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典型案例通报(四)
2020-09-04 来源:县纪委
3月下旬,常山县纪委通报了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问题有关案例:
1.芳村镇1名村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党籍。芳村镇横山路村王建华、王淑丹夫妇于2013年11月29日生育第三孩,属超生一孩。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王建华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2.青石镇2名村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党籍。青石镇山头村徐小红、朱香脂夫妇于2015年3月5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桥亭村王春德、徐小仙夫妇于2014年9月23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徐小红、王春德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分别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3. 辉埠镇2名村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党籍。辉埠镇鸭坞村潘卫丰、童冬兰夫妇于2014年5月21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黄坞岭村朱水华、徐晓丽夫妇于2014年10月11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潘卫丰、朱水华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分别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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