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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锡祥在中国共产党江山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08-26 来源:市纪委监委

聚焦中心任务    突出主责主业

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

——在中国共产党江山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

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6日)

叶 锡 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江山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衢州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江山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常委会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陈锦标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经常听取市纪委工作汇报,多次就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吕跃龙同志注重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和改进作风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纪律,严抓作风,严惩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改善,为加快推进惠及全市人民的幸福江山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持严明纪律,服务大局能力逐步提高。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工业强市建设、旅游业“二次创业”、“三改一拆”工作、清洁家园行动、中心城区建设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实施“五位一体”审批服务机制,组建42个“五员”服务团队,对54个“四大百亿”项目、点将类招商项目集中开展审批代办服务,代办事项1500余件,有力助推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项目驻点效能执法监察,交办督办事项21件,解决问题18个。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贺村分中心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将权力下放到位。深化企情“46”直通车长效服务机制,办理办结事项1302件(次),交办督办涉企问题233个。实行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开展“两违”限期整治专项行动,严肃“三带头三不准”纪律,全市296名党员干部带头拆除违建面积8.7万平方米,调查核实相关信访投诉件185件,诫勉谈话13人(次),有力保障“三改一拆”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推进。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2003年以来70多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乡镇(街道)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抽查工程项目21个,发现问题27个,下发问题整改函20件,整改到位25个。严明村级组织换届纪律,严把资格审查关,审查取消候选人资格167人(次)。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坚决查处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在《今日江山》等媒体上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二)坚持严抓作风,党风政风得到明显改善。牵头组织实施“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定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衢州市委“24条”意见和江山市委“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有力推动全市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转变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全市精简联欢会、恳谈会、团拜会230次,取消评比达标表彰69项,取消庆典活动54次,减少简报27种,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4%,其中公务接待经费同比下降51.9%。建立作风督查常态化机制,按照“队伍不散、力度不减、一抓到底”要求,成立10个督查组,抓住重大节日、关键节点和重点场所,开展乡镇(街道)干部住夜值班等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纠风肃纪”行动17次,累计检查单位586个(次),查处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行为5起,3次对违反纪律和作风规定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对63名干部进行问责处理。一年来,公款吃请、铺张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真抓实干、创先争优氛围更加浓厚,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抓本治源,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开展党风廉政大宣教活动,积极营造反腐倡廉建设良好氛围。邀请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社长李本刚来江作专题报告,组织全市领导干部观看《清官樊莹》廉政剧。创建江山市法纪教育基地,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和63名新提任(转任)市管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15名中层以上干部深入部门、乡镇(街道)上廉政教育课35场(次),参加听课的党员干部1600多名。加强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监督,纪委负责人同乡镇(街道)部门负责人谈话23人(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9人(次),审查因公出国(境)10人(次),对 435个单位、495名个人进行廉政审核,提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的意见建议20条,接到举报经过核实后,3名干部的任职资格被否决,为党员干部澄清举报失实问题16个。全市4637名党政机关在职党员干部职工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上报个人重大事项48人(次),主动上缴“三礼”折合人民币3.1万元。建立公共资源配置网上报名和交、退投标保证金平台,查处投诉举报20起,取消9家企业半年至两年期限的投标资格。深化拓展纪检监察五星工作室职能,创建电子监管综合平台,“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并纳入监管体系,“机关效能110-对话平台”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7361件,办结17161件,办结率达99.1%。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工作月度例会、积分考核和村务巡察工作,村监会“六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注重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面向全国发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读本》。采取“三限两宽”和把握“六种情况”举措,切实抓好村监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配备村监会专职副主任58名,具备财务、工程等业务知识的村监会成员259名,基本实现选优配强目标。城区13个社区全部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22个部门127项便民服务事项入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287个行政村实现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上电视公开,入户率达99.7%。深化“义务教育、医疗服务、保障性住房、减轻农民负担、涉企收费”等五个领域阳光公开,加快“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47个单位公开行政权力事项3148项。开展基层站所“一站一品”创建和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首批培育特色项目12个,9家银行43个服务窗口群众满意率达97.9%。认真落实惠农、惠企政策,查处并清退涉农违规收费57.59万元,为企业减轻负担4.25亿元。一年来,《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省级以上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我市纪检监察五星工作室、村监会“六进”模式等做法经验。

(四)坚持严惩腐败,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修订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程》,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作用,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合力。制定出台《案件主办人制度》、《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5个规范性文件,完善乡镇(街道)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能力。建立“四位一体”基层纪检信访化解和重要信访直查快办机制,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40件(次),其中实名举报240件(次),办结231件,反馈满意率达90.91%,实现“零进京”上访。严肃查处发生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土地管理等领域的腐败案件,全年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8件,结案100件,处分党员干部100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立案数和处分党员人数同比上升34.2%和63.9%。完善案件聘审员制度,健全移送案件简易处理机制,严把案件审理“五个关口”,连续八年实现案件查处“零申诉”。加强执纪监督,督促17个单位对24人处分执行未到位现象进行纠正,收(追)缴钱款93105元,切实维护纪律处分严肃性。注重发挥执纪办案综合效应,开展以案说纪促教,对近年来我市农村主职干部违纪违法6类20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严格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在衢州市各县(市、区)率先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层层签订办案安全工作责任书,强化安全防范有效措施,继续保持办案安全“零事故”。我市纪检监察接访办信和安全文明办案工作两次得到衢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欣的批示肯定。

(五)坚持严格自律,履职尽责能力明显提升。不断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制定《江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调研,改进文风会风。推行项目化管理理念,按照“项目、品牌、效益”的要求,年初就将13项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强化绩效考评,促进互比互学、创先争优。认真落实《浙江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试行)》,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纪检信访、案件查办等工作机制。重视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队伍建设,全年新(转)任和交流乡镇纪委书记7人。制定出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办法》等多个文件,推进派驻(出)机构更好履职。试行“双下挂”工作法,从派驻(出)机构选派10名优秀干部下挂乡镇担任纪委副书记兼村监会工作指导员。坚持上下联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年组织笔录制作、安全陪护、案件查处等业务培训17批215人(次),其中参加中纪委北戴河、杭州培训中心和衢州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共7批61人(次)。按照“打铁首先自身硬”要求,全市267名在职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执行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和远离酒局牌局“七个一律不准”规定,牢固树立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四风”方面的一些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惩防体系建设成效还不够明显,廉洁自律规定执行还不够到位,腐败案件依然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等等。对此,我们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提升履职能力,坚定不移严明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实现“四个三倍”目标、加快推进幸福江山建设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根据上级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加强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业强市建设、旅游业“二次创业”、“五水共治”、清洁家园行动、“三改一拆”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保障政令畅通。要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得力甚至敷衍塞责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三不”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聚力提能增效,优化发展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职能归并“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进情况的督查,扎实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涉批中介机构管理,加快涉批中介机构超市建设。继续开展“五位一体”审批代办服务,积极推进当好“店小二”项目服务活动,为重大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健全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以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行政执法部门、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为重点,整饬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吃拿卡要等现象。完善公共服务监督体系,在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推行电子服务及服务质量评价系统。深化纪检监察五星工作室品牌建设,更好发挥电子监管综合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审批流程、服务窗口运转的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110-对话平台”民生诉求问题解决的跟踪督办,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监测和综合分析。探索开展“三公”经费支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动态监督工作。

(二)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发展前期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及时发现和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作好示范,用做出样子代替喊破嗓子,真抓敢管,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用“钉钉子”精神,按照高频率、全覆盖要求,以常规检查、明查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将作风建设督查工作贯穿全年。要抓牢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盯住酒店、农家乐、会所、娱乐场所、景区、土特产店等重点场所,严查公款吃请、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费旅游、滥发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开设作风问题曝光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进调研方式,提升调研实效,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改进会议公文制度,控制会议规模、时间、经费,压缩文件数量,提高发文质量,杜绝文山会海。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精神,确保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以及会议活动、“三公”经费管理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等规定要求落到实处。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深化考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群众满意度日常评议和网上评议机制。

(三)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源头上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安排一次廉洁履职专题学习教育。加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更好地发挥清漾毛氏文化村省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江山市法纪教育基地作用,举行廉政漫画大赛和廉政小故事创编活动,提升廉政文化感染力。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新途径、新形式,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党员干部谈心提醒教育工作,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节前一次廉政提醒、每月一条廉政短信、任前一次廉政考试“三个一”制度,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将廉政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筑起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制定实施《江山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有效地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积极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和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利益回避制度,切断权力与利益输送链。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综合发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的作用,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活动,加强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突出重点内容的公开,挤干水分,拎出干货,及时公开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让群众在公开中监督权力,看到最想看的,听到最想听的。推进专题网站高效运行,着力加强行政权力目录、重大事项、审批办事流程以及决策信息的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逐步建成不能腐的监督机制和防范机制。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作用,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更好地发挥村(居)监会作用,强化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村(居)务监督工作的督查指导,开展新一届村(居)监会成员培训工作,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工作例会、“两级会审”、村务巡察等工作机制。探索试行村监会主任开展工作“四化”法(监督规范化、管理绩效化、工作特色化、队伍专业化),建立健全村监会工作考核办法,细化量化村务监督具体工作,推行积分考评计酬制度,合理确定报酬标准,按照“一村一策”思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着力培育村监会工作特色村。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评工作,开展第二批“一站一品”特色项目培育。巩固提升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站所对接村级便民服务全覆盖。加强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资料收集录入、审核审查、公开反馈等机制,试行票据、合同等实像公开,提高信息平台的直观性、公开度和实效性。继续深化“四位一体”基层纪检信访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纪检信访问题分级受理和办理工作,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深化完善领导包案、信访听证、重复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突出问题不出市”目标。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的收集、分析和研判,突出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提高信访成案率。加强企业减负、农民减负专项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四)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重点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并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错酿成大错,小案拖成大案。

积极发挥公安、检察、审判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强化审计结果的研判和运用,不断增强查办案件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有效整合办案资源,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能力。坚持查防并举,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案件查办程序,严明办案工作纪律,加强办案人员库建设,健全完善意外事故处置预案,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继续推行案件公开审理、定性量纪征求意见、案件聘审员等制度,不断提升案件审理水平,扎实做好回访教育,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和“零申诉”目标。

(五)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分清党组织、有关部门和纪检组织的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并督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真抓实管,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坚持在党委(党组、党工委)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协要发挥法制建设和民主监督作用,政府及所属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法院、检察院要切实做好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对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纪检组织的责任。

完善双重领导体制下的具体工作机制。强化市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研究制定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的具体操作办法。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党组、党工委)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出)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向本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完善工作推动、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派驻(出)机构要对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意识,提升监督能力,眼睛亮一点,耳朵长一点,敢于执纪,善于监督。完善驻在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范、预警、纠错整改等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廉政约谈、廉情报告等制度,有效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大力支持派驻(出)机构开展工作,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六)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理清职责,突出主业,忠诚履职,提升能力,维护市纪委作为市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突出主业,忠诚履职。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开展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工作,梳理调整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明确职责地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突出反腐倡廉建设主业,集中人力、物力、精力履行好职责。推进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定期述职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浙江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试行)》,强化市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规范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兼职情况,确保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把主要精力用在抓主业上。探索推进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执纪监督,实行监督的再监督、执法的再执法,重在督促和推动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严纠“四风”,争当表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找和坚决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促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按照“先行一步、做好表率”要求,开展争做“五个表率”活动,即:忠诚可靠,争做政治坚定的表率;与民同心,争做服务群众的表率;求真务实,争做真抓实干的表率;艰苦朴素,争做厉行节约的表率;严格自律,争做公正廉洁的表率。严格执行“七个一律”规定,远离酒局牌局,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禁止的自己坚决不做,牢固树立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提升能力,铁面执纪。按照专业知识丰富、专业特长明显、专业品质优秀的要求,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充实一批懂经济、知法律、善办案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队伍。以提升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化解信访问题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深化“双下挂”工作法,探索干部交流机制,畅通委局机关与部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双向交流渠道,适时选派一批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上挂锻炼、到委局机关顶岗实践,到部门、乡镇(街道)轮岗交流。正人先正己,打铁首先自身硬。加强内部监管,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强化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提升职业操守,常怀戒惧之心,时留戒惧之意,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奋发争先,勇于担当,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四个三倍”目标、加快推进幸福江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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