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中秋国庆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促进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莲花镇涧峰村党支部原书记赖永龙等人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莲花镇涧峰村村委会原主任詹伟胜(另案处理)、党支部原书记赖永龙、原出纳颜建明、村报账员胡松延、村监会主任柯诗龙、村监会原主任王岳荣、党支部原书记庄新明、村委会原委员蒋锦银、村委会原委员王利峰、董家片片长庄新利违规公款吃喝,4年内累计消费共计14万元,并用村集体资金报销。上述人员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0年7月24日,赖永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颜建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胡松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柯诗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岳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7月12日,庄新明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蒋锦银、王利峰、庄新利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峡川镇党委委员陈建新违规接受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6年10月、11月期间,陈建新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工程承包老板吴某某的宴请。2018年至2019年,陈建新在自己已购车辆的情况下,向吴某某借用宝马轿车,用于上下班、外出等个人事项使用,总计十余次,均未支付费用。2020年8月24日,陈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廿里镇杨家突村党支部书记汪利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8月底9月初,汪利平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村民谢某某儿子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中,收受谢某某行送的现金人民币2000元和价值350元的软壳黑利群香烟1条。2020年8月17日,汪利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出。
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接受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个别违纪行为甚至发生或延续至党的十九大以后,这些党员干部把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当耳边风,心存侥幸、不收手不收敛,“高压线”下顶风作案,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防止工作中出现“疲劳综合征”,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及时对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自觉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检视制度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及时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务实节俭过节的良好风尚。
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监督首责,用好“365监督在线”工作机制,中秋国庆期间继续保持高度警惕,通过教育提醒、监督检查、通报曝光等方式持续发力、综合施策,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公款吃喝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要采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打出监督检查“组合拳”,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持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