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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0-09-18 来源: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为强化警示震慑,以案明纪,近日,江山市纪委通报了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双塔街道缸甫底村原组账村管出纳刘江先账外保管集体资金、挪用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9年,刘江先在担任双塔街道缸甫底村5个村民小组组账村管出纳期间,先后将5个村民小组资金共计455449.48元长期在账外保管,并挪用其中的5万余元用于个人使用。案发后,上述款项已入账。2020年7月,刘江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峡口镇峡南村第四村民小组原组长符昌位挪用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问题。2011年上半年,时任峡口镇峡南村第四村民小组组长符昌位领取峡南村第四村民小组2010年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金8066元后,将该补偿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和木材生意,一直未入组账。直到2019年9月审计发现后,符昌位才补交入组账。2020年7月,符昌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石门镇新群村党员毛章表虚报早稻面积骗取早稻订单奖励资金问题。2018年,毛章表为获取更多的早稻订单奖励资金,分别授意毛某某、徐某某虚报早稻种植面积。2018年8月,毛章表利用两人虚报获得的早稻订单投售卡售卖自己的早稻,扣除实际种植面积后,实际骗取奖励资金共计15486.64元。2020年4月,因毛章表犯罪情节轻微,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5月,毛章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涉案款已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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