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原财政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姜和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江山市委批准,中共江山市纪委、江山市监察委员会对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原财政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姜和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姜和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民间高息借贷,违规从事有偿中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违规审批贷款担保业务,致使国家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
姜和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姜和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江山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姜和平违纪违法所得;将姜和平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姜和平在其撰写的忏悔材料中剖析,自己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是理想信念、初心使命丢失,直接动因是自己贪心,沉迷于权钱的利益交换,从而导致一步一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毁了自己的前途和人生,悔恨终生。姜和平真心忏悔,知错认错,知罪悔罪,表示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事业,对不起家人,接受组织处理,将认罪伏法,积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努力在余生继续为国家社会做出有益的贡献。
姜和平简历
姜和平,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浙江江山人,大学学历,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12—1986.10 江山县委办公室通讯员(1984.12—1986.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中专学习)
1986.10—1991.01 江山县(市)乡镇企业局工作(1987.04—1991.01兼任江山市地方工业研究所所长)
1991.01—1996.04 江山市乡镇企业职改办主任分管人事工作(1993.01—1996.04 借调江山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1996.04—1997.01 江山市个私办工作(1994.08—1997.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学习)
1997.01—1998.07 江山市个私办公室副主任
1998.07—2000.12 江山市政府个私办副主任
2000.12—2004.06 江山市政府个私办副主任(2003.08—2005.12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习)
2004.06—2007.04 江山市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7.04—2016.08 江山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2016.08—2017.01 江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7.01—2019.11 江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9.09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11 被免去江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9.12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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