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4月22日至5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监管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监管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监管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落实整改要求。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工作,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查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增强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防压力衰减和责任旁落。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整改效果。办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做到“完成一条、销号一条”,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诫勉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1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8人;制定完善制度14项。
一、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意见》,完善机制,切实做到兼顾效率与公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专题讨论研究市委主要领导在《我市政府重大项目合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文中的批示,进一步明确监管措施,构建规范高效的招投标监管体系。
(二)深化标前指导服务。出台《关于市本级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通用范本模式启用电子评标的通知》,推行通用范本格式,加快电子招投标进程;改进审批模式,采用招标人承诺制和容缺办理制,实现招标文件审核再提速。
(三)规范标中过程监管。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资信分设置办法,制定《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关于规范市本级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做好招标代理机构和全过程咨询机构的培育,促进形成规范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四)强化标后联动监管。完善联合联动机制,明确各监督部门在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中的职责,规范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和接收的条件以及相互配合、协同办案等工作。出台《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查处办案机制》,力争招投标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五)开展责任追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领导进行批评帮助。
二、关于“服务市委中心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力落实“三个年”活动。出台《关于开展“业务提升年”“作风建设年”“服务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推进“三比三争”专项行动,即比业务、争当岗位标兵,比作风、争当勤廉表率,比服务、争当奉献楷模。全面落实招投标领域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工作任务,推动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4421”项目推进体系重重落地。
(二)持续推动“三服务”。围绕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推行电子保函等减负措施;依托大监管服务办牵头抓总深入各类重大项目现场,推动落实重大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深入联系村龙游县大坪村听取农房整治、拆后利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诉求,从规划、政策、资金等方面着手开展帮扶工作。
(三)科技助推复工复产。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指导案例》文件落实,做好特殊情况项目不见面网上交易流程再造,进一步方便交易主体办事;开发建设工程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上线应用移动CA技术,为居家办公、异地办公提供可行性;抓好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和管理,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强化舆情管控。制定《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网络舆情报送制度》,规定责任科室工作人员每天对涉及政务舆情信息进行巡查,按规定报送舆情风险点;加强市监管办机关注册网评员队伍建设,加强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四)开展责任追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领导进行批评帮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个人风险点排查,认真梳理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廉洁、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查找岗位风险点、明确风险级别;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位党员;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确保作风改进见实效。
(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化《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班子成员做好与家庭成员的沟通,确保事项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强化出国(境)管理。开展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专题教育,深入学习出国(境)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自查自纠回头看,全面排查问题;规范工作人员外出审批机制,严格执行外出报批程序;强化出国(境)证件管理,做到专人收缴、集中存放、统一管理。
(四)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对公车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查明问题原因,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严格执行派车审批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业务用车日常使用、维修费用。
(五)开展责任追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领导进行批评帮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关于“招投标保证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工作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聘请专业会计师,全面梳理解决投标保证金账目问题;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向投标企业退还保证金同时结算利息。对存在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况的,及时上缴市财政局,投标保证金按照正常财务核算体系,纳入财政统一监管;出台《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投标电子保函;推行非依法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改革,企业开具承诺书即可参加投标。
(二)加强内控管理。配置专职会计人员,强化财务人员管理,落实人员职责,按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出台《关于改革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保证金管理机制。
(三)开展责任追究。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力实施标后监管。制定标后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抽查、半年一联合、一年一督考”。大监管服务办、大建设调度办联合每月对市本级重点项目开展“红黑榜”评比检查活动;落实“监管内容清单”、“监管职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三张清单,确保每个重点项目的标后监管责任到位。
(二)开展责任追究。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七、关于“对招投标协会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与市招投标协会脱钩。市监管办干部不再兼任协会会长职务,市监管办与协会实行场地、人员脱钩。
(二)指导协会完善财务管理。依据《省发改委关于试行投标保证金联保机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招投标协会作为联保金的收取和管理主体,确保联保制度合情合理合法;指导协会严格按照《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八、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实“服务+监管”工作。健全大监管服务办工作机制,建立标前服务“三个一”工作机制,即制定一个《招投标服务工作方案》,列出一张《项目攻坚招投标服务清单》,组建一支招投标服务小分队,主动走访建设单位(招标人),目前已指导服务13个项目招投标,涉及招投标攻坚节点56个;建立重大项目开评标现场领导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带班、业务骨干现场值班,全程专人服务评标工作;强化评标专家的管理,研究制定信用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深化细化标后监管内容,建立监管工作闭环。
(二)推行工程建设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完善《衢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并探索分步推进第三方信用报告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
(三)深化信息化系统建设。梳理评标专家抽取通知系统运用范围,市县系统功能对接,实现市县平台交易信息功能一体化,做到全市所有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站通查;完成全市所有县区的CA锁互联互通工作,实现“一处办锁、全市通用”。
九、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支委会成员学习支部换届的相关制度文件及程序要求,确保支委会换届顺利进行;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支部支委对发展党员流程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党员管理,强化阵地建设,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至党支部。
(三)规范党费缴纳。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增强缴纳党费的仪式感。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党费缴纳管理的相关业务培训。
(四)开展责任追究。分别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对支部委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十、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干部人事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各项人事管理规定,做到程序规范;使用专门记录本记录干部人事调整事项;细化党组会议记录标准,严格按要求记录民主推荐情况和每位党组成员讨论人选的详细情况;对市交易中心干部档案进行一次全面审核,查漏补缺;强化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及时收集归档选拔任用、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评优评先等各类干部档案资料。
(二)加强干部交流管理。分步实施市交易中心人事调整事项,针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轮岗、调整;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的监督机制。
(三)开展责任追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领导进行批评帮助;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一、关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及时”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固化招标文件范本。针对“招标文件范本的制定,评标方法的选择方面,对业主单位合理确定招标方式和投标资格条件的指导和管控还不够”问题,在《衢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9修订稿)》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固化,指导招标人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二)加强市县沟通协调。针对“对基层工作的指导较少,主动深入各县(市、区)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力度不够,造成县(市、区)一些工作的标准、程序、力度跟市里不同步、不协调”问题,建立监管系统例会制度,召开全市监管系统半年工作例会,加强业务工作交流;建立每位分管领导定期联系县(市、区)监管办的机制,结合“三个年”“三服务”活动,加强沟通交流。
十二、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农村工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农村小额工程规范管理的工作方案》,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监督检查,严格督促问题整改。
(二)全力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领域监管。完善招投标领域“4421”体系建设,从项目决策、投资规模、预算控制、招标方式、资格条件、标后监管等方面对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严格住建、交通、水利项目标前招标文件审核、标中开评标现场监管和标后履约监督检查,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十三、关于“审计反馈部分问题整改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指导市招投标协会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反馈招投标协会财务问题,在与市招投标协会脱钩的基础上,指导协会形成《衢州市招标投标协会制度汇编》,完善包括会议召开、招待费使用、财务核算等制度,严格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严格把关费用支出。
(二)开展责任追究。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市监管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之以恒深化整改责任落实。办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压力不松懈、责任不旁落,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持续用力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整改。三是源头治理提升监管服务质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招投标“服务+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8757608;邮政信箱: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市监管办608办公室;电子邮箱:jgbdcc8757618@sina.com。
中共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
2021年4月27日
[全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