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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4-28 来源: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4月27日至5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农林科学院)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林科学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农林科学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责任担当整改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巡察反馈会后,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11次党组扩大会,逐项逐条研究巡察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认领巡察整改责任,党组书记、院长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坚持从严要求,推动整改有序开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6条49个具体问题,研究提出135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进度要求,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销号管理。把整改工作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整改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主动与市委巡察机构、市委组织部、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等沟通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三是注重举一反三,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于巡察反馈见事见人的案例,以案示警、由此及彼,上下联动、重心下沉,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正风肃纪、组织生活、规范发展党员、公务接待等排查检查,以案为戒,深入查补问题短板,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坚持抓当下和利长远相结合,以改促建,全面深入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共制定修订各类制度15个,其中新制定9个、修订完善6个,同时下大力气抓好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共组织清退违规资金9.12万元,书面检查29人次、批评教育59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巡察反馈的49个具体问题已按进度要求整改到位。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重大理论和决策部署不认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周一夜学”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作出的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用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3752”党建治理大花园建设工作体系来引领指导市农林科学院各项工作。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学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强化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开展“大棚房”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对涉及“大棚房”整治的某合作社租赁市农林科学院土地享受租金奖励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要求给予纠正。

二、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农业科技和发展农业科技’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科研项目全程管理。充实科技管理处力量,工作人员由3名增至5名。制定出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科研项目谋划、申报、实施、督查、验收的要求,形成工作闭环。严格项目验收规定,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验收,实施情况作为申报新项目的依据。制定出台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研物资采购小组,提高科研仪器设备、科研物资采购的计划性、科学性、规范性。制定出台实验室管理办法,明确实验室管理员的职责和实验操作规范,充分发挥实验室的科研作用。2020年全院共组织实施科研项目38个、经费308.6万元,实施合作试验示范项目16个、经费171.1万元,登记新品种3个,登记实用新型专利13项,发表科技论文31篇,获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奖励2项,培训指导农民5200多人次。

(二)提升科研基地建设水平。2020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新增设立基地管理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4名,切实加强基地管理力量。严格基地运行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城西基地安全防护管理,安装了视频监控,将围墙建设纳入2021年工作计划。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的物资,保持环境整洁。制定了创建高品位科研示范基地的计划,有序推进科研基地数字化赋能、前沿化引领、模块化打造、景区化提升。

(三)规范科研成果转让和副产品处置。制定出台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规范科研成果转让行为。2020年11月通过衢州科技大市场平台以公开拍卖的形式转让了青菜品种“衢州青”和鲜食大豆品种“衢鲜1号”的品种权,转让价格3万元/个。修订完善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科研副产品处置的责任和要求,并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提高科研副产品处置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四)严格落实科技人员激励机制。严格执行科技创新激励办法,坚持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激励费中的80%用于奖励科研人员,20%用于奖励科辅人员,对2020年之前超发给科辅人员的激励费予以清退。

(五)深化农业科技服务综合体建设。秉承“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不断优化农业科技服务综合体建设。及时恢复庄稼医院运行,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完成实验室空调、排风系统等检修,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转。对农业科技服务综合体各模块(庄稼医院、农科超市、创新实验室等)的功能进行统筹安排,探索构建农业科技服务“最多跑一次”运行模式。

三、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厘清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职责。坚持和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出台《中共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和《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各自议事范围,分开研究党务、政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二)提升重大事项议事效率。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明确领导班子议事原则和要求,加强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处室(研究所)负责人之间的沟通协调,上会研究议题需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成熟一个提交一个,避免议而不决现象发生,提高议事决策效率。

(三)坚决杜绝“先斩后奏”现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突出抓好科研物资采购和科技合作项目的监管,要求年初制定科研工作计划、科技合作计划和重大科研物资采购计划,经党组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方可付诸实施,避免“先斩后奏”现象发生。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一岗双责”,种好“责任田”、打好“主动仗”,层层压实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各处室、研究所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及时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季度分析会和年终总结会,细化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横向落实到各级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制定出台关于创建“清廉机关、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方案,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机关、学习型机关”。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始终把讲政治守规矩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正作风,严守“十条军规”,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严格按照《衢州市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调整领导班子分工,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落实市管干部及中层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监督。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根据人员岗位调整、职能转变等因素,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坚持落细落实,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引导每位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动在思想上划红线、在行为上明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把好思想行动“总开关”,提升自身免疫力。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对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信息费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清退违规接待费用1540元,清退2015年违规列支信息费1.27万元。举一反三,加强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和公务接待费审核把关,对不按规定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规范办公用房使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对全院的办公用房进行整合,院本部人员集中到三楼、四楼办公,所有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均未超出标准。

(三)严肃处理违规装修办公楼等问题。对挪用“大三农”专项资金“搭车”装修改造院办公楼、配备高档桌椅,违规安装电梯,违规购买赠送不锈钢保温杯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或批评教育处理。

六、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市委大整风“十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学习不认真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二)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在院办公楼四楼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明确职责和公开内容,真诚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规范公文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加强公文起草、校对、印刷等审核把关,层层压实责任,杜绝照抄照搬行为,有效提高公文处理质量。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即知即改,取消主要领导专用停车位,加强柑桔盆栽自主研发,杜绝套盆贴标行为。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把作风建设作为自我查摆的重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担当精神,夯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

七、关于“东湖基地和内部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科研基地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补充完善东湖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资料。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城西、十里丰、贵塘山等其它三个科研基地的建设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履约保证金应收尽收,健全建设台账资料。

(二)健全科研物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科研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建立科研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实行按需申报、统一采购、分级管理、科学使用的原则,由科技管理处牵头抓总,各处室、研究所落实专人负责采购,切实增强科研物资采购的计划性、科学性、规范性。加强科研物资入库、出库台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登记。

(三)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出台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的有关职责和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文书档案由办公室负责,财务档案由财务室负责,项目和科技档案由各研究所整理提供、科技管理处统一存档,文书档案、财务档案、项目和科技档案分别安排不同的办公室专门存放。

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差旅费、评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列支,追回不规范发放的伙食补助、评审费、加班费等5625元。

(二)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将出售废品、科研副产品等收入上缴财政专户,追回违规支出11425元。同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管,增强财务人员的法纪意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自查自纠。

(三)关停注销国资企业。关停注销下属国资企业衢州市科研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妥善管理通过科研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购买的用于科研基地水塘净化的生物。

九、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支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分别于2020年11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2月1日召开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召开党组会研究民主生活会方案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会后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建立表格化清单式管理机制,形成“登记交办—跟踪督查—反馈评价”的问题整改工作闭环。

(二)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科学制定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自查自纠执行情况,坚持每周一晚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夜学,按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加强对支部委员的业务培训,选派党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参加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强化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意识,探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机制。

(三)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对2015年以来新发展的1名党员进行了资格重审,经自查符合入党标准,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环节和资料。

十、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免去违规设置的职务,追回2名干部违规提高的薪酬待遇3.96万元。2021年2月,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内设机构,根据科研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对全院干部职工的岗位进行调整,全院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好转,创新干事的氛围明显浓厚。

(二)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对干部档案进行查漏补缺,补充完善档案材料8份。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级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提拔任用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7名。

(三)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做到证件应收全收,严格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开展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自查,未再发现违规兼职情况。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及时清退应清退编外人员1名。按照干部管理要求,对主要领导调动时违规随带的身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下一步,市农林科学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始终把加强机关党建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从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己、从严监督的要求,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的新期望和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3752”党建治理大花园各项决策部署,践行“八八战略”、牢记“八个嘱托”、推进“八大任务”、打造“重要窗口”,坚决扛起“科技兴农”使命担当。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问题,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以巡察整改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提升我院党的建设质量和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以清廉农林科学院建设为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条军规”,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制度体系、严格制度执行,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让党员干部群众满意、让市委满意。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推进农林科学院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农林科学院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科技兴农相结合,与推进重点、难点工作相结合,用巡察整改成果促进科研事业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浓厚的科研创新氛围。围绕打造四省边际农业科研示范中心目标,高站位谋划推动农林科学院高质量发展,力争在科技创新、服务“三农”上走在前列,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打造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53659;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太真路4号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电子邮箱:quzhounlkxy@163.com。

中共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党组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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