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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2020-08-27 来源: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保持震慑,近日,市纪委通报了5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1.柯城区航埠镇枧头村党支部书记陈土根等人违规承揽和插手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期间,陈土根、枧头村村委会原主任陈永红和航埠镇招标办原工作人员巫辉州通过将预算总价60万元的村生态公墓工程项目拆分为6个10万元以下子项目的方式,帮助张某某和徐某某顺利中标,期间还接受两人宴请。在生态公墓工程项目验收期间,陈土根和陈永红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施工标准的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之后为支付超预算工程款,上述三人又通过虚假招投标方式虚增5个项目进行结算。2016年12月,陈土根和陈永红还通过挂靠某建设公司的方式中标并实施了本村“四边三化”工程,共获得工程款29.6万元。2019年12月,陈土根、陈永红、巫辉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山市塘源口乡塘源口村党支部书记邓作海在项目验收中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8年下半年,邓作海以施工方未缴纳砂石款为由,干扰塘源口乡政府在该村实施的游步道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工程承包方应某某向邓作海许诺待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后给予其1万元。后该工程顺利通过验收。2019年1月,邓作海收受应某某现金0.5万元。案发后,邓作海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19年12月,邓作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龙游县湖镇镇童村村村委会主任童进峰违规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问题。


2018年8月,童村村吴村自然村道路工程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曹某某雇佣童进峰的施工队以包清工形式施工,共浇筑路面600多平方米,童进峰实际获利0.7万元。2019年9月,童进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常山县球川镇红旗岗村党支部委员廖礼凯违规转包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6年下半年,廖礼凯花费5万余元从某建设公司转包并实施了该村千家排水库库尾轮渡码头工程项目,该工程于2016年10月通过竣工验收,廖礼凯共获得工程款25.9万元。2020年1月,廖礼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衢江区周家乡三源村村委会委员叶刚良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7年6月,叶刚良通过挂靠某建设公司的方式承接并实施了三源村黄胖坞山塘综合整治工程,该工程于2018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叶刚良实际获得工程款34.2万元。2020年5月,叶刚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员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的危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工程项目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对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领域的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抓本治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直接承揽、变相承包、违规转包、规避招标、干扰工程等行为,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把以查促改、以案促改贯穿始终,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村级工程项目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专项整治质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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