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报告
发力更加精准 绩效更加明显
以高水平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龙游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5日)
俞忠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龙游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清廉龙游建设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不间断对标看齐中牢牢把握前行方向,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管党治党思想、意识和工作始终贯穿于龙游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之中,始终贯穿于龙游干部队伍建设之中,谱写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龙游篇章。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有新担当。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律部队的定位,紧扣中央和省、市、县部署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加强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扶贫攻坚、污染防治、减税降费、“大棚房”整治、党建治理大花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开展督查233次,发现问题404个。其中,聚焦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县委“14456”工作布局,开展“八大专项执纪监督”,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追究不落实的责,共发现问题353个,查处问责411人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57人次,同比增长47.9%,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4.9%、21.7%、1.3%、2.1%。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42人次。落实严管厚爱工作机制,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贯穿于服务发展、精准监督的全过程,为4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担当负责。对暂存待查的158件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清理,查清事实,及时处置,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上有新突破。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第一时间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度优势,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查办、协办、追逃追赃等协调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等部门的协作,深化与金融、税务、通信等部门的联系,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查调查安全保障工作,全年共对12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借鉴“龙游通+全民网格”基层治理模式,探索推进监察工作向村社延伸。构建基层监督网格,对村社重大事项决策、物资服务采购、低保申请、各项补贴发放等权力运行情况开展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聘请首届14名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六个一体化”。建立党建统领“1+2”(1个正科级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副科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联动机制,合力攻坚重大复杂问题,有效盘活人员力量和工作资源。协作联动组成立以来,共开展联合监督检查46次,查纠问题152个,查处问责53人。
(三)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上有新进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操作办法,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深挖细究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38次,检查单位98家,发出交办函29件,督促整改问题42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起12人次。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集中督查30次,实地查看项目75个,发现问题线索5条,查处问责119人次,督促收缴村组资金、旧欠款700余万元。紧盯违规参保、有偿家教、医生收受红包、财政供养人员子女违规享受教育营养餐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督促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和卫健局开展专项治理,查改问题28个,问责处理87人,清退资金55.8万元。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带头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要求,将21种纪检监察工作日常报表整合为一张报表。深入开展信访举报“提质创新发展年”活动,严肃查处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关键指标呈现“四降一升”良好态势: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28.8%;上级交办件占比同比下降7.9%;重复举报件占比同比下降15.1%;赴省去京访同比下降87.5%;署名举报占比同比上升2.9%。
(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上有新作为。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统一分办、统一会商、统一督办,共集体会商12次,处置问题线索946件,同比增长44.4%。立案223件,其中同级管理干部20人,同比增长122.2%;党纪政务处分242人,同比增长13.1%;移送司法机关6人,收到主动上交款、收缴涉案款共计525.8万余元。深入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排细核”和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加强与县扫黑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协作联动,确保“打伞”与“扫黑”同步推进。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失职失责问题9起,处理1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做深做细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深入剖析案件暴露的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3份、预警提醒函2份,督促问题易发、案件多发的地方、行业和单位及时健全完善制度38项。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乡村两级工程项目问题、国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等专题报告5篇,提出意见建议22条,推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固定资产管理等14个专项治理。
(五)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稳步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上有新举措。从“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加强对巡视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省委巡视反馈的5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5个;立案71件,党纪政务处分70人,组织处理96人。全面完成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根据机构改革情况,修订下发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推进巡察全覆盖。深入运用“常规+延伸”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联动巡察、巡察“回头看”等多种方式,稳步开展十一届县委第七、八、九轮巡察工作,共巡察乡镇(街道)4个、部门18个、医院2家、社区10个、村146个,发现问题2011个,移交问题线索68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清退资金28.53万元。围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量身定制村社巡察“十五条”负面问题清单,为深化基层治理把准方向。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开通巡察扫码举报平台,有效拓展群众信访途径。建立“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和“巡察质询”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日常监督责任。
(六)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信号,在推动形成共建清廉龙游良好态势上有新成果。坚决履行好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严格执行“廉情信息”抄告制度,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中发现的21条廉情信息分类抄告给7名县领导。机构改革后,督促全县89个单位党组织570余名领导干部对照新“三定”方案,细化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一案双查”,9个党组织、114名领导干部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全县领导干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4110个,制定防控措施4272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一书一戏一网”建设,会同有关单位编发《清廉文化专刊》,打造大型徽戏《忠孝状元刘章》,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大型廉政婺剧《铁面御史赵抃》,通过“龙游通”及时传播清廉因子,营造不敢不想、知畏知止的浓厚氛围。创建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等示范点14个,全市实施“党建统廉”工程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打造村居“微权晒廉”工程,推广试行基层小微权力清单“三十条”,常态化开展培训、指导、督查。
(七)坚持从严从实锻钢铸魂,在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铁军上有新亮点。高质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重走红军路革命传统教育、连心帮扶结对、集体“政治生日”、“我为纪检监察事业献青春”演讲比赛等活动,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强读强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常学常新中践行“两个维护”。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3期,常态化开展夜学,全覆盖学习《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浙江省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等系列课程,提高干部执纪执法能力。实施“导师帮带制”结对培养年轻干部,推行全员调研、全员办信,强化岗位练兵,建设综合型、复合型队伍。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分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53份,廉洁自律承诺书78份,形成一级抓一级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实施创新创优“十大项目”,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及时看望慰问干部及其直系亲属42人次。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共处理问责纪检监察干部7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组织调整1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3人。
尽管2019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没有自觉将“两个维护”落实到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中;二是监督执纪还不够有力,存在敏感性不强、主动融入不够、跟进速度不快、方式方法“滞后”等问题,部分检查浮于面上、流于形式,与挺纪在前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三是部分纪检监察组织在协作配合上还不够紧密,没有将“1+2”协作联动、片区协作等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四是部分年轻干部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专业化素养与精准履职尽责的要求不相匹配,“本领恐慌”问题凸显;五是部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对身份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在职能定位上比较模糊,把握“三转”不到位,专职精力难以保证;六是问责“从轻发落”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纪检监察组织存在老好人思想,追责力度不大、要求不严、刚性不够,影响了问责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龙游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发力更加精准、绩效更加明显”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坚定又稳妥,全面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深化清廉龙游建设,致力创建政治生态最佳县,在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列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浙西新明珠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强化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把握监督重点。贯通运用“五项监督法”,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继续紧盯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政治监督,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探索监督路径。研究制定可检查可操作的监督清单,探索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推动所有监督主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深化政治生态动态分析和研判工作,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评估结果运用机制。精准把握“四种形态”相互转化的尺度,稳妥审慎探索建立第四种形态向第三种形态转化的机制。
增强监督效果。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探索建立尽责豁免、容错纠错裁定机制,明确裁定主体和程序,做到该容则容、应容尽容、敢容会容,旗帜鲜明地对干事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完善落实“鼓励实名、澄清正名、严查诬名”的全链条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撑腰鼓劲。协同组织部门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打开重新任用或提拔任职的复出通道。
(二)扎实推进“护航新明珠”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推进。紧紧围绕县委全会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聚焦“14456”工作布局,紧盯城东新区、士元实验区建设等重大项目,紧盯“3+3+1”产业服务、“双招双引”等重点工作,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创造性开展“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地。
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认真执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护航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8条意见,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明企业复工复产、惠企政策落实等各项纪律要求,督促做好“六稳”工作,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整体战。正确处理好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落实我省《关于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清廉龙游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完善政商交往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规定,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探索建立行贿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治理力度,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切实抓好“刹歪风、树新风”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巩固纠治“四风”成果。充分认识纠治“四风”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一以贯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操作办法,坚决克服“疲劳综合征”,对“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优先处置。特别是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十九大后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突出重点精准施治。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和“廉节清风”行动,借助税控发票、IC加油卡、“天网”工程等系统,加大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密切跟进职能部门开展的专项工作,严肃查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填表抗疫”“盖章复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讲清说透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借贷、违规房产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规定。
推动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细化完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规定,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构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
(四)大力实施“一体推进‘三不’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定不移高悬巡察“利剑”,全面贯彻落实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实现巡察全覆盖。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通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发出预警提醒函等方式,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堵塞制度漏洞,补上管理短板。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风险的底线。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持续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及时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坚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效应,培育创建一批清廉示范点,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清廉建设举措和路径。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发掘龙游历史文化中的清廉因素,持续推进清廉文化建设,讲好清廉龙游故事。
(五)全面启动“基层监督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集中整治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对民生领域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对搞数字扶贫、虚假扶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深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深化行业治乱,切断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之间的利益勾连,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
统筹基层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监察办“五统一”规范化建设,强化干部专职专用。会同组织、民政等部门实施村监会“腰杆子”工程,规范村监会季度例会和定期培训制度,探索村监会发现线索直报机制,提升村监会监督效能。充分运用好“龙游通—清廉村居”载体,做好公开文章。全力推行乡村版权力清单“三十条”,按照方便服务对象、提高服务效能的原则,对权力事项与工作流程进行“大瘦身”,形成对人财物事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抓好信访治理工作。做深做实“最多访一次”工作,对初信初访及时受理、及时交办、快速处理,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运行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整治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件,持续推进信访举报“三清”行动,为新一届村社“两委”换届打下良好基础,防止“带病”当选。
(六)持续深化“锻钢铸魂大练兵”专项行动,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政治热情转化为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点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提升专业素养。在“周一夜学”“常委领学”“骨干研学”的基础上,开办“清廉讲坛”,推行一季一主题,由年轻干部轮流登台讲课,领导点评打分,推动以讲促学、以学促干。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申诉复查、信息技术保障等工作。持续打造创新创优“十大项目”升级版,以项目化理念、思路和举措,推动创新突破、创优争先。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顶岗深造,到信访量大、情况复杂的乡镇(街道)墩苗锻炼。
严格日常管理。持续压紧“五张清单一张网”,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监督机构和特约监察员的作用,强化内部督查,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解决“灯下黑”问题,使执纪执法权在严格监督下正确行使。
同志们,时代壮阔前行,初心使命不改。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担当、砥砺奋进,以高水平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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