建设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借制度聚力的工作格局。三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促进事业健康发展。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实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0381;邮政信箱:衢州市白云中大道37号,324000;电子邮箱:csmycsg@126.com。

中共衢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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