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昌在中国共产党江山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挺纪在前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江山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日
郑国昌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江山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衢州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和江山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我市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开辟新境界、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扎实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好转。
(一)严明党的纪律,遵规守纪氛围更加浓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的部署要求,开展市管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立项监督执纪工作,采取指定立项和自主立项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和主管者履职情况的督查,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全民创业创新、“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项监督80项,开展监督检查1343次,整改问题886个,问责92人,下发督查情况通报2期。严明市“两会”、养殖污染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工作纪律,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阻碍或影响重点工作推进的,及时跟进督查,通过下发交办函、约谈等形式,督促有关纪律规定执行到位,一年来共下发监督执纪问责交办函5份,开展约谈99人次,督促12名党员干部落实相关政策,免职1人。
(二)严肃责任追究,“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市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示范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市委书记吕跃龙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委常委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常委会先后1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市纪委加强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党组)书面和当面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召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汇报会,乡镇(街道)、部门当面报告率分别达100%、65%,市纪委委员提出质询问题75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92条。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深化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推行上级纪委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制度,市纪委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07人次。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坚持市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考核,把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一案双查”,全年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追究有关责任25人次,其中追究主体责任8人次、监督责任7人次、直接责任10人次,涉及科级干部9人;2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被“一票否决”。
(三)严纠“四风”问题,作风建设成效更加明显。坚持作风建设一把尺子执纪到底,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执纪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盯牢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节前敲警钟、节中强督查、节后严追责,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公车私用以及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全年开展正风肃纪督查行动25次,督查单位430个(次),发现问题138个,处理24人,点名道姓下发典型问题通报3期、媒体曝光2次。开展基层干部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33件,对1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全面落实《江山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试行)》,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四)严格挺纪在前,惩治腐败效果更加凸显。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贯穿于执纪审查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作用,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开展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行动,深挖问题线索。集中梳理近两年来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交办督办重点信访件15件,办结13件。深化信访听证、重复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开展涉农信访听证30件,复查复核信访事项7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设立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建设执纪审查核实性谈话场所;健全乡案县审、提前介入审理等制度,落实案件主办人、案件聘审员和“一年一签”、“一案一签”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深入落实提醒教育、诫勉谈话等廉政谈话制度,年内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07人次,诫勉谈话114人次,函询56人次。深入实施《关于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干部澄清举报失实问题17个。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来江开展巡视工作,市纪委接收巡视组交办信访件36件,办结35件;接收巡视组转办信访件886件,办结846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增强震慑力。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76件(次),办结363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210件,立案214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8人,同比增长125%,结案27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2人、组织处理4人。
(五)严管权力运行,源头防腐机制更加健全。推进省委“十大整改行动”落实,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问题集中排查和单位公款存放情况全面排查工作,督促职能部门抓好问题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开设“581”廉洁自律专用账户,党员干部主动缴入各类资金20.23万元。深化廉政教育工作,推进廉政漫画进万家活动,编发廉政漫画册,开展廉政漫画巡展活动;邀请省纪委副书记罗悦明来江作廉政专题讲座;开展廉政微电影拍摄工作。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64名拟提任市管领导干部接受测试并全部合格。对新任公务员进行廉政教育。强化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运行情况督查,每月通报公开情况。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职责,落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制定《乡镇(街道)纪(工)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清单》,督促责任层层落实。着力提高“三资”监管水平,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举办“三资”监督管理培训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开展专项督查2轮,发现问题60个,下发整改通知单13份。以“大抓基层组织年”活动为契机,加强村监会队伍建设,深化村监会“四化”工作法,有效监督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全年村监会参与并监督村级财务审核2627次,审核出不合规票据921张,纠正不合理支出521.3万元,纠正村干部不廉洁问题70个。
(六)严抓内部监管,纪检队伍建设更加向好。持续深化“三转”,严格落实专职专用要求,20名兼任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副书记、机关支部书记的纪检组织负责人工作分工全部调整到位,并以党委(党组)文件形式报市纪委备案。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成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全市设立派驻机构22家,其中单独派驻9家,综合派驻13家,核定编制79名,实现对75家市直部门和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明确乡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在任职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年内14名纪检监察干部被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守纪律、讲规矩、促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市14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党内法规知识培训和测试;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2期400人次,组织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11批59人次;探索试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单列考核制度。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的理念,严明审查、信访、保密等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全年共办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9件,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
总的看,2015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适应新要求,积极探索新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委和市委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主抓直管的结果,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别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高,仍然存在“只挂帅不出征”现象;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认识不深,理解存在偏差;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趋隐蔽,少数党员干部依然存在侥幸心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纪检监察组织“三转”没有完全到位,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是必须保持管党治党政治定力。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实践证明,只有各级党委(党组)强化政治担当,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准确把握上级有关要求,坚决担起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必须层层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作为党的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使各责任主体既各司其职又形成合力。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落地生根。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纪律严于法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无数案例表明,“破法”必先“破纪”,党员干部沦为腐败分子,往往是从违反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管到位、严到份,才能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逐步实现从“不敢”到“不能”、“不想”的跃升。我们要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扯袖”、“咬耳”成为常态,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四是必须牢固树立德纪相辅理念。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纠错,是道德的后盾和保障。从我市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例来看,很多违纪干部都是从“失德”逐步走向堕落。纪律不可能覆盖所有领域、一切方面,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才能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腐朽思想的滋生。
五是必须保持锲而不舍工作干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这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始终保持坚定立场和坚决态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才能充分释放反腐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了推进全民创业创新,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将是一段新的征程、一场新的拼搏、一个新的考验,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新期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更加自觉地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和时代赋予的使命,找准职责定位、强化执纪问责,确保我市“十三五”规划开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创新机制,坚定不移严明纪律,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推进全民创业创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幸福江山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纪律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
深化纪律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首要位置来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活动,将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丰富廉政教育载体,组织新提任市管领导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推进廉政微电影拍摄工作,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严格纪律执行。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各项要求体现在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真抓真管、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加强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落实、慢落实的问题,对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行动指南,把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行为底线,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纪律自觉。
强化纪律保障。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策部署以及省、衢州市和我市“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保障“十三五”取得开门红。严明换届工作纪律,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强化纪律督查,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继续围绕全民创业创新、“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立项监督,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纪律松懈、规矩不守、肆意妄为等消极腐败问题,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执行不力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督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完善主抓直管工作机制,凡事关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委(党组)要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定期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深入实施廉政谈话制度,凡是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同志要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健全并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评议、质询、整改、督查、追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及时督促提醒同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对同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把各地各单位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健全强化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有效机制,严格执行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对上报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综合分析、监督指导。开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自觉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围绕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和核心环节,找准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问题解决方案,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注重长效管理,以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督促职能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总结、推广整改落实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全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部署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切实发挥巡视监督作用。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把党规党纪贯彻执行情况纳入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衢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暂行办法》,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坚持一抓到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突出监督重点,从严问责通报。以一寸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决心和韧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等作风纪律规定,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震慑作用。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盯牢重点场所、重点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转移接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设“小金库”、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
创新监督方式,构建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新变化新特点新表现,紧盯年节假期,看住“关键少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强化科技留痕监督,继续利用“天网工程”、财税票据信息系统等开展监督检查。畅通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紧紧依靠群众参与支持,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实行乡镇(街道)、部门交叉检查,即查即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践行“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突出执纪重点,体现纪律特色。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防止带病提拔。优化执纪审查业务流程,让纪律特点、从严要求贯穿执纪审查各环节、全过程。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运用纪律尺子,排查处置举报线索,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既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又要有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
改进方式方法,用好“四种形态”。按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聚焦党纪,回归本职,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工作,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探索建立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书面提醒告诫等多种手段并用的抓早抓小配套制度。依纪依法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帮助干部澄清举报失实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强对腐败案件的剖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纪,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依纪依法,保障执纪安全。安全是执纪审查的生命线。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底线意识,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作为铁的纪律,贯穿到执纪审查的全过程。严格执行“一年一签”、“一案一签”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审查、监控、陪护“三支队伍”建设,把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加强执纪审查硬件设施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执纪审查核实性谈话场所建设。严格审查纪律,对违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五)严惩基层腐败,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关键作用,切实担负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责任,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和协调配合,切实有效解决“苍蝇扑面”问题。加强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协助办好行风效能热线直播节目。
专项巡查,集中纠风治乱。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针对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采取市纪委重点巡查和乡镇(街道)定期巡查的方式,加大问责力度,集中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突出重点部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丰富监督检查的手段和载体,通过不定期、强有力的监督执纪,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廉洁从政。
紧扣重点,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村级组织换届中拉票贿选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纠正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队伍
巩固“三转”成果。坚持不懈推进“三转”工作,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推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巩固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调整成果,严格落实各级纪检干部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和承担其他工作等规定。开展“三转”要求落实情况“回头看”,对不重视、不落实,精力分散、工作发散,仍然我行我素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推进派驻监督。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部署要求,抓紧完成派驻全覆盖后续工作,做好调整中的有关衔接,选优配强派驻机构干部,建立健全派驻监督相关制度规定。派驻机构要把发现问题作为重要职责,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敢字当头、无私无畏。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立案查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认真落实纪检组长与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廉情报告制度,派驻机构负责人要定期向市纪委报告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情况。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派驻机构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派驻机构更好履行监督职责。
夯实工作基础。配合做好市纪委和乡镇(街道)纪(工)委换届工作,确保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来源广泛、素质全面、结构合理。进一步优化市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出台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完善提名考察配套制度。健全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单列考核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录用、学习培训、评先评优、岗位晋升等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狠抓作风转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吃透情况。
强化自我监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不断强化自我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带头尊崇党章,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诚捍卫者。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干部要言传、身教、严管,主要领导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改进干部管理方式和选拔方式,严格工作程序,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等制度。严格保密纪律,决不允许跑风漏气。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民创业创新、加快建设幸福江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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