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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8-27 来源: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4日至9月24日,十四届市委第五轮第一巡察组对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开发区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整改工作动员会,党工委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督查、落实整改。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置结果、见责任追究”的“五见”要求,逐项检查,逐项落实,认真制订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以及时限要求,编制任务分工表,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4个,未整改到位3个,完成率93.62%;给予提醒谈话51人,批评教育2人,会议通报3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22项。对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将按要求继续进行整改,并适时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对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领会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一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党性意识,学深悟透上级决策部署,并坚决贯彻执行。二是坚持党建统领,层层压实党建、党风廉政责任,党工委委员、机关党员挂联企业党组织。

2.关于“党工委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制订《江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江山经济开发区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理清党工委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二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带头作自我检讨,即查即改。

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够强,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班子分工进行调整优化。二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谈心谈话,要求提高站位,树立大局意识、补位意识、担当意识。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作对照检查,党工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4.关于“党工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安排专人全程记录,并做好同步录音,会议记录和会议录音双重存档。二是对党政秘书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5.关于“在本轮巡察工作中未及时提供汇报材料和收集调查问卷”问题的整改。一是第一时间补齐并提交相关材料。二是对承办干部进行个别提醒谈话,予以严肃批评。三是举一反三,今后在巡察、审计、评议等工作中做到准备充分,无缝对接,及时、全面、完整提供材料。

6.关于“未制定《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八八战略’、‘1433’、‘融衢接杭’等战略布局了解不深不透,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2019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学习。二是邀请党校老师再次对“八八战略”“1433”“融衢接杭”等战略布局进行专题辅导讲解,并进行考试。三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端正学风,做到学深学透,知行合一。

7.关于“落实上级决策存在急功近利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提到的电商园管理问题,启动红色物业电商园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电商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招商和管理,充分发挥电商园对我市电商经济发展的引领、集聚、孵化功能。二是对重大决策做到论证充分,集体民主决策,把实事做实,好事办好。三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分管电商园的领导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8.关于“经营性理念不够强,园区整体发展水平较低”问题的整改。一是把好项目质量关,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均提交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决策,完善入园协议,严格执行好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的验收内容,加强项目前、中、后全过程监管。二是开展低效企业整治行动,制定《江山经济开发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方案》,综合运用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正向激励,反向倒逼,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强化园区经营规划,制定园区整合提升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经发局全体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9.关于“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引领作用不明显,投入与收益不对称”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工业龙头企业、单打冠军企业培育力度,对有潜力的龙头企业,列入企业股改上市培育库,全程跟踪,助推上市。二是对有上规潜力的规下企业,重点做好上规指导工作,推动上规。三是对入驻科创园、电商园、小微园的微小企业,做好孵化培育工作。四是对经发局全体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责任。

10.关于“主动对接服务企业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江山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形成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干部职工三层为企服务架构,确保为企服务全覆盖。二是开发为企服务APP,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诉求收集、交办、反馈、督查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对全体干部进行为企服务教育培训,增强为企服务的主动性和服务能力水平。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党建统领,深化党建“两全”建设,建立党工委委员和机关党员挂联企业党支部制度。二是加强党建领导,调整党建分工,配强党建力量,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副书记具体抓、专职干部专门抓”的党建工作体系。三是通过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推进企业基层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四是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作深刻的自我批评,对具体负责党建工作的干部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12.关于“党工委委员参与组织活动自觉性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要求,党工委委员必须按规定既参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参加机关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参会情况严格考勤,如实记录,党内通报。二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党工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增强党性意识,以上率下,按时参加组织活动。

13.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机关支部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开展各项活动。二是制定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计划表,列出活动内容和时间节点,按计划表组织各项活动。三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对分管党建领导进行个别提醒谈话,要求切实改进和加强党建工作。

14.关于“机关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从2018年5月份开始机关支部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进行规范记录。二是对机关支部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会议台账,做到严格考勤,专人记录,台账存档。三是对具体记录人员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15.关于“企业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操作规程一本通》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25个步骤,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资料的审核把关。二是对企业党组织发放《发展党员操作规程一本通》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和发展党员时间节点表,全程指导企业规范化发展党员。三是对企业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四是对存在问题的2名企业支部书记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16.关于“清廉企业建设力度不够,对企业党支部建设指导不够有力,专题听取企业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少”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建设清廉开发区方案,全面推进清廉企业建设。二是党工委每半年听取一次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存在不足和短板,加强对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三是建立党工委委员、机关党员挂联企业党支部制度,加强对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四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对分管党建领导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17.关于“基层党支部抓党建不实,企业党支部负责人党建业务能力不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不熟悉、不掌握”问题的整改。一是编印下发《江山经济开发区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手册》。二是强化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督查,进行考核评级。三是对企业党支部负责人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学习。四是对3名后进企业支部书记进行个别提醒谈话,要求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党建业务能力。

18.关于“企业党支部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企业党支部每月按时缴纳一次党费,每季末对企业党支部党费交纳情况进行统计监督。二是发放党费计算方法及党费交纳清单模板,督促企业党组织根据模板要求按时足额上交党费。三是对2名相关企业党支部书记进行个别提醒谈话,督促该支部按照党费计算方法,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19.关于“抓干部管理不够有力,干部流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开发区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实施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深入持续推进“大整风”活动,提升干部担当作为自觉性。二是于2019年2月份,对党政办、招商局、规划(建设)局、社会局、企服中心等16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2019年5月1名中层干部进行市级跨部门交流。三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0.关于“干部选任档案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干部选任档案管理,对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收集保存干部选任全过程纪实材料。二是建立完善了干部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三是学习《江山市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负责干部选任档案的干部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21.关于“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了责任清单,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党工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实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科室按照责任清单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定期与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三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党工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22.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研究分析不够,2015年-2017年党风廉政工作总结中存在问题部分三年没有变化”问题的整改。一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此类现象为反面典型,加强思想教育,举一反三,提高警醒,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二是党工委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工作的干部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23.关于“政务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编印了《江山经济开发区招商手册》,明确入园条件、企业补助政策、招商优惠政策等,并通过为企服务APP予以公开。二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招商局全体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24.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层层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传导落实。二是从2018年11月开始,每月对正反面工作典型进行通报。三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全部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25.关于“存在好人主义,对派驻开发区干部管理拉不下面子,对相关人员的问责存在避重就轻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与派驻开发区窗口单位的紧密衔接,要求调整派驻人员时须事先、事后和开发区充分协商对接,派驻人员做到相对固定,进驻人员必须按照开发区的统一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二是提升派驻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跟进相关的纪律教育和纪律督查,发现有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等方面的苗头和倾向的,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防微杜渐。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四是对三起上班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予以通报批评,每人扣罚绩效考核奖150元。

26.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账实不符情况,部分房产被其他单位占用”问题的整改。一是对资产、长期挂账往来款进行全面清查,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后进行调整、处置。二是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现由滨江中学、路陈村委使用并办理了产权证的资产,报市财政局、国资办批准后办理资产划拨手续。三是对负责资产管理的干部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27.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AB岗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的管理、激励和惩处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教育,要求严格遵循财务制度,增加U盾数量,资金支出会计出纳双重把关。二是制定《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额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大额资金支出均提交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审议。三是制定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对干部干事不力事项进行通报。四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8.关于“加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干部加班审核制度,严格加班审批,对加班情况进行公示。二是对多发加班费100元予以追缴。三是对1名当事人、党政办审批人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29.关于“档案管理不够到位,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不齐全”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2017年前完工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2018年以后的工程,开建投公司将继续加强管理,做到验收一个,收集归档一个,确保档案收集及时、完整、规范。二是启动开发区“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的创建工作,2019年建成“数字档案室”,对新的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并建立电子档案,对档案的收集、归档、查阅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三是对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及工程局全体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30.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开发区为自行发文评选的优秀服务窗口,优秀派驻干部发放奖金”问题的整改。一是对2016年、2017年发放的奖励作清退处理。二是2018年起停止奖金发放,以精神激励为主。三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31.关于“原中部开发办2013年8月后仍发放借用人员补贴”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发放的补贴作清退处理。二是对原中部开发办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2.关于“公务接待审批表事前审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对2013年、2014年两笔公务接待事前审批不到位的经办人进行个别提醒谈话。二是按核算中心统一格式印制公务接待审批单,严格做到事前审批,填报规范。三是对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严格按照“五单齐全”的要求送签前由财审局局长进行预审把关,确保各项审批手续合规、齐全。

33.关于“公务接待陪客人数未严格按制度执行”问题的整改。一是查清涉及公务接待陪客人数未严格按制度执行的2笔费用系2013年10月22日和2014年4月19日发生,属经办人员将接待人数和陪客人数填反所致,责令经办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其进行个别提醒谈话。二是2014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后,开发区公务接待均严格按规定执行。

34.关于“开投公司事业编制人员违规配发专项考核奖金”问题的整改。一是对2013年-2016年配套发放的奖金予以清退处理。二是2018年12月完成对开投公司事业单位转制改革工作,开投公司事业编制人员转入企服中心,今后工资、奖金均按相关口子规定标准发放。三是鉴于开投公司员工工资、奖金发放均未突破财政(国资)核定的工资总额等实际情况,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35.关于“2014年4月开投公司配套发放集体三等功奖金”问题的整改。一是对配套发放的奖金予以清退处理。二是2017年开始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定,集体三等功奖金均不再发放至干部个人。三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36.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多超工期情况;项目勘探、设计深度不足,施工过程中变更多”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竣工验收未结算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原因,及时结算。二是对新开工项目做细做实项目前期,提前谋划,加强对接,做到征迁不到位不招标、前期不到位不招标、条件不成熟不招标,防止工期客观延误。三是加强设计、勘探、预算环节的对接管理,提高设计、预算精准度。四是强化工期考核和成本管控,开建投公司新招工程建设技术管理人员13名,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五是制定《江山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六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党工委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及工程局全体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对负责项目前期的规划管理局局长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37.关于“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率低,工程变更资料、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无施工许可证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的予以补办,对新开工项目一律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制定《江山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开建投公司设立工程变更管理专员,工程变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三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党工委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及原工程局全体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38.关于“部分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支付不规范的工程项目梳理分析,清查纠正。二是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申请表、计量单、签证单等附件齐全、完整,建设和监理单位共同签字和盖章方可付款。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做到监理单位全覆盖。四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及工程局全体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39.关于“兴工九路等部分工程项目前期手续未齐全就进行招标”问题的整改。一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党工委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对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规划管理局副局长进行个别提醒谈话,充分认识前期手续办理的重要性。二是对已招标的在建项目进行查漏补缺,符合办理条件的均予以补办。三是根据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做到提前谋划,倒排计划,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程序规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前期工作不到位不招标。

40.关于“部分项目直接委托施工单位施工”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依照规定,对达到市级平台招标数额的项目一律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二是制定《江山经济开发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对少数专业性强或应急实施的特殊项目的招投和委托作了规范和限制。三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党工委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41.关于“征迁法律服务招投标条件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合同服务内容和费用支付标准约定执行,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到位。二是在今后类似招标工作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合理细致的分析和论证,既最大限度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又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对征迁事务局局长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42.关于“征迁支付不规范,征地拆迁透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由征地乡镇(街道)按程序将征地补偿方案和拆迁评估结果进行公示。二是建立开发区征迁补偿公开制度,开发区自行实施的项目,确保做到补偿结果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对负责征迁的征迁事务局局长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43.关于“驻开发区分局窗口派驻工作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无差别受理、一窗口办结”的原则,调整优化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和人员配备,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及人员职能作用,融入开发区为企服务一线工作。二是针对部分部门派驻力量弱化,职能授权不到位的情况,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对接,要求充实力量,授权到位。三是加强对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四是对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44.关于“私人环评中介机构免费入驻窗口”问题的整改。一是于2019年2月11日将环评中介机构清退出办事窗口。二是对1名责任干部进行个别提醒谈话。

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与市委‘招大商、招好商’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伟屹智慧产业园项目目前处于烂尾状态”问题的整改。

(1)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配强招商力量,聚焦招大引强,突出补链强链,开展精准招商。二是加强项目入园前质量审核把关。三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为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对分管招商领导、招商局局长进行个别提醒谈话,要求切实增强招商实效。针对伟屹智慧产业园项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听取项目相关情况汇报,市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处置方案,牵头推进“伟屹”项目的后续处置工作。

(2)未整改到位原因。伟屹智慧产业园项目因处置涉及诸多部门和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规定,须依法、依规、慎重、平稳处置。

(3)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力争2019年底前完成处置工作。责任领导:周林荣。

2.关于“万隆度假村地块未经第三方评估以低价长期出租”问题的整改。

(1)整改进展情况。对万隆度假村地块2000年签订的租赁协议,已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律师意见书,确认租赁协议有效期到2020年9月18日,到期后通过资产评估确定租金标准,按规定程序公开对外出租。

(2)未整改到位原因。2000年签订的租赁协议有效期到2020年9月18日,在此之前尚无法提前解除合同重新出租。

(3)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2020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责任领导:柴建荣。

3.关于“部分资产利用不充分,原开发区管委会内立体车库闲置未处理,已竣工验收的房建项目均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的整改。

(1)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鉴于老管委会立体车库技术已较为落后,故障频发,存在安全隐患,维修运维成本高,使用率低的实际情况,经专业机构鉴定,上报市国资办审批予以报废,资产残值公开招标予以拆除。二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个别提醒谈话。针对“已竣工验收的房建项目均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已全面梳理出竣工验收的房建项目,并逐一完成工程建设费用的结算审计。

(2)未整改到位原因。房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涉及征迁、设计、建设等环节,原建设主体均为开建投公司下属的6个子公司,目前开发区国资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

(3)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责任领导:王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开发区党工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时间整改到位的,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克难攻坚,持续发力,逐一督办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讲政治、守纪律、做表率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地、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担当的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开发区党工委反映:联系方式:0570-4221534,邮政信箱: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山市城南新城开源路21号),邮编:324100,电子邮箱:zjjsjjkfq@163.com;也可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570-4036006,通讯地址:江山市政府机关大楼530室市委巡察办收,邮编:324100。电子邮箱:jsswxcb@163.com。

中共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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