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持续深化清廉村居建设,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保持震慑,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4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通报如下:
云溪乡棠陵邵村党支部原书记许云良以村监会原主任邵刚祥名义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许云良以时任棠陵邵村村监会主任邵刚祥名义,违规承揽实施本村生猪养殖园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竣工后,邵刚祥领取工程款20万元转交许云良。许云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许云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邵刚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樟潭街道周村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小根以挂靠企业方式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08年至2020年期间,李小根以挂靠某企业的方式,先后违规承揽了本村水渠建设项目、排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饮用水工程和防洪堤坝项目等4个项目,合计工程款440余万元。李小根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李小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峡川镇乌石坂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志诚以合伙承包方式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15年9月,黄志诚与本村村民李某某合伙,由李某某出面,挂靠某企业,参与投标本村防洪堤修复项目,中标后该项目实际由两人实施,项目审定价105.4423万元。2020年12月,黄志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镇蛟垄村党支部原委员郑耀倪以近亲属名义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6年4月至11月,郑耀倪以其女婿名义违规承揽实施本村道路维修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审定价共计23.92万元。2020年12月,郑耀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村干部,特别是村主职干部违规承接本村工程项目问题依旧存在。少数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对上级三令五申的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败坏了基层风气,严重损害了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洁形象,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强化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做到令行禁止,更要管好身边人,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工程谋取利益。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整治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问题,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强化新任村干部廉政教育。要落实区委《关于禁止村干部利用职权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积极创建“无插手工程村居”,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工程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方面制度,对发现存在违法转包、分包、借用资质等问题的施工企业及负责人依规依法严肃处置。
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主责主业,贯彻落实“365监督在线”工作机制,统筹运用“五项监督法”,持续加大查处力度。要统筹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监察办、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力量,结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村干部顶风插手、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决不姑息,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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