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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余曙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0-09-29 来源:县纪委(监察委)

      日前,经研究并报中共开化县委批准,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对余曙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曙明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取高额利息,违规挂靠证件并收取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余曙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权力观和价值观扭曲,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以权谋私。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开化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开化县纪委给予余曙明开除党籍处分,开化县监委给予余曙明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余曙明简历:
余曙明,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浙江开化人,大学文化程度,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09-1989.07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衢州分校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学习
1989.07-1989.09 待业
1989.09-1993.12 开化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工作
1993.12-2000.01 开化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
2000.01-2003.02 开化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2003.02-2005.01 开化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2005.01-2012.06 开化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站长(2003.03-2005.04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土木建筑专业学习)
2012.06-2014.07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主任
2014.07-2018.12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主任
2018.12-2020.08 开化县新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0.08 被免去开化县新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2020.08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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