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山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1日—9月1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常山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常山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常山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1日—9月1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常山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常山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常山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县委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先后10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推进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站在“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高度,坚决有力地落实巡视整改各项要求。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做到层层负责。及时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2个方面内容细分为38个问题、214项措施,逐条逐项进行交办,构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建立整改任务全过程跟踪落实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协调、全面督查,从严从快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力求最好效果,做到长效常态。坚持问题导向,从最难改的入手,从最棘手的破题,特别是把干部作风治理作为巡视整改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干部作风治理“1530”行动,全力修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改促并举,长效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条措施、完善一项制度、出台一套办法、治理一片领域”,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整改。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544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其中:党内警告20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撤销党内职务(含撤职)1人,开除党籍9人(含开除公职8人、撤职1人),记大过1人;免职2人,停职检查(歇职教育)3人,诫勉9人,通报21人,责令检查3人,批评教育8人,教育(警示)谈话33人;挽回经济损失1559.7万元,其中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551.3万元;坚持举一反三长效治理,建立完善各项制度54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山’理念的重要论述不够持续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定贯彻“两山”理念。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2次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山”理念的重要论述和在浙江工作期间到常山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确定2020年为产业提质年,明确了加快产业绿色化、绿色产业化的努力方向和具体举措。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美丽经济幸福产业、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支持力度,更好彰显生态底色、发挥生态优势。 (二)坚持治劣提能降耗。制定《常山县钙产业综合体规划方案》《常山县钙产业准入意见》《常山县生态园区化工企业重组提升方案》,全面关停辉埠新区16家轻钙企业,坚决淘汰生态园区17家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整治提升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企业73家。以补齐补强、拓展延伸产业链为重点,全力推进与天津利安隆、中建材等上市公司对接洽谈。出台《常山县工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在开发区、辉埠新区实施区域能评。通过智慧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完成对南方水泥、江山虎水泥两家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园区集中供热能力,全面完成2019年省市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 (三)加快提升农业品牌。出台《常山县乡村振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大扶持引导力度,推动产业融合,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持续深化“三宝”品牌。强化胡柚品质提升、销量提高和科技含量,衢枳壳儿童抗炎研究获省科技厅重大专项立项,衢枳壳降糖(降脂)研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等立项,胡柚种植面积、产量、精深加工产量(含衢枳壳)比去年同比增长3.2%、10.3%、2.2%,胡柚产值在全县农民增收中占比7.1%。强化猴头菇品种改善、产销质效,药用价值高的猴头菇新品种开发正在进行中试,成功引进年产鲜菇2400吨左右的理华菌业有限公司。强化油茶种植水平,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合作培育新品种;研究制定油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提升油茶抗灾能力。 (四)坚决推进产业转型。力促新旧动能转换。对标26县考核和衢州市“两山”实践示范区建设考核,对绿色发展指数及提升幅度等相关落后指标进行针对性研究分析,制定落实争先进位思路举措。科学谋划项目招引。完成“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前期研究,出台《常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围绕“四大百亿”产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大和热磁二期、哲丰二期项目、不老泉旅游度假区子项目等均开工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争取2020年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左右,“十四五”期间研发投入占GDP比重年均增长0.2%以上。聚焦精准服务。出台《常山县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方案》,以专班形式全力推进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开工。 二、关于“精准脱贫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整治突出问题。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扶贫理论与政策。制定《常山县扶贫理论学习情况检查方案》,对各乡镇(街道)的扶贫理论学习与政策宣传工作进行再检查和再宣传。对扶贫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延伸核查,85名已死亡人员违规享受失土农民补助等各类补助款75.96万元全部收回县财政。重新下达2018年度中央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整改,取消扶贫项目25个,收回扶贫专项资金1077.46万元,统筹用于光伏小康项目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不到位的12位干部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置;对消薄工作落实进度偏慢的9个乡镇党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虚假消薄和预期消薄的4名科级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置。 (二)重新明确扶贫责任。调整完善县委扶贫领导小组,强化县委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县委常委会听取2019年第四季度扶贫工作汇报,研究出台2020年扶贫工作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压实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制定出台《常山县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户一策一干部”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对扶贫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建立精准扶贫“一对一”联系制度,通过帮助就业、提供技术等帮扶举措,低收入农户收入同比增长14.5%。 (三)从细落实扶贫政策。依托民政数据平台系统强化扶贫数据的审核比对,增强数据的准确度,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更新,重新核准全县低收入农户户数。加大对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的清理力度,清理“一户多卡”2138户,各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出台《关于开展2019年度扶贫项目竞争性比选的通知》,重点发展蓝莓、香柚、胡柚、扶贫车间等扶贫产业和项目,完成储备项目50个,总投资额1.79亿元。研究制定《常山县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收益分配实施意见》,实现项目收益每年分配一次,扶贫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四)从实提高“消薄”质量。县委组织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消薄工作对照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列出整改工作责任认领清单,落实专人专班开展整改工作。对全县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消薄工作台账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纠偏。终止招贤镇16个村2018年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土地整治有偿调剂金、未建成小区或未完成规划审批的村级集体宅基地、村级组织向村民收取的择位费不得作为经营性收入。坚持“一村一策”,进一步做实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并动态管理项目库。全县180个行政村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175个村,其中可持续性经营性收入2987.44万元,占比达到78%。统筹各级补助资金2.31亿元,加快推进惠及全县180个村的光伏小康二期工程、慈溪—常山飞地创业园等7个消薄项目建设,产生经济效益3200万余元。 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态度坚决抓实整改。开展上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完成28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21件省环保督察信访件的整改验收和销号。持续开展“雷霆斩污”等专项执法,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1起。钙产业整治中,部分厂房和设备尚未拆除的7家企业已经全部拆除到位,2家已关停企业完成复垦。责令浙江建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并通过衢州市环境医院验收。进度滞后的环保类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中,3个项目按期开工,9个项目完成年度计划,其中5个项目超额完成年度计划。4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完工。开展全县制石制砂场排查整治行动,关停陆域碎石场22家。 (二)直面问题严肃问责。针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对时任辉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兼县钙产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辉埠镇副镇长兼县钙产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以及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分管环保工作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等3人进行提醒教育谈话;给予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辉埠镇原副镇长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税务局征管股副股长兼县钙产业整治第十攻坚组组长诫勉处置。针对制石制砂监管不到位问题,给予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白石镇政府党委委员、分管副镇长等2人责令书面检查处置。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控。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将常山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辉埠新区统一整合为常山经济开发区,谋划和启动了一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编制完成《常山县生态园区空间优化规划》,修订《常山县集中供热规划(2018-2030年)》,补齐园区内供气供热、固废处理等环保设施短板。出台《工程项目涉矿资源处置及防范非法采矿长效管理办法》《常山县制石制砂加工经营企业运行监管办法(暂行)》等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化工园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四类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的能力水平。 四、关于“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剖析深刻反思。县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生活作风等问题剖析原因,并将个人生活作风问题作为必须说明事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由分管县领导参加当年发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7家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反思和剖析。县纪委召开专题常委会,就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一定程度上存在‘护犊’思想”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剖析,并明确整改措施。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按照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典型案件、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查自纠。 (二)坚决整改严格问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整治方案,启动实施干部作风治理“1530”行动,对吃喝、牌局、政商关系不清等作风问题开展深入整治。对涉黑团伙犯罪的县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纵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王伟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办理;原县监委委员杨建新,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芳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公诉。对存在生活作风问题的2名科级干部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并进行全县通报。在此基础上,加大案件办理力度,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立案238件,同比增长46.01%。 (三)强化教育警钟长鸣。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警醒全县干部自觉做到“不贪为宝”。开展“集中+平时”相结合的警示教育活动,共组织领导干部及村社主职干部26批次1569人到法院庭审现场、省三监、县看守所等场所进行现场警示,4400人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掌上微测试”、1183人集中观看大型廉政婺剧《铁面御史赵抃》,并制作发放600余块廉洁自律桌牌,时刻敲响廉政警钟,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四)完善机制全面从严。修改完善《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全县市管干部按照要求制定了2020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及个性化责任清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落实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在全县中层干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考察环节中将单位考察与家访考察相结合,全面了解提拔任用对象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从严把牢选人用人关口。 五、关于“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监督执纪。深挖案源,严格依纪依法办案,2019年对28名县管干部进行立案,同比增长75%。加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力度,2019年对13人依法采取了留置措施,同比增长85.71%,全市排名第一。制定《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线索排查工作方案》,对全县党员干部违规借贷开展了两个轮次的专项排查治理,持续整治违规借贷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办,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参与资金借贷的14名党员干部进行处理,其中提醒谈话5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起诉2人,涉及借贷金额566万余元。 (二)强化巡察质效。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1-6轮巡察过的33家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巡察指出的县水利局公款购买香烟未整改问题,由县委主要领导约谈县林业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并对原水利局负责人给予通报处置。同时,加强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制定《关于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的实施办法》,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拓宽学习途径,丰富培训形式,2019年度参加各类培训交流共138人次,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加强巡察干部管理,将不适宜从事巡察工作的2名干部调整出巡察队伍,并增设第四巡察组,充实巡察干部4名。 (三)强化机制完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质量提升年”活动,提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成案率,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立案的238件中,问题线索来源于信访的有27件,占11.34%,同比上升35%。将违规借贷专项清理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检查范围,持续深化整治督查的震慑效果。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常山县清廉企业六条宣言》《常山县企业家廉洁从业八条规范》等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政商关系。修订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案件查办考核、通报排名等制度,以奖惩机制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主动性。 六、关于“部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开展2016年以来小额建设工程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责令限期整改。加大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力度,对国有企业以及企业相关账户实行100%归集,国企账户实行零余额管理,国资“资金池”总账户已采用了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认。将财政专户3.2亿余元应竞存未竞存资金缴库。26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公款竞争性招投标工作,招标金额总计6.04亿元。县住建系统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账户管理机制,对系统财务进行整合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完成2.67亿元公款竞存招投标。 (二)强化项目监管。2019年9月以来,已完成8个项目的联合审查,预防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完成电子保证金系统的开发运行,启用常山县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电子招标系统,有效防止投标人信息泄露,增加串围标难度。 (三)完善制度建设。出台《常山县县属国有投资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剂办法》,修订完善县属国有投资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修订《常山县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缩小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的适用范围,并严格控制小额工程项目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的比例。出台《常山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实施细则》《常山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检查办法》,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机制。出台《常山县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机制及国资投资决策报批程序。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项整治整改。迅速开展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违规领取津补贴、办公用房问题、生活作风问题等影响党风政风社风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执纪。全县81家单位就作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90个,完善制度机制12项,全县600余名县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大会中就相关问题进行检视剖析。排查出的2名县管领导干部存在“工资应转未转”问题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县管以上领导干部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实现应退尽退,共清退551.3万元。巡视反馈的54间以及自查发现的24处超标办公用房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8名科级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对20余名县管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对县司法局公务接待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提醒。 (三)完善制度机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县纪委2020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思路》,印发《常山县开展作风整顿的十条举措》,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作风整顿重点工作,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关于明确县属国有企业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狠抓办公用房规范使用和清理腾退的落实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常山县“廉政灶”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县域内公务接待行为。同时,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巡察巡查、执纪审查重点,2019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3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八、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不同程度的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整治文山会海。制定《县委县政府文件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查办法(试行)》《简报立户申报制度》,严控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2019年全县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较去年精简42.99%。制定《县委县政府会议活动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周二无会日”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周二下村(社)日”制度的通知》,2019年度全县会议活动数量比上年度减少20.99%。出台《常山县政务钉钉群管理暂行规定》,开展政务交流群排查清理工作,共解散清理工作群273个,整合工作群100个。 (二)切实提升节庆实效。规范节庆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节庆活动管理的实施办法》,推动节庆活动规范化和制度化。2019年共举办创城活动13项,节庆活动3项,费用同比下降39%。增强活动统筹,将计划举办的胡柚采摘节、胡柚文化节、油茶文化节3项活动整合为“2019中国•常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大会”一项活动,并与世纪联华、永辉超市、北京物美等县外商超龙头签定销售合作协议6份,“常山三宝”等农产品签约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增强带动能力,制定《关于支持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赏石文化产业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赏石文化节平台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常山发布”等新媒体,加大赏石文化节的节前节后宣传力度,扩大常山赏石文化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切实保持高压态势。制定下发《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补充意见》,并严格执行《2019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把“四风”问题作为巡察监督、执纪审查的重点,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对存在“四风”问题先予查处和通报制度。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8起,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6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理14人次,下发典型案例通报4起4人。 九、关于“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迅速整改问题。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在2019年12月底的人事调整中,对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28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严格执行县管领导干部调整前上报预审制度,并严把民主推荐关和考察关。审慎联动调整少数乡镇党政正职,严控调整数量,避免短期内调整。县委通过的人事事项在县人大常委会上高票通过。责令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健全完善班子会议(党政联席会)和党组会议事范围和规则,严格落实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人事要求。 (二)深化专项整治。结合主题教育和县委巡察工作,把选人用人问题作为各级党委(党组)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的重点,同步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严肃整改。聚焦“三超两乱”问题整治,不再保留县监管办,并新设立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作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不再保留采砂办、矿管办、铁办等单位,并完成对3家单位违规配备领导干部的调整消化。违规配备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党委(党组)成员的6家单位领导干部,已按要求全部任命行政职务。调整消化违规高配的副科级干部6名。同时,把“三超两乱”问题作为县委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督查,不折不扣落实好机构“三定”方案。 (三)落实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常山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突出强调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常山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全方位立体化考核机制,构建务实管用的知事识人体系,最大限度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力推进后进整转。召开第一书记工作例会,抽调组织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专家会诊团”对22个重点后进村全面走访,通过内部培养、乡贤回归、跨村选任等方式,补齐配强全县62个后进村村两委岗位。进一步加大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帮扶力度,16个省级后进村党组织全部实现清零销号。下发《关于在全县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覆盖检修”专项行动的通知》,将开发区中小企业优化分类为6个产业“小班”支部,将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与36家企业党支部进行编组共建,每个支部覆盖企业不超过5家,实现有效覆盖。 (二)强力整治突出问题。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主职干部管理。出台《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村干部资格条件县级常态化联审机制,对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实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组团团长“三签字”制度,常态化开展村干部“三色”考评。严肃整治村干部承揽或插手工程问题。出台《关于禁止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对2012年以来村干部干预、插手、强揽村级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共发现问题16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处理20人,集中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4人。2019年巡察发现的17个村社28名‘两委’干部违反规定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线索中,对查实的20人运用四种形态给予相应处置。 (三)强力提高党员质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梳理,对金川街道、紫港街道、青石镇、球川镇、招贤镇等5个乡镇(街道)发出黄色预警,65个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均已储备入党积极分子。 十一、关于“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的意识和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理论武装。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缺学、漏学的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进行补学。下发《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自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活动阵地展示内容的函》,在全县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党组织活动阵地展示内容自查活动,并对县工商联、统计局、经信局等20家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以及党组织活动阵地展示内容进行实地检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履责不到位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集体提醒谈话会,对16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同时,动态调整充实县委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安排,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应学尽学、不缺不漏。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各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全面加强责任落实。制定《中共常山县委落实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分解为5个方面10个问题,制定了43项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向省委宣传部和市委汇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十二、关于“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铁腕整治“编外用工”。对2013年以来未经编办审批用工计划、未经正当程序招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适宜不胜任等五种情形的编外人员开展无禁区集中清理清退行动,共清理清退614人,调整编外人员担任中层干部、从事财务、涉密等岗位67人。对编外用工整改工作不到位以及存在编外用工招录程序不公开、优亲厚友等问题的4名科级干部立案审查,并在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对相关案例进行实名通报。制定《常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常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控制编外用工总量和薪酬总额,确保清后管控有保障。 (二)强力处置违章建筑。组建违建处置攻坚小组,对詹某某违建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当事人詹某某的161.2万元罚没款已全部缴清。对詹某某违建案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其中对时任紫港街道富足山村联村干部、联村片长、天马国土所所长、紫港街道分管副主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通报、诫勉处置;对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予以提醒谈话的处置;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法制科科长,紫港中队案件承办人、中队长分别予以责令检查、诫勉、通报处置。坚持常管长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城市住宅区和企业厂区违法建设管控的通知》《关于建立违法用地案件办理快速处置机制的通知》等5项制度文件,强化违建管控力度,完善违建防控体系。 下一步,常山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整改,巩固巡视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责任。突出县委主体责任,做到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查检查不松,确保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奋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三是坚持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常山发展。坚持把深化整改与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全力实施产业提质年、项目攻坚年、作风治理年“三年”活动,高质量推进常山县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切实以发展新成果检验巡视整改落实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5024141;邮政信箱:常山县胜利街29号县纪委信访室;电子邮箱:qzcsjjxfjb@163.com。 中共常山县委 2020年4月30日 |
[全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