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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报告

2020-08-26 来源:县纪委监察委

牢记使命担当 忠诚履职尽责

为建设新时代区域明珠型城市提供

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龙游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日)

程 立 衡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龙游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县委工作总体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新一届县纪委常委会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为我县实施“五年打基础、五年求突破、五年争崛起”三步走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7年度市对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指标以及案件绩效、涉纪信访等分项考核指标均位于全市前茅;留置工作的经验做法在中纪委专刊刊出,留置案例被省纪委省监委录入示范案例库;项目化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防逃工作、巡察工作、涉纪信访工作等相关做法获得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全市推广。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推动县域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核心,严肃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确保全县上下一个方向、一个声音、一个步调,整齐划一,部署落地。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彰显巡察利剑作用。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分3轮对15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188个,移交问题线索97条,处理40人,有效发挥了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的作用。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主要目标,对88个行政村开展作风巡查,共督促整改问题731个,移交问题线索127条,立案35件。以县委全会提出的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差、工期长、超概算等问题为主攻方向,对精心筛选的10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巡察,督促整改问题114个,移交问题线索24条。二是坚持围绕中心,精心谋划立项监督。将立项监督作为抓执行、促落实的有力抓手,在高坪桥水库工程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城市东进、“五四三”专项、护航十九大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以立项监督的形式及时跟进,全程保障。同时,开启“围绕问题定项目、绩效评定抓落实”的新模式,提升实效性,每个监督项目做到“定期完结、定期评估、定期通报、定期整改”。全年,共计开展立项监督149项,督促整改问题751个,处理33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三是坚持压力传导,层层夯实主体责任。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的意识,并着重在“细化清单、履责留痕、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四个环节上压紧压实。督促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自身职责制定责任清单6800余条,发放履责留痕记录本570余本,向县领导呈送分管范围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工作报告书26份。分组分批次当面听取15个乡镇(街道)、67个机关部门、6家国资公司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并对8家重点单位进行质询。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全年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7名领导干部和3个单位进行问责。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厚积薄发。直面问题和挑战,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摸索中前行,在前行中深化,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一是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县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圆满完成县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挂牌工作,实现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对象由2527人扩大到6751人。深化机构人员整合,委机关行政编制调剂至51个,纪检监察室增至4个。探索运用监察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对留置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加强与公安、检察、医疗、金融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四大共享机制”,安全高效查办了5起留置案件(其中一起为全省第四起、全市首起)。二是不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四统一一集中”,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保障、集中办公,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制定《进一步提升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实施意见》,明确派驻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构建工作通报、工作联动、日常履职、学习培训、监督管理等五大机制,真正把“派”的权威立起来,把“驻”的优势显出来。三是建章立制激发内生动力。建立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确定10个重点课题,细化为171个项目,并实行挂图作战,每月一考评,每季一通报,全年算总账。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信访办理、立项监督等方面,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0余项,监督执纪权力进一步规范、效率进一步提升。建立完善层级议事、工作督办、分组协作等机制,确保重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握指成拳、聚焦主业,推动监督责任落地生根。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一是驰而不息正作风。始终将作风建设作为优化干部队伍、净化干事环境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盯住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对“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顽疾以及一些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对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全年共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9次,查纠问题157个,下发交办函78份,处理142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全年共实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批14人(次)。二是惩防并举强震慑。坚持抓早抓小,全年共开展谈话、函询56件(次),对反映失实予以澄清了结的11件(次),组织103名新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创新“一图一表一体系”涉纪信访办理模式,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56件次,办结348件次,为245名干部澄清了问题。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年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16件。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年共组织庭审旁听警示教育5场次,千余名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对36名受处分对象进行回访,跟踪教育,帮助树立改正错误的信心和决心。三是清障护选扬正气。开展村级组织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6次,督促责任层层落实,纪律人人知晓。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干扰破坏选举、实施贿选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14起换届选举信访问题进行快速核查,严肃查处6起贿选案件,查处问责33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22人(次),有力保障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纪检监察铁军茁壮成长。对照“政治过硬、素质一流”的目标,做到思想建设与能力建设并抓,监督教育与身心健康齐管。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转作风、强素质、促融合”主题实践活动,锤炼纪检监察干部绝对忠诚、绝对负责、绝对守纪的政治品格。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党小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知识测试等方式学思践悟、学以致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在巡察组、审查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每周一次文书写作小组学习、每月一次“清廉灵江”论坛、每年两次业务知识统考,锻炼纪检监察干部公文写作、口头表达、审讯突破等能力,提升专业素养。畅通关心关爱干部渠道,积极开展谈话谈心、干部家访以及工会主题活动。畅通干部流转通道,全年纪检系统内部交流7人次,内外交流23人次。

成绩单的背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少数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查纠“四风”隐身衣的有效手段不多;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真正落实抓早抓小还需做大量工作;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我县建设新时代区域明珠型城市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无畏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政治生态、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进清廉龙游建设,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强化讲规矩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纠正落实县委决策不坚决、不到位、作选择、打折扣的问题。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要向县委和市纪委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围绕“三会一课”是否正常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被谈话函询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情况说明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

(二)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格执行省委出台的《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纪委省监委制定的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和留置操作指南等相关配套制度。深入研究监察处分种类、适用程序等问题,细化监察问责适用情形和问责措施,探索监察建议的使用。进一步加强内部工作衔接,合理调配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量,明确派驻机构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完善执纪监督、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三)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金名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从严执行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操作办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发扬钉钉子精神,构建“常态+专项”监督体系,从一件件小事抓起,从一项项工作改起,锲而不舍纠“四风”、正作风。要补短板,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新形式新动向,严查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防止回潮复燃。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对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从严查处;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一律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有机统一,不断提升执纪监督的实际效果。精细化开展立项监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以及各类疑难杂症开展立项监督,实现精选项目、精准监督、精确问责,做到重点项目推进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及时纠正并严肃惩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推动经济发展、美丽龙游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又好又快落地。标准化推进巡察工作。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落脚点,全面谋划好巡察监督,拧紧巡察责任链条,实现巡察管理闭环。采取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点穴式巡察、“回头看”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规范化夯实基层基础。在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作风巡查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两单两图双述”村务监督新模式,进一步强化村级“三资”监管,有效发挥村监会作用,加强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体现党的政策。严格“四种形态”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谈而不核、以谈代查,又要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加强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利用多种方式,畅通多种渠道,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讲好正风反腐的龙游故事,扩大廉洁教育受众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对广大干部开展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清廉龙游”建设,充分挖掘龙游本地廉政文化资源,打造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做好与“村情通”的结合文章,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指数评价体系,使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

(六)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坚如磐石的决心严查细纠。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资本和权力相互勾结、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问题。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依法依规使用12种监察调查措施,依法维护监察调查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的权威。切实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做好涉纪信访工作,强化问题线索收集主渠道作用。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探索建立心服口服审理新模式,做到事实清楚、依据清晰、程序公开、帮教跟进,保障案件查办质量和效果。探索建设“智慧纪检监察”,综合运用大数据,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推进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全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七)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营造权责对等的干事氛围。以政治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为重点,对主体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完善。以履责留痕制度执行情况为切入点,采取重点核查、随机抽查、延伸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主体责任虚转、空转。试行“廉情抄告”制度,把检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抄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坚持“一案双查”,加大实名通报曝光力度,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在推进改革、服务改革、保障改革中,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与完善容错免责机制统一起来,严格区分滥用职权、失职失责和改革失误,既要严惩为官不为、失职渎职,又要旗帜鲜明鼓励改革、宽容失误,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实事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八)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信心和决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铁人三项”工程,在选人、用人、培养人等环节上,以铁的信念、铁的担当、铁的纪律,建设铁的队伍。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从研读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入手,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自觉把讲政治贯穿党性锤炼、履职尽责全过程。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做到对派驻机构既“派”又“统”,进一步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继续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大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方面培训力度,通过小组集体学、一线实践学、考试倒逼学、新老互助学等模式,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意识,提高把握大局、运用规律、推进工作的能力。坚持刀刃向内,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执纪执法行为规范,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有新的使命,新的  使命要有新的担当和新的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夙夜在公、砥砺前行,为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明珠型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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